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策奖小说家伊丽莎白·斯特劳特:作家是如何写作的 | 译介

题记: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办了一个“我的写作日”(My Writing Day)专栏,邀请知名作家分享自己的写作生活。本篇译自伊丽莎白·斯特劳特(Elizabeth Strout)的文章:《我从未完完整整地写过什么》。

阅读之前,先来看看这位作家吧。

伊丽莎白·斯特劳特(Elizabeth Strout),1956年1月6日出生,美国小说家兼短篇故事作家。她曾以短篇故事集《奥丽芙·基特里奇》(Olive Kitteridge)荣获普利策小说奖。该书已被HBO改变为迷你剧,并在2015年黄金时间艾美奖(Primetime Emmy Awards)的评选中荣获了六项殊荣。

也许,每位作家的创作方式都不一样。有的作家是方向式创作,知道故事的开始,知道故事的结局,但写作途中情节如何发展,只能一边写一边揣摩。而斯特劳特是另一类,她喜欢先把各种场景写出来,再慢慢理清脉络形成故事,这大概是拼图式创作吧。然而,无论创作方式有多迥异,对于所有的作家,有一点似乎是完全相同的,创作首先源于一种无法抑制的热情。斯特劳特曾经在《晨间新闻》(The Morning News)的一次访谈中提及自己的写作梦想:

“I wanted to be a writer so much that the idea of failing at it was almost unbearable to me. I really didn’t tell people as I grew older that I wanted to be a writer—you know, because they look at you with such looks of pity. I just couldn’t stand that.”

她早年曾搬到纽约,一边当服务生,一边创作小说和故事,但并没有写出成功的作品。经历许多坎坷之后,她始终没有放弃写作,终于在42岁那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艾米和伊萨贝拉》(Amy and Isabelle),这本书于2000年入围了柑橘奖短名单。从这篇短小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她的文字风格平实,但情感真挚。

伊丽莎白·斯特劳特

我在哪儿都可以写作:无论地铁上、巴士上、还是嘈杂的咖啡店中,我都写过故事场景。但我最喜欢的写作地点是在家里,而且一直如此。近来,每次与丈夫一起用过早餐后,我上午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写作;他一离开公寓,我的写作生活就开始了,那时候往往刚吃完早餐,于是我先清理好餐桌,再坐下来工作。我基本上用手写稿,写到我自己也读不下去了、也就是在纸上做了太多的涂改标记已经看不清想要写的那个场景时,我就开始把手稿转录到电脑中。

我向来喜欢从一个场景或一小部分场景开始写作。经过这些年,我已经学会了去体会那种最紧迫的感受——也许是担心即将要做的牙科治疗那么琐碎,也许是着急孩子们的安全状况那么严重——再将这种情感转移到一个人物里。这会给故事场景带来生命力,从而不那么笨拙。我是个乱糟糟的写作者——我把这些写好的场景扔得满桌子都是。我的面前是一张大桌子,过段时间我就能发现,哪些场景是相互关联的。我从未完完整整地写过什么,无论是一个故事,还是一本小说。我只汇集一些不同的场景,而那些我看着觉得不好的,会被扔到地上,最终丢进废纸篓。(扔了的可真不少。)

有时我会挪到沙发上,那里可以眺望纽约的东河(East River),然后就在那儿写作。我还会在公寓里自言自语地走来走去,唠叨的总是工作。我就那样来来回回地走,心情很愉快,直到眼前浮现出的故事场景足以构成一本书,或一个故事。这个阶段可能会持续一年,或更长时间,然后我就得开始写这本书了。

真正写书的过程——考虑读者需要看什么,以及什么时候想看——并不像写故事场景那么有趣;我感觉没那么自由,但把我和读者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还是很快乐的。我总是想象有一位理想的读者:他很耐心,又不过分耐心;他需要这本书,也很想读这本书,但我若写得不真诚,他就不会读。于我而言,写作是和这位读者共舞。

除了早餐和咖啡,我工作起来一般不吃不喝。我会一直工作到午餐时间,不过这件事我会尽量推后,因为吃午餐多少会损耗精力。我也是经年累月才有此认识的。

家住缅因州时,我在一家书店楼上设了工作室。那里是极佳的工作地点;我有自己的温度调节器,每到冬天就把暖气开起来。我在那里也有一张沙发,还有一张大桌子,所以那时我午餐之后会读读书,下午稍晚一些再回到工作中。这件事总有些危险,我是指回去做当天做过的工作:如果我觉得活儿干得不错,余下这半天便心情愉悦,但如果觉得不太好,就会变得烦躁。所以我不得不很小心。

我在工作中不听音乐,虽然我听说别的作家会听。然而,我并不需要周围鸦雀无声。我只是需要有独处的感觉。达到这种状态比听起来难得多,这也就是为什么地铁中的陌不相识感有时候会对我起作用。这也正是我最喜欢在家中独处的原因。

译/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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