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感悟:这一章看了四家注释仍不得要领,感觉前后逻辑混乱,无法理顺思路,无法迫使自己接受。
于是,请教身边的学者。一交流,清晰了。
如果你对他人的承诺是道义之承诺,那么你是值得也是应该去信守、去兑现的。如果你对他人的毕恭毕敬是合乎礼仪的,那么你的举止是不会被认为是可耻之行为的。即便彼此不是亲人的关系,也是可以胜似亲人的。
这里告诉我们,一诺千金有前提;恭敬不必避嫌疑;并非只有血浓于水。处事遵循礼仪道德,就可以大胆去做放心去习。
这一章让我学到辩证法、学无止境、敢于质疑、多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