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这是子美写给太白的句子。在他看来,生离比死别更让人肝肠寸断。我不赞同。
离别,是痛苦,毋庸置疑。生离,常常是让人感到后悔;而死别,留下的大多是遗憾。悔意可改,遗憾无补。甚至,在我看来,真正意义上的离别,只有因为死亡而分开。那些活着却分开的人只是分散了吧,毕竟只要愿意,终能相见的不是吗?
2016年11月。我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离别。
他是我外公的弟弟,我叫他“小爷爷‘。小爷爷不似外公幽默风趣,而是沉默内敛。他好像对什么都是淡淡的态度,导致我对他的印象也是淡淡的。我从未见过他发怒,也没怎么见过他开怀。生活待他不好,从妈妈那听说小爷爷的第一个孩子幼时生病夭折了,第二个孩子也就是我的小舅从小身体就不好。而老天带走小爷的方式也那样残忍——车祸。我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听外公说,直到火化时,小爷的半条腿都没能找到。可他从不对生活抱怨,只是踏实地做好一切,还散发着令人心安的沉稳气质。仔细想想,关于他,我的记忆居然少之又少。可对于他的我的感情,却浓厚。
“我知道有些事情总会发生,可是我不知道来得这么早,这么突然。“这是那天,小舅朋友圈里的话。我看到这句话时妈妈还没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可我心中一沉。我始终不愿意相信心里瞬间闪过的念头是真的。得知以后我还是不信。真的,我不信。我不信才年过半百的小爷就离开了,我不信那个只有喝了酒以后才会多说几句话的可爱的人以后再也不能对我说话了,我不信生活会这样残忍地对待一个努力生活的人。可这是真的,由不得我不信。当我回去时,我的温暖沉稳的小爷,变成了一座冰冷沉静的墓碑。我花了很久才让自己相信,我的小爷,是它。
我以为我经历过了很多次离别,我以为我不会因离别动容,原来只是因为从未经历过真正的离别。我哭不出来,我不信,我要看见。直到妈妈告诉我小爷已经下葬,我再也看不见了,我才痛哭了出来。我才知道,曾经我以为很悲伤的悲伤,根本就不算悲伤。曾经我以为很痛苦的离别,根本就不叫离别。再也见不到了,才是离别。
可能是我回去晚了,我没有见过痛哭的小舅。他始终坚强地,冷静地处理着小爷的后事。妈妈说已经发生了的事,再难过也无法改写,已经离去了的人,再悲伤也没法让他回来。所以我们,我们这些他的亲人,悲伤以后就要更加努力地活着。不要让他担心。那时候我不理解,我以为我痛哭才是痛苦,我以为我陷入情绪才是难过,我以为这些大人都冷漠自私得不像话。可我错了,他们也难过,也痛苦,他们的难过痛苦不会比我少。因为,我的小爷,是小舅的父亲,是妈妈的叔叔,他俩从小的生活里,成长里,小爷一直都在。只是,因为总要有人,要扛起离开的人所留下的责任。
生别常恻恻,但死别无法吞声。我们仍要坚强地活下去,带着遗憾。
存在于世的人,分散了。或许是因为前程,就像我现在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乡,父母,朋友们。可我当我放假,或结束在异地的学业后,我和他们还会再见。这不叫离别。或许是因为情感。就像和哪个朋友闹了矛盾,不再像从前一般要好,两人分散开来各自又有了新伙伴。可若是双方都宽容一些,也许不那么死要面子主动去找一下对方,终究能和好,虽不能如初,这不叫离别。
我问:“我们还能再见吗?”
会有人说:“能,只要愿意,只要努力,你我就能再见。”
可当你的大脑停止了工作,你的心脏不再跳动,你的呼吸停滞。你再说不出话,听不见我的声音,无法抚摸我的脑袋,肉身幻灭。我再也看不到,听不到,摸不到活生生的有温度的你。医院发下死亡通知,公安局发出死亡证明,关于你的书面记录再也不会更新。从今往后我还能看见你的名字,可我知道那不会是你。就算我近乎疯狂地想要再见你一面,跟你说说话,我也,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问:“我们还能再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