人们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总会有一种本能的直觉。就好像一样美食能够治愈你的内心,一种气味能够让你放松下来。一个人也是这样,他突然出现了,这么多人,你就看到了他。那你会想这个人我好像认识。
假期的时候和朋友去看海,白天大海波浪翻滚,觉得自己可以在海边坐上一整天,那怕什么都不干,就是坐着发呆。晚上坐在海边喝啤酒在月光下等涨潮。月光下的海真美,你真喜欢,恨不得跳进去。后来又有一次去海边,不是那片海,也没有月光下的样子,还是喜欢,还是想要跳进去。他们说喜欢就要克制,就好像你喜欢海却不能跳进去一样。你觉得都是放屁,你说等我学会游泳再回来,我一定会跳进去。
喜欢是喜欢,克制是克制。喜欢是本能,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冷的时候想要一个拥抱,热的时候希望有人为你遮挡太阳,看到你的笑了我也就笑了。这都是喜欢,喜欢的感觉,如何去克制。
你常常想,如果可以的话,那个人,可以让我再慢一点遇上你。十八岁的时候,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喜欢一个人就愿意付出一切。命运让我翻了一个跟斗,一路跌跌撞撞的走,失去的,丢掉的东西有很多,唯一没有丢掉的也就剩下这一腔孤勇。虽然我最有勇气的十八岁没能遇上你,可我二十多岁的样子也丝毫不逊色当时的自己。并且已经没有什么话不能讲给你听了,而我知道这些话一定会比一位十八岁的少女讲的更加动听。
有人说真正的爱只发生在某个时刻,就像两个人在马路上一直走啊走,聊啊聊,任凭整座城市沦为背景。但凡一个人有丁点的分神,都只是爱的韬光养晦罢了。我们的一生都很难碰到这样的时刻,碰到的,都只是爱的各种形式罢了。所谓的倾城之恋,不是万人空巷的传奇,而是正在发生的两个人,却毫无察觉。 我悄悄的想,可是我都知道啊,我要是喜欢的话,怎么会不知道,我不是一个藏得住的人啊,就算嘴巴合上了,眼睛还是藏不住。我唯一不知道的是你是否会分神,我是否又是在韬光养晦。
我们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本来就是一种形式,到头来我们爱的是爱的本身,不是那个人,是我们投入进去的感情和心力,是一起经历的事情和过程让我们产生了这种喜欢和爱的感觉。
那么,我想问,这个人是不是可以是别人,不是你,也可以是别人?
大概不能,不是你,也不能是别人。可能会有别人,不会有这样的喜欢。其他人的人再得意再有趣,都不是你。喜欢不是你刚好需要,他刚好出现。那是将就,是妥协,是投降。
而我要的喜欢是只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