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 2016-07-04
亲爱的,想想我们竟然相识于19年前高中,时间真是白驹过隙。
第一次知道你,是通过我的喜欢追逐帅哥的女同学那里,有一天她突然当众宣布她的新偶像,是隔壁班的帅哥,她说到了你的名字,她兴奋的描述这个新偶像是如何的帅气如何的会武术会吉他会唱歌,让我也好奇于这样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男孩儿,我记住了你的名字。
第一次远望你,是在学校的第一场卡拉OK大赛上,你是唯一一个抱着吉他,又自己写歌,唱出离家孩子的心声,唱到让许多多愁善感的女孩落泪,然后你以一首林志颖的青春歌曲获得了比赛的第一名,于是名声大噪。那时我在啧啧赞叹中的众人的后脑勺挡住的视线中勉强看到远处舞台上你的样子,青春、自信、朝气。
第一次看你演出,是在高中的第一期校园综艺上,在整个活动开始之前,所有人已经知道你的武术表演必然会掀起高潮,所以当你刚刚登台时,观众就已经开始从椅子上纷纷站起来了。位于观众席中后排的我只好和众多小女生一样,站在椅子上眺望。然后,你伴随着《男儿当自强》的背景乐,武动棍子,动作潇洒敏捷而有型有力。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个你摔打棍子在地上的动作,那么长的一个棍子顿时摔成量两节,前面的一截飞出去好远,帅得让全场尖叫。此情此景,哪个女孩不被你帅到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也暗暗想,如果他来主动找我,我应该不会拒绝吧~
第一次收到你的字条,是好友传来的,上面你简单的说要和我做朋友,我心里真有美滋滋,有怦怦然,又有点猜中了的感觉。那种真是青春少女才会有的细腻而复杂情绪,就写在了有些红有些热的脸上。嗯,那时候的你主动、积极、勇敢、脸皮厚,嘻嘻,我喜欢。
第一次和你聊天,一向内向而害羞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在你面前一见如故的轻易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了起来,我们站在楼梯拐角的窗台边,你胳膊放在窗台上,手托着下巴,眼睛望向窗外的风景,微笑着听我在那里傻傻的讲。我不记得我说了些什么内容,但是我清楚的记得你让女生都羡慕的长而卷的睫毛,会发亮的眼神,始终上扬的嘴角,黑而亮的头发,和有些粗的手指。第一次近距离的见面,我看到了你大方中的腼腆,技巧中的真诚。
第一次听你专门为我唱歌,还是那个窗台,你坐在上面,抱着吉他,倾斜着身体,款款情歌娓娓唱来,低音磁性,高音清亮,还喜欢把尾音延长,目光却一直落在我的眼睛上,一首又一首,让我感到又甜蜜又尴尬。一把吉他一首情歌一个帅气男生,那时的画面如此美好,于是它一直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浪漫的初识,开启了我们亲密关系的曼妙的篇章,现在每每回想起来,还是那样的甜蜜和温暖。感谢上天安排我们在最好的年华相遇,我们彼此欣赏爱慕,你许下诺言“执子之手与子皆老”,时间推移至今,这个诺言已经不再是诺言,不过是个可以预见的事实而已,因为那种初识的感觉一直在延续,并一直会延续下去...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