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生效日
指定生效日,多发生于保险公司的开门红期间。
那个时候指定生效日的跨度比较大,好几天到十几天不等。
而平常时,
除非有特别重要的方案或者节点
不然很少有建议营销员做指定单的。
有些好日子
客户觉得比较有意义
也有可能希望在那天生效,要求做生效日指定。
2
等待期
等待期,有些公司称观察期
保障类的险种,等待期普遍是90天,也有180天的。
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意外导致的保险责任一般是没有等待期
普遍是次日生效。
如果做指定的话,
从扣费开始到指定生效日这段时间,
意外是没有生效的
也不算等待期的。
假如指定的是10天以后生效。
那么意外也是10天后生效。
等待期是10天后开始算+90天。
人生的魅力在于,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正因为如此
保险的需求才会这么大
那,为什么还要指定呢?
3
指定的意义
于消费者而言
指定无非就是生效日比较特殊,
仅此而已。
跟不确定的风险相比
这点意义就仁者见仁了
于保险公司而言
管理层很好的打了个销售节点跟上面好交代
公司有个漂亮的数据,跟投资人好交代,也有利于宣传。
于销售人员而言
完成了公司的节点任务
拿到了节点激励的礼品
没事,就皆大欢喜。
那要是真这么寸,客户出险了呢?
保单未生效,怎么赔?
有人会回答“通融赔付”
未生效,连保单号都没有,怎么通融?
保单生效,未过等待期
会有更多人回答“通融赔付”
1,即使过了等待期,短期重大疾病出险,是不是要调查?
2,连等待期都没有过,还要费劲去调查吗?
3,即便是启动调查了,结果对客户有利,通融赔付的主动权在谁手里?
4,很多公司的通融赔付可以很宽,但是也要有可通融的依据,等待期没过,这是个大问题。
所以,看到这里
销售人员还在为几块钱的利益,劝客户指定吗?
消费者还在为特殊的日子,打算指定吗?
买(卖)保险本来就是在规避风险
对风险存点敬畏心,不应该吗?
没有对错,
都是自己的选择
成年人都懂。
end
结尾
无意针对任何人和公司,
只是作为一个从业者
对一些觉得不合理的现象提出问题而已
还请有过路神仙能指点一二。
不跟风,不起哄,做个客观的号
爱咋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