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子,与女方谈婚论嫁了,双方约定,订婚就给36万彩礼。但女方迟迟收不到这个彩礼钱,就催男子。
男子回去,跟父母讲了。这么高的彩礼,做父母的,当然要慎之又慎啦,大概要变卦,说,结婚了当天给吧。
那男子,一听,受不了,当初说好的订婚就给,现在又说要结婚了再给,那是不是结婚之后生孩子再给啊。
于是,发生了争吵,那男子,竟然想不开,跳河了,挂了。
男方父母呢,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当然迁怒于女方啦,然后就把女方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了,与女方无关,驳回所有诉求。而女方呢,害怕这对老夫妻想不开,以至于做出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于是自愿给予男方父母2万块钱和解。
在这个事情中,这个男子,向父母要钱,要不到,竟然自绝于世界,真的是咄咄怪事。
问,当然是可以问的,在这个社会文化之下,从常识上说,是可以问的。当问不到,就算了吗?毕竟,父母只要把孩子养育到满十八岁,就可以说,父母并不欠成年子女什么的。
再者,在当下社会文化中,对方要彩礼,也是没有问题的,有当然可以给,没有也可以讨价还价,实在给不起的话,那就放弃了,不是这个道理吗?有以死要挟父母的吗?
有的人,知道父母是爱他们的,他们就那么理直气壮的索取,索取不到,就自残。伤害自己,让爱自己的人痛苦,这个脑回路,大概只有这种文化才有的吧。
所以说,这种人,不懂得爱自己,也不懂得爱别人,以至于把爱的路走窄了,走上了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