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晚8点多,走在回家的路上,忽闻身后一声断喝:我 * 你妈!
吼声太大,结结实实地,吓了我一大跳。
回头一看,一个留着寸头,身材颀长的男孩,单脚着地,手里拎着一只鞋,像是在倒鞋里的沙子。
挨骂的是站在他身旁的一位瘦小的女孩,看上去是想和男孩开个玩笑,在男孩单脚着地时上前推男孩,男孩一时失去平衡,差点摔倒。
男孩明显怒了,大骂一声后,飞起一脚去狠踹女孩,女孩边躲边讪讪地笑,边笑边上前尝试再次推搡男孩,但,这干巴巴的假笑,让人听着很不舒服,已经明显流露出一种找不到台阶下的不自然。
再次推搡的结果是,又换来男孩无数个*你妈和无数个边追边踹的连环脚......
因为我一直在向前走,后来发生了什么就不知道了。
作为过路人,我听了这种骂心都发凉,不知那个女孩,是不是脸在笑,心,已经跌入谷底。
这个狠踹女孩的男孩,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也是一副蛮斯文的屎样,可发起疯来,却俨然判若两人,说心里话,只一眼,我对这一男一女便没任何好感,男生暴戾,女生猴贱,配合默契的让人生厌。
但是,无论如何,男人打女人,都十万分地让人不齿。今晚这一幕,忽然让我想起今早看到的一则新闻。
图片来自网络
/2
如果不是因为家暴新闻,我压根儿就没听说过刘洲成这个人。
刘洲成对他妻子家暴事迹一曝光,让这个在演艺圈能见度极低的渣男终于火了一把。
这个没事就爱戴着耳钉摆POSE玩自拍的男人,这个又矫情又娘十分容易让人误会他真实性别的男人,看一眼都让我无法忍受,他、他、他、他怎么能和“家暴”二字联系在一起!
不过,冷静下来,细一回想,《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安嘉和,这个面色苍白孱孱弱弱连胡子都不长的男人,也带着那么点娘,正因如此,这种男人在家暴时变态扭曲的神态,给观众心理和视觉造成的冲击更为强烈。
任何男人对女人的家暴,都像镜子一样,折射出这个男人在外面自卑无用的生存状态。
实在搞不懂,刘洲成这样一个自己赚不到钱就让妻子向娘家索要1500万的无赖,一个在妻子怀孕初期把妻子打流产的流氓,一个在妻子怀孕8个月还对妻子实施家暴的疯子,是怎么好意思厚着脸皮坚持活在这个世上的。
演艺圈中,无耻的男人不少见,无耻到这份上的还真不多。
/3
前段时间看了一部叫做《记忆大师》的国产片,片中所有案件的起因都是家暴,而所有被家暴的女人,在施暴者一次次的下跪求宽恕后,无一不心软地选择了原谅。
可是,家暴在本质上,只有0和1的区别,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后面的无数次,原谅的后果只有一个字:“死”。
我国家庭暴力法中,有这样两条法律条款: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呵呵,不知大家发现没有:只要不把人打死打残,大部分家暴都属于“尚不构成犯罪”。
并且,在众多认知当中,对于那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分分合合打闹了一辈子的夫妻,法律也表示相当的无奈。
正是这种不好划分的界限,让那些真正的虐暴狂,更加的肆无忌惮。
越是疯狂的施暴者,被他施虐的对象越是不敢报警,因为实在是被打怕了呀!如果报警后的处理结果是调解,回家之后会换来一顿更为暴力的殴打,甚至死亡。
还有另外一些女人,对家暴选择忍耐的态度既是为了维护自尊,也是为了维护这个家庭在公众面前的美好形象,殊不知,这种以丧失人后尊严来换取人前尊严的做法,不但丝毫感化不了施暴者残缺的灵魂,反而会被施暴者抓住软肋,更加变本加厉。
最可怜的是那些有了孩子的女人,她们总是委曲求全以忍耐保平安,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庭,她们什么样的苦都可以吃,什么样的罪都可以受。可是,在这种蒙昧无知和野蛮的生存环境下生长的孩子,身心会健康吗?他们长大后,要么拒绝婚姻,要么成为下一个施虐者,你用你的忍耐,毁了孩子一生,这种错误的隐忍和付出,快!些!停!
只要不举报,施暴者就永远逍遥法外,只要法律不制裁他,家暴就永不停歇。
/4
不妨思考一下:周立波曾因打瞎岳父一只眼入狱205天。那刘洲成把妻子打流产,杀死了一条小生命该判多久?
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而整个社会的文明,又是由若干单位的个体文明所构成。如果每一位个体的文明,都要由法律来强制执行,那只能说,这个社会,还未进入真正的文明。
如果家庭暴力法能够再完善些,再严厉些,那么,像刘州成这种在外面怂包一个,只敢回家拿女人出气的低级败类,哪敢如此嚣张!
任何以强凌弱,对女人施暴的男人,都不能称之为“人”。
它们可以统称为:进化有缺陷无法控制肢体行为的低级物种。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