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个慢热的人,作为一个勤于微笑却不善认真的人来讲,你是我从小到大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相识的朋友。
同时很荣幸,我们认识十一年了。
第一眼见你的时候啊,只觉得这个小孩儿怎么这么好看,粉妆玉砌一样的小脸儿和清瘦高挑的身材,到现在我依然觉得你是我活了这么久认识的最好看的姑娘,不论哭笑 都这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姑娘。
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很温暖的人,爱花爱草,心善的像块温软却易碎的豆腐。
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相熟的,总之就是稀里糊涂熟络起来了,慢慢的知道做什么都有对方的支持,慢慢的觉得自己总有一个人可以陪自己任性一场,有了相伴就可以不用顾忌太多烦恼。
在我们熟络的时候,我们上同一个补习班,对,就是原先文明街上的那个志远英语,很遗憾现在它搬迁了,可是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会在心里默念着你的名字。
而说起你的温暖,我想那是个冬天,冷的怕人,哈尔滨的寒风像密不透风的枪雨令我们无处可挡,我们走在路上,看着地上亮晶晶的雪小声地说着悄悄话。月凉如水,临别的时候我们挥手告别,三步一停,五步一回头,你叫住我然后跑过来帮我把领子的拉锁又往上拉拉,又用温凉的小手把我的围脖系紧了些,你告诉我别冻着,脸颊红红的,笑容甜甜的,心暖暖的。我狠狠的点了点头然后扯着你的袖角说谢谢姐姐,我现在想起来啊,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可爱的小孩儿。
学英语的事还真不少,当初刚被授予了各个的英文名,我叫Anna,你的英文名字我倒有些忘了,只是我依稀记得我们放学的时候,在分开的拐角处,从过道到等车,我们都会不停的狠狠地挥手,隔着街换着名字喊,一声高过一声,你一句byebye我一句再见,反正就是舍不得走,直到车来了,我们才各自被奶奶和妈妈拽走。
我记得你感冒的时候,我也总缠着要跟你一床睡;我记得我这个体育头脑不灵光的人总喜欢跟你下楼打羽毛球;我记得我们常常跑半条街去买那个一条粉一条绿的冰棍;我记得我们初中了一起坐公交还是无话不谈;我记得我们每一次的相见和想念。
我曾以为过了初中我就没什么小学朋友了,不过的确也是,我跟曾经的人们再没有过联系,独有你除外,我们不常联系,却深深的互相挂念着,以至于我每次想你都感觉好像有十年没见了又好像昨晚刚刚分开一般。你从未从我的生命中抽身离去,你是我半世未拆的礼物。
柳叶眉,面若梨花,白皙柔弱,蒲柳之姿,扶腰更显仙气,你好看的像画里的姑娘。
你坦率自然,你善良热情,你肯为不公平勇敢强调,你肯直面这复杂的世间,就像我同你说的,那又怎么样呢。现世冷漠,教给我们太多的是沉默和冷眼旁观,我很庆幸你现在依旧没有被彻底同化,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有句话这样讲“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我们在年轻时候的骄傲大多会不得不在岁月中被消磨干净,而那些失去的,正是你现在所拥有的正直与诚恳,这些对于不公平最自然的不满可能就是少年人的样子吧。其实…我并不希望她们尽数成为你青春的殉葬品,但也不想让你为这些事情所拂乱内心,这种情绪很好,只是时候不大门当户对。
说起你的存在对我的意义,你一定是我活了十六年最真挚的朋友。我这么懦弱的人,对很多人都是很自然的随和,只是还是会在你面前耍小孩脾气,我觉得这样很好,毕竟你这姑娘将是我要相伴一生的人(腹诽:好像说的有哪里怪怪的?莫名暧昧,忽略掉忽略掉…)。
说的没错啊 我的小姐姐 我的小仙女,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
就十分美好”
那么祝你生日快乐,给我的闺密。
写于公元2016年11月8日
致婷婷
From 一个帅气的雅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