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第二
子曰:“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记:就此章言,孔子不过是强调应以习惯法规的“德”来治理政事,因此并非道家所说“道德”的“德”(自然)。但究竟什么是“德”?就社会说,我以为,大概是指博施恩惠、团结群体的氏族体制规则;就个人说,我以为,本源大概是远古巫师首领所具有的超自然的神秘魔法力量。
“内圣”本是具有神秘魔法与上天沟通的巫师,变为德高望重的首领(君主)。远古的宗教、伦理、政治三合一,便演进为一种泛道德主义而成为思想主流,延续二千余年。泛道德主义将宗教性的人格追求、心灵完善与政治性的秩序规范、行为法则混同、融合、统一、组织在一个系统里。
感:这里李泽厚提出的观点十分引人注目。因为他竟然将孔学的“德”和“内圣”的本源放在了远古时期的巫师身上。李的看法是,这种“魔法”+群体氏族体制规则的统治从远古流传下来,后孔子及其学人将其理性化成了一种泛道德主义。我想,这种断定必然是需要思想史的追溯,或许看看《中国思想史》及其他古典典籍会有更明晰的答案吧。但在我的理解来讲,孔学的人格追求的确有其宗教性,这种不断完善的人格理想与佛家、道家的修行精进观念有很大的类似程度。所以或许,只是或许,孔子所参拜的圣人对象,是远古某些未传教的统治者,这些人就如同佛陀一般有着超自然的能力。
不过无论如何,这种泛道德主义“伦常道德”的管制力量常常大于其背后所代表的修行真谛,影响了更详细的法规规范的分化,使我国出现很多“假道学”“马列主义老太太”奉行绝对律令的伦理主义而横行天下。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记:如上条已说明,这仍然是远古氏族习惯法规(德、礼)来比较当时的行政法规(刑、政),强调的仍然是心理悦服的重要。为甚么“免而无耻”不好?因为只管外在行为、结果,而不及内心世界,此离原巫术礼仪所要求的身心同一内外均“诚”远矣。
……
正因为中国的“政教合一”的特征是这种泛道德主义,它比非理性的宗教信仰、教义更难与世俗性的政治事务相分离。
感:本篇和上篇都在讲“德”和“礼”在统治人民上的巨大作用。孔学认为统治的目标应是“内外皆诚”、“心理悦服”。这样的民,才是真正的被统治。从李先生的观点看,孔学在这里是在向远古的巫术礼仪目标看齐,而这种要求被理性化成为的泛道德主义,使其宗教性目标变得更隐秘,而外在行为规范经过千年的统治已经复杂变化成了一整套社会生活习俗规范,这就使得它比纯粹的非理性宗教信仰更难从世俗性政治事务中分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