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令

    这终究是我深情款款的悲怆。       

              ——写在最前

    你和我见一面吧。

    搬家前一天的夜里三点,我正收拾着行李,她的私信弹了出来。

    我是一个半路出家的漫画家。专职是给一本杂志画一些甜蜜的小故事,也出了一本打着畅销书旗号的绘本。

    有了点小名气后,就常有读者给我留言、发私信来询问一些与情感有关的问题——这好像是大多我这样的人会经历的事情。

    读者以为我们就是他们的救世主,其实他们不知道,我们这样的人,在别人的世界里头头是道,在自己的世界里,连自赎都难以做到。说来实在讽刺。

    但在我看过的那么多留言和私信里,她的话和所有人的都不一样。

    我点开她的主页,所在地刚好与我的现居城市吻合。

    她的主页很干净,没有分享生活,也没有转发鸡汤,只零星有几条没头脑的短句。最近一条是徐志摩《偶然》里三句诗的拼凑。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天际泛白时,我回复给她时间和一家书吧的名字。

    也许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书吧里人很少,我挑了第三个书架后面那张能晒到太阳的石桌坐下。

    书架是原木的,未经打磨抛光,有时还有干枯的树皮簌簌而落,我靠在书架上似能感受到生命的脉络。

    面前的石桌上有两节竹筒,一节盛着可乐,另一节里沏着小叶苦丁。

    小叶苦丁入口苦涩且难以下咽,后在喉间留有淡淡甘甜。喜欢它的人是真喜欢,不喜欢它的人见了直皱眉。

    她捧着杯子轻呷良久,直到一杯茶见底,她才缓缓开口。

    “你了解徐志摩吗?”

    “什么才算了解?是略知一二还是深入骨髓?”我给她添满茶。

    “林徽因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她,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他只是在追求一个爱与美的幻影,他爱的只是爱本身。当他得到爱的实体后,理想与现实的差异便无可避免地变得明显。”

    我对徐志摩不太感兴趣。但还是示意她往下说。

    她话锋一转反问我:“你爱过人吗?你爱的是什么,是爱的实体还是爱本身?”她重新端起茶杯,没等我回答,又自顾自地说:“你爱的一定是实体,哪个正常人会爱爱的本身呢。”

    她第一次谈恋爱在高四。

    她到补习班的第一天,向隔了一个过道的男生表白。

    男生很好看,笑起来的时候眼窝像一尾小船,装满了温柔。即使在那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也还有女生偷偷看他。

    但是她没有,她就直勾勾的盯着他傻笑。

    他被她盯得脸红,跟着她傻笑。

    她说我叫庾戈,是你的女朋友。

    “我叫X,不是你的男朋友。”

    “你叫X什么?”她朝他大喊,却始终听不清他的回答。她问过许多人,同样听不清。

    于是她就叫他X,用嫩粉色樱花般甘甜声音叫他,每隔几分钟叫一次,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看着她笑。

    从相识到相恋,他们只用了72个小时。

    他们一起学习,吃饭,打水,走到宿舍楼下,几分不舍再分别。每天早早到教室,在角落里把十指紧扣的手藏在桌下偷偷亲吻。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坐在周一升旗的主席台边,有时背书,有时争论某道变态的数学大题,有时她安安静静地坐着听他吹陶笛。

    他给她唱:“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这是他对她说过最浪漫的情话,

    我又一次给她添满水后她:“说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每天我的梦里都是他,他的脸,他的声音,他的气息,那时我觉得我这辈子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他在一起。

    “后来有一天胖子对我说,庾戈,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早知如此,当初挑座位我就挨着过道坐了。”

    胖子是X的同桌。

    胖子其实不胖,近一米九的身高,八块腹肌,一身疙瘩肉,因为块头太大,才被人叫做胖子。

    胖子性格很好,爱开玩笑,也开得起玩笑,时常在女生堆里混着。因为X的关系,庾戈跟他很熟。

    胖子突如起来的表白,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她装作一副懵懂的样子,“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喜欢又不能在一起。”

    她垂着眼睑浅浅的笑,心里却明白得很。

    她的喜欢就是在一起,用一起的细碎,变成两个人的伟大。

    但是庾戈说:“我还是太天真了,不知道人生最大的惊喜就是事事不尽人意。”

    看到庾戈的私信的前十二个小时我正在收拾旧书。风尘仆仆的书箱底藏着一个发黄的口袋本,我还记得我曾用上面的一张纸抄过数学作业,至今仍夹在旧字典里。

    回到家里,盯着本子我想起庾戈的话。

    你爱过人吗

    一铁盒的口袋本算吗?

    八开纸大的装月饼的铁盒子,整整一铁盒的口袋本,每一本都记满了与他有关的事情——那年初春他出于好心载我回家;那年仲夏一个耳机听的歌;那年秋末他不经意的扭头;那年圣诞拉着女朋友在校园里狂奔的他……

    各种一块一块碎片似的画面。

    然而现在,我也不知有多久,我再也没有了与他有关的任何消息。我有他的一切联系方式,却再也不敢向前迈一步。

    人与人之间一切没有发展的惊鸿一面,都应该叫做“早该别过”。

    我花光积蓄在远离闹市区的地方买下一间有些年头的旧阁楼,一番改造之后粉刷成了少女系的粉红色。

之后,便没日没夜画了很多很多双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的少年。

在一个烦闷的仲秋黄昏,少年遇到了一个姑娘,逃出了我的画纸。

    姑娘有一头利落的黑色自然卷短发,桀骜乖张的眼神凛冽又干净。

少年遇到姑娘时,姑娘穿了一件米黄的的外套,上面有红色和黑色的涂鸦;一条亚麻色的休闲裤,脚上趿着一双无跟的红色帆布鞋,百无聊赖地在学校走廊里蹭着墙壁。

“我觉得我喜欢她。”少年眼神灼灼地告诉我。于是便买了一支玫瑰去表白。

    可是结果,似乎不尽人意。

“她没有拒绝我。”少年说,“不过,也没有答应。”

“玫瑰呢?”我问他:“送出去了吗?”

他耸耸肩:“被我丢进垃圾桶了。她喜欢茉莉,最讨厌玫瑰。”

“那真是可惜了。”我学着他的样子耸耸肩。

来年立春那天他告诉我,他和姑娘在一起了。

“赵予说,春天来了,就恋爱吧。”

赵予就是姑娘。

我靠着书桌,开了一听可乐,漫不经心地问少年:“你喜欢她什么啊?”

    “我觉得她就是我想选择的未来。”少年夺过我手里的可乐,猛嘬一口。

    不愧是恋爱中的人。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天晚上我把这个小故事告诉了庾戈。她很感慨地回复我,年轻真好。

    “你也还很年轻啊!”

    “都二十七了。还没如愿见着不朽。”她回我。

    我安慰她:“会见到的。”

    “你知道吗,我一直都觉得一个人的感情就是一杯酒。”我睡觉前她发来很长一段话。

    “起初我的酒杯满得能溢出来。遇到的一个人,我以为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直接把酒杯递给了他。那人还回来时只剩下杯底浅浅的层。我把这剩下的酒当成宝贝一样供起来,生怕遇到下一个人,我什么都拿不出来。幸运的是第二个人没有索取,反而把杯里的残羹添成小半杯,但也仅仅至此。后来我遇到的三个人,小心翼翼地把酒杯捧了出去,可是对方不肯要。推让几番,酒杯洒了,只剩杯中几滴残液,我什么都拿不出来了。

    “再后来,也有人把他的酒杯递给我,里面的酒有多有少,但都比我多。可我没那么多力气,端不起来。也许我这辈子守着我的空酒杯就这样了。

    “真羡慕他能拿着酒杯去给予。

    “也真羡慕他有人可爱。”

    在庾戈的第一印象里,X是一个长得好看,性格温柔的男孩子。相处久了知道他会弹琴,会吹陶笛,文质彬彬又多才多艺,是男友的不二选择,

    但庾戈印象之外的X是一个情场高手,谈过的女朋友有三位数,庾戈只是他脚下数只船里很不起眼的一只。

    要不是亲眼看到他手机里的暧昧短信,庾戈还会以为他的一生只有她。

    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庾戈仍在怀念最初他们热恋时的感觉——那种心有寄放之所,梦中都会笑出声的甜蜜。

    她想爱,也想被人爱。

    是胖子把他的残羹添成了小半杯。

    他接替了X的位置。学习,吃饭,打水,在宿舍楼下分别,早晨也有淡淡的吻,太阳快落山的主席台边胖子会很认真的给她讲数学大题。

    但她真正接受胖子,是因为一枚木头戒指。

    她十八岁生日那天,胖子在一片烟花下给她戴上一枚自己做的木头戒指,戒指表面是精致雕花,里面刻着她的名字缩写。

    “他给我戴上戒指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了天荒地老。”

    胖子抱着哭成泪人的她说:“我们考同一所大学吧。”

    “在刚失恋的庾戈眼里,胖子很优秀,学习很好,绅士,还有个富足的家庭。那时候,我们甚至都在计划结婚呢。”她说这话的时候,小叶苦丁只剩下了淡淡的清甜,“但是我说过,人生最大的惊喜就是事事不尽人意。”

    他们在一起两年。

    这两年里她做了很多改变,学了毛笔,学了小提琴,画着恰到好处的妆容在各个社团进进出出,构筑起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而胖子的还是胖子,努力学习,兼职,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几点一线的生活。他不想进入她的世界,也不需要她迎合自己的生活。

    久而久之,跟胖子在一起时,她甚至找不到共同话题,偶尔聊起某件事也需要她前前后后解释一通。她觉得累。

    胖子也累,他累的没时间陪她逛街、吃饭、甚至聊天。很多次失约,每一次失约后奉上一个小礼物和一句疲惫的“我只想用自己的能力把你娶回家,你再等等”。

    “最搞笑的是我一个月收到了二十几个礼物,他有时间去想该送我什么礼物,却没时间陪我一会儿。哪怕只是坐着一句话都不说。

    “我那时想和他说分手,但毕竟两年了,有些不忍心。

    “杜尚说,我不喜欢酒里掺水。我也这样对待我的生活。

    “我也这样对待我的感情。

    “所以最后我还是说了。”庾戈告诉我。

    春末夏初的五月,少年和赵予一起去了有海的地方。

    炎热的午后,他们牵手奔跑在沙滩上,一阵海风吹来,赵予皱起鼻子嗅了嗅,扭头问少年:“怎么一股臭脚丫子味?”

    少年看着她,一本正经地说:“海的味道你知道!”说完,两人便笑倒在沙滩上。

    也许是我的生活一直以来都太平淡,当少年跟我说起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说起他和赵予的这些日子,我除了感动以后矫情得落泪,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别哭啊!”少年看到我落泪,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破涕为笑,叮嘱他道:“千万要和赵予一直走下去。不要分开,不要让我失望。”

    少年郑重点头:“我答应你。”

    后来我曾刻意去了解赵予。

    出生普通,父母忠厚。除了性子里那股倔强到死的认真,并没有什么特别处。

    可是少年却对这个女朋友特别满意,体贴呵护,无微不至。

有一段时间少年天天捧着发型书看,我追问好久才知道,是他喜欢长发的女生,想让赵予把头发留长。我又是一阵哭笑不得。

    赵予喜欢吃甜食,少年悄悄在甜品店蹲守多天,回家后却烤出一个貌似人类排泄物的东西,搞得我好几天都没有食欲。最后只能就此罢休。

    暑假里赵予去少年偷学的店打工,两个月下来,能做好多的基础甜点,少年还带了不少回来。

    我吃着杨枝甘露问少年:“你和赵予马上就认识一年了,你要不要准备个小惊喜庆祝一下?”

    少年猛地点头。

郊游,野餐,还有一大束鲜茉莉。浪漫里还夹杂着小温馨。

    真正的惊喜,却是赵予给了少年——赵予用打工赚的钱给你少年买了一个复古风的马蹄灯打火机。

    我看着对打火机爱不释手的少年,忍不住打趣他:“听说女生送男生打火机,寓意着非你不嫁哦!”

    少年看着我,呆呆地问:“那我该怎么办?”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应该告诉他,让他早趁早修成正果。”庾戈向我提议,“免得夜长梦多。”

    这一年来,我和庾戈一直都有联系。她隔三差五的找我说一些感悟,我也时时给她讲一些少年和赵予的故事作为调剂。

    “我说真的,遇到喜欢的人要一定要在一起,彼此互相喜欢就好好在一起,别给自己留遗憾。”她说。

    那晚道别时,她希望再见我一面。

    “最近编辑催稿催得急,截稿以后还有一场绘画比赛,等我忙完这一阵吧。”我说。

    庾戈决心跟胖子说分手的时候,她所在的话剧社准备排练《简爱》。

    她第一次见罗彻斯特不是在话剧社,而是在一节马哲公共课上。

    那天她好不容易才抢到一个靠前的座位,记笔记的间隙瞥见右手边的男生盯着桌面傻笑,手里的笔正巧妙地用力戳着一只企图逃跑的虫子。阳光直射过来,把他脸上的绒毛勾勒得根根分明。

    “他有一个很直挺的鼻子,侧脸精致的不像话。我第一次看见他,以为在看一幅呕心沥血的工笔。”她用手比划着告诉我,“但是那天他最先吸引我的不是长相,而是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好像一眨眼他就会不见。”

    她索性合上书,和他一起伏在桌上钻研那只虫子。

    第二次见面在话剧。演简•爱的女生临时有事,她作为幕编剧被要求和他对戏。他深情地望向她那一瞬,她紧张得恨不得躲进一旁的戏服堆里。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甚至说每一句台词时的语气都与她写剧本时脑海里所生成的一点一滴完全契合。

    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说,人类最初是两性连体,后背相连,有两个脸,两对手足和一对性器官。两性经过滚动翻转便可交合。主神宙斯看不下去这种形态,因而把人类一分为二。

    庾戈仿佛看到了丢失的那一半自己。她回过神来,泪水已肆意了一脸。

    又是一次公共课,她为了坐到上次的位置,刻意把表调快了五分钟。

    “这是我的手机号,你记一下。”他很理所当然地坐在她右手边。

    她存入手机,笑他,“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勾搭我。”

    “好姑娘不得在时机最好的时候勾搭吗?”他笑的很大声。

    “我决定跟胖子说分手的时候也决定未来三年不再和谁缔结一段感情。我那时觉得,感情里的变数大多都是不明确的价值观的产物,我想等自己再成熟一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再去找一个真正与自己灵魂契合的人。”她说起这段已是傍晚,低调的金光落在她脸上,亦真亦幻。“但他是意外,我对他当然是例外。”

    当晚,胖子又一次因兼职而与她失约。他打电话道歉时,庾戈说:“算了,我们分手吧。”

    她以失恋为由约他在学校外的火锅店见面。他给她烫菜,她给他讲自己两段失败的感情。半醒半醉之间,她听见自己说:“喂,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呢。”

    他替她擦去眼泪,“你喜欢的不是我,别着急。”

    “胖子后来找过我,很多次,但是每一次我都和他在一起。胖子很和很多人都认为是我背叛了我们的感情。”庾戈咯咯地笑着告诉我。“但是我们没有在一起,你知道吗,没有在一起。可圣诞节那天,他还是围着我织的情侣围巾。”

    “后来呢?”我问她。

    “他走了,出国了。我花了两夜做了一个木头小房子给他做践别礼,告诉他,他去浪迹天涯,我给他一个家。

    “他摸着我的头发对我说:‘傻姑娘,你要真正去爱一个人,你要忘了爱的本身。’

    “他早早就看清了我爱的本质。

    “但是在那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即便我们只用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能洞悉对方心里的翻江倒海,我们也只是两个相同的灵魂,没有可以相契的部分。”

    她给她他发邮件说:

    你予我的,是动荡流年里纵情声色的一段记忆,没有疯狂张扬也无关风花雪月,它只是无比真实又鲜活的记忆,我不会日思夜想,也不会情到深处恸哭。它只是安静地躺在我生命中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但凡想起,就忍不住想找个人猜拳喝酒,酩酊大醉一场。

    你离去已有一月,陪伴我的是做那个房子时左手食指上烫起的水泡和滴在心爱裤子上的胶。

    于我而言,你是那个水泡也是那块胶。

    从前每当我看向调快五分钟的表,便感叹时间过得慢,不能在呼吸吐纳间与你共白首。后来水泡退了,留下一圈浅疤痕,胶被我抠掉后有浅浅印记,而你早已离开了我的呼吸吐纳。

    我不再故意把表调快五分钟,该来的、该走的、该错过的,都是我生命中清喜的水泽。   

    你也一样。

    可我注定是无法忘记你的,正如你注定转身永远不会回头。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这段回忆的末尾我问庾戈,“他叫什么名字?”

    她望向窗外,“我不记得了。X只是X,胖子我也只记得他叫胖子,到他的时候我在记忆里根本找不到他的名字。这也许是一种惩罚吧,谁让我爱的是爱本身呢。”

    初冬交稿后,我约了赵予见面。

    天气渐冷,赵予买了粉红色的毛线学习打围巾。一个星期后,在我家楼下的路灯前,一层一层地缠在少年的脖子上,像挂了一只不安分的水母。我躲在窗帘后看得不亦乐乎。

    第二天,我便把赵予约在本市一家小有名气的咖啡馆见面。我点了两杯茉莉花茶,燃着烟灯赵予来。

    “把烟掐了吧,茉莉不食人间烟火的。”走神间,赵予已经在我对面坐下。

    我笑着把烟摁灭,对她说:“我是他姐姐。”

    “我知道。”赵予点点头,“郑渝瀚跟我提起过你。职业画手。”

“说得这么一本正经就没意思了。”我轻呷一口茶,茉莉的清香在口中荡漾出深深浅浅的层次。“没想到你也喜欢茉莉。”我抬头对赵予说。

    “从小就喜欢。”赵予干脆地说:“有什么就直说吧,不用跟我兜圈子。”

    我愣了愣,旋即微笑:“那我就不浪费你的时间了。我这次约你出来,就是想拜托你,一定要跟渝瀚一直在一起。”

    一杯茶的功夫,赵予面色依旧,眼神里却透露出一种难以置信。

    “相信我,你们一定会幸福的。”我说。

    这次见面,最终在赵予执意独自付钱中落下了帷幕。

    几天后我开始准备参加绘画比赛,紧随而来的黑白颠倒生活,让郑渝瀚也跟着我开启了紧张模式。

    潜心备战的我自动忽略了与比赛无关的一切事物。一个多月下来,才算尘埃落定。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而我身边,已经很久没有郑渝瀚的生活痕迹——或者说,一点都没有了。

    我把阁楼翻了个底朝天,除了一沓模糊的铅笔画稿,其他,都不见了。

    没有郑渝瀚的白色T恤,没有他带着肥皂淡淡味道的袜子,没有大摞大摞的发型书,也没有他烤坏的甜点;

    没有赵予用海滩边捡的贝壳做的钥匙链,没有放过杨枝甘露的小瓷碗,也没有赵予送给郑渝瀚的打火机;

    没有双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的少年;也没有黑色自然卷短发,眼神桀骜乖张又凛冽干净的姑娘。

    打开的电脑页面,是编辑的问题:“他们的结果呢?”

    我木然打字:“都不见了。”

    “都不见了?”

    对,都不见了。

每一次因为害怕不安而逃离的回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而构成那段回忆的另一半,早已在平行时空里顾盼生姿。

你们拼命往前飞吧,我就自顾自颓萎。

    耳机里陈绮贞在唱:

“我必须记得

因为我害怕有一天会有人质问我

对着我看不见的眼睛

我会轻轻地说

但是  我全部记得”

我给庾戈发消息:见面吧,明天下午老时间老地方。

    我到的时候庾戈已经在等了。

    第三个书架后面的石桌上仍放着两截竹筒,一节盛着可乐,一节沏着小叶苦丁。碧色的茶汤在阳光下闪烁。看来她很喜欢这茶。

    我从包里拿出一条粉红色的围巾递给她。

    “这是当年你送给他的围巾,上面还有用白色丝线绣的他的名字。”我说:“他出国那天我在路边画画,用一幅素描跟他换的。

    “庾戈,他叫郑渝瀚。”

    “和郑渝瀚在一起的不是赵予吗?”她抚着围巾上的绣字还未回过神,眼神木讷,有些不明就里,“赵予呢?”

    “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我侧头笑着问她,“不过我得点支烟,毕竟回忆对我来说太难了。”

    是的,我也全部记得。

    记得那一年,郑渝瀚并没有喜欢上赵予。他甚至不知道赵予这个名字。

    他只是在初春寒风料峭的一天,从路边捡起小腿抽筋的赵予,出于好心载她回家,却被她偷偷拽走裤子口袋的一只纽扣;

他只是在仲夏的午后被一起打球的朋友放了鸽子,闲逛时碰到在公园里给人画素描赚钱的赵予。而为了表达谢意,赵予硬着头皮留下并不记得她的郑渝瀚,执意邀他听一首不知名的外文歌。一人一只耳机;

他只是在秋季运动会结束上台领奖的那一刻觉得有些异样,于是猛地扭头,在人群里画他速写的赵予赶紧压低棒球帽檐,他什么都没有看;

他只是在圣诞节那天,拉着长发飘飘的女朋友在校园里狂奔玩浪漫,不料一不留神把赵予撞倒在地。他弯腰对赵予说抱歉的时候,脖子上系着像水母一样的粉红色围巾。和女朋友的天蓝色是情侣款;

他只是在又一年春天离开时被在路边写生的赵予截住,用一张粉色彩铅画的素描换走他的围巾。他说:“如果你遇到我的女朋友,一定要把围巾交给她,告诉她,我爱过她,爱的是实体,也许不多,但我爱过。”

他只是喜欢粉红色,喜欢喝可乐,喜欢女生留长发,也喜欢庾戈。

这些,赵予都记得一清二楚,用温柔的笔触画在花花绿绿的小本子上,把庾戈变成赵予,装进八开纸大的铁盒子里。

除了她,谁都不记得。

于是,赵予把新买的阁楼刷成粉红色,冰箱里常年备着可乐。

    这一年的春天,赵予决定把留了二十多年的短发留长。

    一切从春天开始,也在春天结束。

    我的故事很短,一支烟的时间便足矣已交代清楚。

    “我那时一直以为你是他女朋友,背地里偷偷关注着你,所以看见你的私信,我一下子就知道是你。”我看着她的眼睛,又依次拿出一枚纽扣和一沓画稿,“郑渝瀚和赵予只是我的一个梦。

    “重新识一下吧。你好庾戈,我叫赵予。”

    桌上的茶已经凉透,庾戈把脸埋在手掌里,肩膀因抽泣而不断抖动,有眼泪从她的指缝不断涌出。

    我递纸巾给她,“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你问我,我爱的是实体还是爱本身。现在我告诉你,是爱本身。哪怕它只是一个梦,我都爱他。可你不一样,你爱的就是他,否则你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我已经把他的社交账号、联系方式和地址都发给你了,如果他是你的例外,你就去找他。遇到喜欢的人一定要在一起,别给自己留遗憾。”

    “那你呢?”她不成声地问。

    “有些人只适合在梦里相见。”

捌 

    回到家,我关掉电脑,揉了揉巨大的黑眼圈,疲倦袭来,很快就进入梦里。

梦里有一张洒满茉莉香的请柬。

上面清楚地写着——

    新郎:郑渝瀚

新娘:赵予

“我爱的人永远都不会让我失望。这就是上天对我的眷顾。”

    赵予说。

    你看,这终究是一场深情款款的悲怆。

图片发自简书App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2,294评论 6 493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0,493评论 3 385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7,790评论 0 348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6,595评论 1 284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5,718评论 6 386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9,906评论 1 290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9,053评论 3 41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7,797评论 0 268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4,250评论 1 303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6,570评论 2 327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8,711评论 1 341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4,388评论 4 33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0,018评论 3 316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796评论 0 21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023评论 1 266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6,461评论 2 360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3,595评论 2 350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虎贲军凯旋而归,驻扎在洛阳城外。 传旨太监清了清嗓大声道:“皇上有旨,着虎贲全军将士城外候着。未得召见,禁止入城。...
    着魔村民阅读 755评论 0 5
  • 这年冬天来得早,秋意浓罢便下起了雪。钱塘门外的流云浦里依旧空无一人,旧镇空巷,漫天的雪野里,只有一家客栈仍旧点着寡...
    高城阅读 1,012评论 1 20
  •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晨妆刚毕的女子,轻声吟着新作...
    我曾在雨天遇见一只喵阅读 428评论 0 0
  • 第一次性欲受到压抑感是3-5与弟弟有亲密接触,到喜欢跟女生玩而被嘲讽,在学校高年级的打过,感受到压力,这种压力很正...
    杰科阅读 112评论 1 0
  • 版权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所有文章,均属于原创,版权归本公众号所有。允许有条件转载,转载请附带底部二维码。 1、什么...
    承香墨影阅读 6,021评论 1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