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秦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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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年少时总是充满活力,自我感觉良好。加上高大上式的教育引导,好比给满是鸡血的心灵插上了无形的翅膀,宛如大鹏展翅,翱翔天际,更是自我感觉好到可以秒杀世间万物。这种错觉,在大学阶段升到满格,毕业之后则快速衰落。
进入单位,发现所有事情都有规则,都需要走流程。记得第一次见国企老总,办公室男女老少都第一时间齐刷刷起立,面向老总,露出认真听讲状。偏有一位师兄,反应慢了半拍,立即成为反面典型,从做事先做人开始,足足训斥了半小时。
后来到日企,发现条条框框细密一百倍。每一件事情,都有精细的操作流程和目标规范。一级级一层层,递进式前进。严禁一切越级行为。生产必须按照工艺流程,一步一步做到位,不能有丝毫偷工减料。管理必须一层管一层,不准越级回报,也不能直接指挥下级的下级。招聘一个新人,一定对应公司的某一空缺。录用的新人,也一定具备这个空缺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权利与义务,在入职时已做了清晰地阐述,并且写进合同里,双方签字画押。
严密的组织规范,并一丝不苟地执行下去,是保证一致性和高效率的不二法门。
民营企业多采用粗放式管理,这与其成长环境有关,也与各自进化不够有关。粗放式也有粗方式的规则,比如大小事情都由老板亲自裁决,这就是铁律。违反这一铁律,事情肯定办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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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细密的组织。分工不同,权利与义务则不同。为了保护每一个成员的利益,制定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它一切规则、合约都必须以法律为前提。每一个公民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法律管制。这是与生俱来的,国家是甲方,个人和各种组织是乙方,不需要签约,但必须履行。这是保证社会安定和个人基本权益的准绳,是不允许逾越的。
面对国家和组织,个人永远是乙方。在学校是学生,在公司是员工,在政府是公务员。任何一个角色,都有明确的定位和必须遵守的行为守则。个人之间的契约需要双方签署,政府备案,比如结婚或者合伙创建公司,比如与某公司签署的劳务合同。
各种各样的契约,搭建出各种空间或者平台,个人则在这个空间或者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才华,尽义务,同时享受约定的权益。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发展,创造出日新月异的精彩。
如果某一天,自己壮大了,现有的平台放不下了,那是千万人梦想的好事,千载难逢的机会,绝对不要放过。但切记要按约定的规则办事。比如辞职,或合同期满提前通知甲方不续约。
如果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按合约办事,那就是毁约,不但需要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而且要戴上没有诚信的帽子。在契约精神成为普世追求的社会,失约者必遭人神共诛,成为过街老鼠,最终毁掉你多年苦逼,刚刚成长壮大的一切。
没有平台依托,个人再有才华,也没机会施展。
只落得空悲切,白了少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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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就想起国家乒乓球队总教练刘国梁。
一纸调令掀起千层浪。队友、下属首先表示异议,接着是大批吃瓜群众,铁粉推波助澜。最极端的例子是出现罢赛的情况。
国家队是代表国家出赛,任何行为都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荣辱。以个人原因罢赛,置国家利益不顾,最低限度,是渎职,是违约,是临阵脱逃。
可以肯定,你们不是在挺刘国梁,而是在害他!
“刘胖子”身经百战,成绩卓著,这和他后来的职务有关系吗?难道他当初一路拼搏就是为了当国家队总教练?而且要当一辈子?
既入仕途,就要遵守仕途的规则。升降平常事,何必耿三秋。
真正的职业达人,追求的是武功盖世,天下第一,绝非官帽大了几圈。
你们这样兴师动众,似乎要为“刘胖子”搞一个更大的官帽,且不论目的是否能够达到,单说你们这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言行,就已污损了“刘胖子”的形象。酸而不爽,俗不可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