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麦可为这些年的工作经历中,到访过大大小小数十个星球,遇到过稀奇古怪的外星生物不计其数,其中最令他无法理解的是人马座RTF-4星球的无脑人。无脑人并非无脑,只是他们能将大脑与身体分离,而且在不需要使用的情况下,无脑人一般处于无脑状态,只由身体维系其基本的吃喝拉撒等本能行为。
麦可为接触无脑人是因为一个故意伤人的案子,当时,他作为原告方的辩护律师第一次见到了无脑人。
如果不看脑袋,无脑人和地球人的区别不是很大,因为他们和地球人类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那颗空心管般的脑袋,如果不是“空心管”下方攒集在一起的五官,真得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活物,而非“798”的艺术家们用一截烟囱塑造出来的环保艺术品。
案情并不复杂,无脑人空桑因争抢车位与麦律师的当事人钱先生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还将钱先生打成轻微脑震荡。事属鸡毛蒜皮,但牵扯两星争端,该案件最终上报到了星际法庭,出于对无脑人的好奇,麦可为欣然受命接下了这个案子。
庭审当天,到场的除了当事人之外,听审席上还坐着十几名地球人和无脑人,应该是双方的亲朋好友。因为距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麦可为仔细打量起这些奇怪的外星人类。
到场的无脑人不分高矮胖瘦个个脖子上都横着半截电线杆粗细“橡胶管子”,管子的正面按照人类的定义应该算是他们的额头,大部分人都在上面做了个性“DIY”,有的做了刺青,有的植入异物,还有的做了镂空雕花,只有两个小孩的额头还算光洁平整,不过上面也被零星刺了几行让人难以理解的符号。
听审席上坐着的每个无脑人那空间有限的小脸上都看不出任何表情,包括哪两个原本应该天真烂漫的小孩在内,个个呆板的象木偶一样,浑浑噩噩的呆坐在各自的座位上。
每个无脑人手头拎着一个圆柱状的手提箱,从形状来看,麦可为猜想这里面存放着的一定的他们的大脑。
麦可为对面的辩护人席位上,端坐着一位表情凝重的无脑人,与其它行尸走肉的无脑人不同,他仿佛在思考着什么。也许与他的工作相关,他的额头上纹了一个精致的天平。麦可为朝侧面探了探身子,看到他橡胶管般的颅腔中被一团粉红色的物质所填充的满满当当,应该是他的大脑,大脑上还有一根管线插入了左边的耳孔起着连接作用。
没容麦可为观察太久,法官就已经到场并雷厉风行的宣布开庭。只见在场的无脑人纷纷打开手边的箱子,取出各自的大脑安放进了颅腔,所有无脑人们呆板的面孔顿时生动活泼起来。
整个案件陈述,与麦可为在卷宗中所看没有任何出入,无脑人空桑伤人的事实已然是板上钉钉。
可是对面的无脑人辩护律师起身提出了他辩护的理由。
“尊敬的法官先生,原告及律师,我是空桑先生的律师布朗筒,我有证据证明,当时当时伤害钱先生的并不是我的当事人空桑先生,而是他的客户洞思密达。”筒律师滔滔不绝的为我们原本盖棺定论的案情掀开一段新的内幕。
按照筒律师的解释,空桑是一名脑体护送师,他的工作是帮助那些没有时间或没有能力远足的无脑人完成他们无法满足的愿望,比如去其它星球看风景,去其它星球谈商务,去其它星球会朋友等等。他所要做的就是把客户的大脑按到自己的颅腔中,然后进行服务内容。案发当天,空桑的颅腔中安放的是RTF-4星上一位风烛残年但希望来地球旅游的老人洞思密达,虽然年事已高,但脾气不小,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又加上空桑先生身强体壮,钱先生便挨了顿毒打。按理说,这个案件应该追究洞思密达老先生的责任,可不巧的是,在空桑候审期间,这位始作祸端老先生已经寿终正寝了。
听了筒律师的解释,大家才发现,整个案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究竟打人的身体是犯罪主体,还是指挥的大脑是犯罪主体,我一时也判断不出来从法律的角度上应该惩罚谁。最后,这个案子只能不了了之,钱先生的赔偿由RTF-4星政府支付,但麦可为却对无脑人越发的感兴趣了。
从麦可为查询的大量资料来看,无脑人的大脑只有记忆功能,而其身体有生存本能。简单来说无脑人就像一台电脑,大脑是硬盘,心脏是CPU,离开大脑身体可以生存,离开身体,大脑就变成了一块外置硬盘,虽然不能存储,但记忆不会丢失。
按照这样推理下去,如果说无脑人的大脑是一块外置硬盘,地球人的大脑不就是内置硬盘吗?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脑人和地球人的生理结构其实是完全一样的。
可是麦可为接受不了“我”的身体就是“我”自己的概念,如果离开“我的记忆”,“我的身体”应该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可能别人眼中“我”还是“我”,可“我”知道“我”肯定不是“我”了。
那么记忆是“我”吗?也不对。如果记忆可以复制,那不就出现了两个“我”吗?哪个“我”才算是“我”呢?
“我”到底是谁???
麦可为脑子里一团乱麻,不知道无脑人会不会思考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