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路灯昏暗的亮着,把漆黑的夜烫了一个洞。灯下的人来来往往,其中有两个瘦瘦的身影,一高一矮彼此搀扶,慢慢的走着。走到胡同尽头的一个小小院落里。
住在这条胡同里的人都认识这两个人,也都羡慕他们两个人。大家都管这对老夫妻叫“五叔”和“五婶”。
有一回,五婶吵着要吃炸糯米球。胡同附近的店早已经关门了。但是五叔知道祥和公园那里有一家店要买夜宵,营业到很晚才会关门。尽管天色已经不早了,但是五叔依旧去了。骑着他那辆快赶上他岁数的自行车,来来回回五公里。回来的路上,天空飘着雨,像苍蝇拍一样噼里啪啦的打在地上,打在树上,打在窗户上,打在五叔身上。毕竟五叔年纪大了,又有哮喘病。不过好在五叔买到了炸糯米球,安全的回到了家里。不过买回来以后,五婶又说不吃了。
五叔怕浪费了,就自己吃了。五叔刚把最后一口糯米球放嘴里,五婶又有些不开心的喊道:“你吃了我的炸糯米球!也不给我留一口!你个坏人!”随即就好像是时光倒流了,五婶吵着要吃炸糯米球,五叔又去买了。只不过这一次,天色更晚了。买回来之后,五婶又不吃了,说想“睡觉觉”。五叔看着七十多岁还撒娇的五婶,叹了口气,说道:“好好好。咱睡觉觉哈!”
哄睡着了五婶之后,五叔怕浪费,就又自己把糯米球吃了。
这样的场景每天都要重复好几次。不过五叔一点也不恼火着急,永远是和颜悦色的,尽力去满足五婶想吃炸糯米球的愿望。
逢人问到五婶,他总是说“这老太婆,越来越像个小孩了!就和我刚遇见她时一样。她还真是越活越年轻啦!”
有一天一大早,五婶一起来就要吃炸糯米球。说了好几遍,含含糊糊的。听到这话,五叔把早点放在桌子上,叮嘱五婶乖乖等着他,便下楼去买炸糯米球去了。
买了回来,五叔看见五婶戴着老花镜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老婆子,买回来了。这次买了再不吃,下次可就不给你买了。”他故意装作有些生气的语气。
五婶“哇”的一下就哭了,就像一个没买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五叔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刚开玩笑的。老婆子的话,老头子肯定会听的!”
五婶仿佛没听到五叔的话,自顾自的说道:“我……我好像……快把你忘……忘完了……”
五叔抖了一下,指着五婶手里的本子问道:“还记得这些‘正’字是什么意思吗?”
五婶摇摇头。
五叔瘦弱的身躯晃了晃,想起了半年前,五婶走错了楼,用筷子夹不住菜,偶尔还自言自语。一开始,五叔只以为是人老的一种表现,可是又不像。带五婶去医院检查,结果让五叔差点昏过去:五婶得了阿尔茨海默病,至少已经两年了。
那天从医院里出来,五叔牵着五婶的手,看见了一个小摊,卖炸糯米球。五叔问她:“吃不?”“吃!”五婶说。
买完糯米球,五叔想起来医院出来不远处有个公园,有那种很像是摇椅的小木马。他问五婶要不要去玩。五婶笑着说,那是小孩玩的。五叔说:“我陪你。”
于是公园里的小木马上,一个老头、一个老太太摇晃着,一个人手里一个糯米球。一阵风吹来,却什么也没吹走。那天回家以后,五婶找了一个小本,在上面开始写“正”字。五叔给她买一次炸糯米球,她就写一笔。
再后来,五婶渐渐的开始不认人了,也渐渐开始什么也不会。五叔教她用筷子,教她认人。她学的很慢很慢,就像一个两三岁的孩子,一切从头来过。
她还是要吃炸糯米球,但是说完就很快忘了。五叔买回来,她也没吃过。五叔的儿子总是责怪他,说不要再买了。他就笑笑,该买还是买。因为每次他买来炸糯米球,她开心的在本子上划一道的时候,五叔也开心。就好像五婶还记得他,没有忘了他。
何况,五婶嘱咐的每一件小事在五叔这里,都是天大的事。
“我要吃炸糯米球。”
“我去买。”
五婶走的那一天,说的最后一句话还是“我要吃炸糯米球”。五叔呆呆的看着那个躺在床上没了生气的瘦小的人,头上扎的辫子垂在一旁。
五叔喃喃:“媒人说的没错,你啊,就是爱吃!”一语言罢,泪成行。
下葬的那天,尽管下着雨,但还是来了不少人。其中有几个是附近买炸糯米球的,他们都拿着热乎乎的糯米球,默默塞到木头一样的五叔手里。
五叔站在那里,感觉一切好陌生。他的思绪回到了1965年,她说要吃炸糯米球,他穿了三个街道去买了两个,揣在怀里。就这样——简单到不可思议,这份喜欢就跨越了半个世纪。
后来五婶嫁给他之后说,自己之所以喜欢他就是因为有股子傻劲儿。“你知道吗,那天他去买炸糯米球,后来下了好大的雨的!他淋得湿透,可是糯米球还热乎着。”
五叔走的那天,也下着雨。临走前,五叔嘟嘟囔囔:“下雨了,我去接你。”
二
遗忘,甚至死亡都不能打败爱情。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爱情败给了细节、现实和距离?
因为还是太精明。
纵观人世间三大主要情感——亲情、爱情和友情,各不相同。若是有相同之处,大概便是都透着一股“傻劲”。如果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悲剧势必在不远处恭候。
毕竟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牺牲,不是挑刺而是理解包容。
愿,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