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烤肉架
1.A品目:44.02
2.该产品为整套零售包装的一次性用品,需按构成商品基本特征的商品确定归类,该商品主要特征为机制炭,符合品目44.02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及六,将其归入子目4402.90
遥控钓鱼船
1.建议子目:9507.900
2.该商品虽具有多种功能,实际仍是一种辅助钓鱼的装置,该产品不能代替鱼竿,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归入子目9507.90项下。
戒烟卷烟
1.建议子目:2402.9000
2.该产品为用烟草代用品支撑的供燃烧吸用以戒烟的卷烟,符合品目24.02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402.9000.
塑料制人造指甲
1.B.品目39.26。
2.该产品为塑料制人造指甲,为日常手指装饰用品,按用途归入品目33.04,按材质可归入品目39.26,根据《品目注释》33.04描述“……本品目不包括……(三)人造指甲(塑料制的归入39.26)”,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按饰品归入子目3926.90.
评级灯箱
1.9405.4990
2.该产品为用荧光灯、白炽灯、紫外灯及其他结构组成的灯箱,对评价过程提供光源条件,是为一种照明装置。符合品目94.05描述。查看品目94.05项下内容,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9405.4990.
混合液化烃气类
1.2711.1400
2.该产品为混合液化烃气,混合物,应按构成基本特征成分归类,其中丙烯、丁二烯同属于税则号列2711.1400项下货品,占比达86.5%,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将其归入税号2711.1400.
铁铬铝纤维合金钢纱线
1.7326.90
2.根据成分与加工程度,该产品为工业用钢铁纤维制品,根据《品目注释》品目56.05项下排除性注释,该产品不属于第11类纺织纱线,应按材质归入15类。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归入子目7326.90.
干制蛤蚧
1.B.品目05.10。
2.该产品为低温干制的一种爬行动物躯体,该产品供人可泡酒或煲汤药用,非食用因而不符合品目02.01 & 21.06,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归入子目子目0510.00项下.
20寸彩色液晶监视器
1.8528.52
2.该产品为20寸彩色液晶监视器,符合品目85.28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归入子目8528.52.
单独报验的枪用激光瞄准镜(也叫枪灯)
1.A.品目90.13
2.该产品结构组成为LED可见光灯和一个不可见光的激光指示器,用于指向照明和目标指示,主要特征为为用在步枪上的望远镜瞄准具,符合品目90.13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将其归入子目9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