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文章后半段更值得看。
一天一本书是怎样的体验?回头看的时候总能看到曾经懵懂的自己。
自从发现了微信读书的无限卡功能(每个月19,所有出版图书全免费,而且我很惊喜地发现连《韭菜》这本书都在列),我就解锁了所有看书的姿势。估计着是基于健身卡办年卡的商业模式,对于这个健脑的好地方我就每天都来。
发现自己脑袋浅薄了,不是说思考的少了,而是说文采没了,是真没了。算算的话该有几个月了,然后呢就悬崖勒马,这东西既然能丢,那么我也能找回来。于是从前天开始每天读一本书,《你的努力,要配得上你的野心》、《刺》是这两天读的,有一种很清晰的感觉:脑子里那个瘦瘦的我的肌肉在慢慢充盈,不再是躲在角落的那个小孩子了。
这两本书都是李尚龙写的,第一本从更理性的方式讲解的努力、野心,因为看过他之前写的两本书,属于一系列的,所以并没有给我更多的惊喜。真正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第二本书,和《公主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是经过一个比我大三岁的人嘴里说出来,总能感到其中的亲切,更多相似的路能引发更多的共鸣。和张五毛说的一样,这个时代里的作家下狠心写这样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毕竟一本书在盗版横行的环境下,即使总销量达到百万册最终的稿费也没多少,相反写出几个十万+的短文来钱来的更快,也更加省力,从审视作者的角度,作家是天使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更加彻底。
这次的我没有选择kindle里面的经典 ,实际上,除了阅读大部头之外,现在的我已经很少用它了。面对每天都有好书出版的中文世界,它的速度显然太慢了。都说现在的人心已经变了作品没好的了,但是随着知识付费来得大潮流,我们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越来越多的好作品的问世,当越来越多从事文字的工作者进入这个战场,良币驱逐劣币已经成为了现实。文人提笔上阵得奢华,这才是太平盛世该有的样子。
守着一本书就能过日子的老样子已经一去不复返。说个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有段时间想要通过看美剧练口语,筛选一番之后还是选择了一直钟爱的《friends》,然后我没事的时候就刷剧,前前后后的把这十季刷了两三遍,最后的结果是:看见他就想吐,这东西真的是审美疲劳。更可怕的是,当我把另一个好电影的字幕遮上时,十句里面至少有五句话完全听不懂,吓得我赶紧把这部剧删了。后来总结的时候发现,这部剧我实在是太熟了,熟到有的台词我都能接过来替他说,所以看的时候压根就不用看字幕我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这样哪里还有心思去琢磨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说回到读书这件事,想要培养自己的情操,从骨子里长出来的那部分气质的话,经典肯定是必读的,这部分属于慢读;想要在变化如此之快的大环境下求得生存,那就需要读快书、快读书。这东西和高中做数学题一样,这个知识点没掌握住,最好的方法不是盯着一本书反复看他的讲解,拿过来十本书,然后看看每本书里对他的解释,就能更好地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当然这里的读快书不是说市场上说的速读、扫读、略读之类的东西,快读更像是你拿到一本书,然后立即心无旁骛地一口气读下来,哪怕是大声地朗读出来,一本几十万字的作品也用不了十个小时。
一天读一本,不管是哪一类的书,选择之后就马上读完,也不要管他是否真的是本好书,等读的多了自然就能甄别出来。在这方面,最让我敬佩的是朋友圈里面的一位大神,这位当初我舔着脸加上的好友,从来都没有说过话,当然我也知道现在的我和他聊天只能大概率被拉黑,说学区块链,这位大神就每天一本区块链的书,三十天三十本书就对整个行业有了清晰的认识;说学金融,三十天三十本就完成了从旁观者到专业的速变。这当然是建立在他过往的积累和优秀的习惯之上,但是对于我就是有相当大的震撼:看看人家都有如此的成就了然后更加的努力,我这个小白还有什么理由挨过一天是一天?
原因:
走出迷茫。
好书也好烂书也好,能把持在销量头部的书都能称得上是好书,把这些书读进脑袋里更多的是想要挤掉脑子里的垃圾。如果把迷茫比做成抑郁症的话,那么读书就是我最好的解毒剂,而且无论是多好的解毒剂都是渐进的,只能像是挤牙膏一般慢慢挤出来。旅行固然可以让我脱胎换骨,但是那需要时间、需要钱,这两样东西是我现在最缺的,从另一方面来讲,脑袋和身体的锻炼往往只能一次进行一个,当读书变得高效与廉价,我当然会选择先去锻炼脑袋。
当少年不再年少,当早起醒来的下巴已经能摸到硬硬的胡茬儿,交给了时间的我们是在是有些太傻。忙里偷闲的时光显得那么奢侈,闲里偷忙却开始成了太多同龄人的标配,经历过才更懂,工作之余读了十页书、晚上的时候做了十个俯卧撑,时时刻刻都能自己感动自己 ,在自己的认知层面安稳地灌着无用的鸡汤。
鸡汤虽好,却还是需要鸡肉的陪伴,要不然一泡尿之后就又饿了。很多时候不努力的我们只是因为没看到更加绚烂的世界,当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小姐姐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没有任何人能守着佛经去念阿弥陀福。记得看西游记的时候,蜘蛛精想娶唐僧并在唐僧面前跳舞的时候,唐僧的表现是用袈裟捂着脸然后浑身冒汗,并不向是个清心寡欲的高僧,但是最后经历考验的唐僧成了佛。
出世和入世,从来都不是对立的,相辅相成才是常态,该物质的时候就物质,该谈思想的时候就谈思想。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呆久了,就会觉得天老大 你老二,这就是我之前的状态,绝对不超出自己的安全区一步、绝对封闭、绝对拒绝,拒绝所有的好心帮助,以至于等到自己思想空了、钱包空了、身材走形了,才明白自己走的这段路是多么的昏暗。就像炼狱信使里面的比利,只是挥舞着拳头击打自己,直到头破血流。
走过的路都不会白走,但是会浪费你的宝贵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时间都没办法从头再来,做错了其实已经是错了,如果再去不停地悔恨那么就是错上加错,这话挺常见的但是也是大多数人做的。昨天的事情做错了然后今天花时间悔恨,明天再去和别人激情地诉说求安慰,长此以往只能把自己毁了再毁,然后某天回头,只能挥泪告别。
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是错的,有些该二十岁流的血流的泪放到三十去做根本就不对。逆袭从来都是少数,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文章去夸赞那些单亲妈妈携子拼搏的励志故事了,你我皆凡人,活着、走着,然后八九十岁的时候不管你情不情愿都要离开,少年早成和大器晚成和你是没关系的。
十几岁的童年、二十几岁的青年,三十几岁的孩儿他爸妈,四五十岁的中年、六七八九十的老年,每个阶段踏实地走,别总想着你死去的那一天在墓志铭上写什么,路走完了你自然会找到自己的结果。这也是现在的我不怎么读那些中年人甚至老年人写的书的原因,真的是有代沟,看看同龄人的所作所为,那些人又通过自己的努力更上一层楼了,哪些人在这一波的淘汰浪潮里消失了。知道自己曾经踩过那些坑,庆幸自己在该努力的时候拼了一把,举杯言欢总能找到和自己相似的人,不知足?是假的。
花开了,笑里闻花香、醉里悄进火葬场。其实人活着更像是一根草,在缺水的年纪里静静等待,在有水的季节里疯狂抽枝开花结果,然后在火中化为灰烬,之所以敢这么做完全是因为知道自己还有明年的再次发芽结果,逐渐从孤单的一支变为整片草原。
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多么简单的道理,又有多少人在这里折了戟沉了沙。自己给自己变着法地找出懒惰的机会,绞尽脑汁去告诉自己岁月静好,最后下巴双双脑内空空,望着自己的孩子,才看到了当年那个傻傻的自己原来还有那么多的机会,也曾遇到过能改变自己命运的人和事,可最终还是让那个懵懂的自己错过了。
四十岁的老鹰听完拔毛重生的故事之后也飞到了高空的窝,然后把自己的毛一根一根地拔下来,还没到一半的时候就被这寒风和饥饿击垮,然后离开了这个世界。大破大立的只有小说,我们有的是生活,我们和自己的过去挥手的时候,说的永远是再见,因为那是你永远的一部分,还会相见,还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