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尺,丈量政绩之“实”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关乎事业成败、民心向背。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唯有以“民”为尺,方能丈量出政绩之“实”,让政绩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政绩之“根”在民心,须以“我将无我”的情怀厚植为民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绩不是写在纸上的数字、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群众脸上的笑容、心中的认可。在基层走访中,我们曾遇到一位老人,因行动不便多年无法办理社保卡,社区干部主动上门服务,当老人拿到社保卡时眼中闪烁的泪光,让我深刻认识到:政绩的价值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在于“办成了多少群众盼的事”。党员干部当以“百姓心为心”,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风向标”,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中彰显政绩的“温度”。
二、政绩之“实”在实干,须以“功成有我”的担当锤炼务实作风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当前,少数干部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的倾向:有的热衷于“面子工程”,对地下管网、老旧小区改造等“里子工程”敷衍应付;有的追求“短平快”效应,对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需久久为功的工作缺乏耐心。反观那些真正让群众点赞的政绩,无一不是“实”字托底:浙江“千万工程”20年久久为功,让万千乡村蝶变;福建“四下基层”制度落地生根,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当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三、政绩之“验”在口碑,须以“检身若不及”的自觉接受人民评判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政绩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某地曾投入巨资打造“景观大道”,却因忽视群众出行需求被诟病“中看不中用”;而另一社区通过“居民议事会”征集意见,将闲置空地改造成口袋公园,虽投入不大却收获一片叫好声。这启示我们:政绩的“阅卷人”永远是人民群众。党员干部当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标尺”,多到群众中间听意见,多在田间地头看实效,坚决杜绝“自说自话”“自我评价”。唯有以“检身若不及”的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才能让政绩真正“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当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把“民”字刻在心头、把“实”字落在脚下,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政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