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字禹珪,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755年,安史之乱的爆发,战争破坏了北方经济,加剧了财政负担。唐政府为了巩固统治,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不得不进行改革。乾元元年(758年)第五琦任户部侍郎(管财政)开始主持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改革。
1.榷盐法
唐朝成立后,并未对食盐生产销售进行征税。第五琦借鉴颜真卿利用盐利以充军资的做法,在食盐产区建立专门的盐官进行生产管理。国家统一负责生产销售的所有环节。禁止私人售卖。并提高食盐的售价,将食盐的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十倍,既食盐的价格有原来的每斗十文涨到每斗一百一十文仅一年就从民间搜刮40万贯。由于政府垄断食盐生产的所有环节,导致增设了大量的盐务官员,机构臃肿,权利寻租也不断发生。由于榷盐法的种种弊端,政府不得不采取刘晏进行改革,将原来的统购统销,改为政府在产地生产,销售有各地商人完成。从而避免了盐官冗余的流弊。
2.改革币制
第五琦罔顾经济规律认为仅靠提高铜币的含铜量就可以大幅度增加铜币的币值。
乾元元年(758),第五琦发行“乾元重宝”。这种钱直径一寸,重约6—10克。投放市场后,与“开元通宝”并用,规定每一个“乾元重宝”相当于10个“开元通宝”。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又命令再铸新币“重轮乾元”钱,其钱的直径为一寸二分,重约20克。每个“重轮乾元”可兑换50个“开元通宝”。而开元通宝每枚重4克,因此五枚就可以熔铸一枚重轮乾元。币值的不平衡引发了私铸风潮。《新唐书·食货四》记载“京师人人私铸,并小钱,坏钟,像,犯禁者愈众。郑叔清为京兆尹,数月榜死八百人。”币值改革施行之后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引发了剧烈的经济动荡。
3.税制改革
永泰元年(765),全国粮食大丰收。第五琦上书唐代宗提议应依古代什一而税的旧制,增加夏粮税收,建议十亩之产征其一亩为税。从而加强了国家的税收,但十一税所带来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造成百姓避税逃亡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税法实行不到一年后即被迫取消。另外第五琦还改革了租调制度,将征收的以粟米为主的租庸变卖为较易运输的钱帛。简化了税收的征收难度。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经济改革牵扯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利益。第五琦的改革活动所关心的仅仅是人君与战争的需要,因此,丝毫不顾及百姓利益的损害和经济规律的违背,因此,失败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事,当前,我国正处于在深刻复杂的变革中,我们更应该以史为鉴,将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否则很容易像第五琦改革一样劳而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