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從1號下午紐約的一場下午茶會面說起。那天下午我見到了一位許久未見的故知,他剛剛從CIT跳槽到了NYU任教,於是聊起了過往的種種,面前的液體也有英式紅茶變成了威士忌。酒過三巡,他突然問我,你看過《圍城》嗎?答曰,看過,在我高二的時候。可他卻說,你高二還是小孩吧,有機會再看看。
前天中午,我給自己餵下了一個蛋黃醬三明治,坐在圖書館的落地窗邊曬太陽,突然想起了他的話,便快步走向了東方文學的書櫃,驚奇的發現了一本中文版的《圍城》,便拿在了手中。
這本書很厚,足夠讓我從前天下午開始幾乎不眠不休看到了昨晚。看過全本,我於是感慨我當初為什麼要在14歲之齡碰這樣的書。記得那時候,我覺得方鴻漸真是個可憐的傢伙,事業不順,還一直死在不同的女人手裡。但可憐的人也有可恨之處,他買學位,在工作上也不求上進,自作聰明,玩世不恭。我一直在想錢鐘書是想要諷刺誰,一個勤勤懇懇把自己變成笑話的人。可就在昨晚,我翻完全書的最後一頁,倒在床上,眼前卻浮現出蘇文紈、唐曉芙、孫柔嘉的身影,可為什麼這些身影這麼熟悉。
或許,錢鐘書在諷刺的那個人,就是我。我開始理解,為什麼總有人惋惜錢鐘書錯過了諾貝爾獎,當走過太多人生的波瀾壯闊,我也想要對這樣一部巨作不吝任何贊美之辭。
柏拉圖曾經問過他的老師蘇格拉底什麼是愛情。蘇格拉底便讓他去麥田裡摘一棵最大最好的麥穗來,而且只能摘一次,只能前進不能回頭。結果可以想象柏拉圖空著手回來了。蘇格拉底告訴他,這就是愛情。當你總覺得會有更好,於是就只能錯過。
對方鴻漸而言,唐曉芙就是那棵麥穗。更可喜的是,對唐曉芙而言,方鴻漸也是。在全書所有的女人裡面,唐的感情最為真摯,最為純潔。可是不幸,我們的小方遇到了他的表姐蘇文紈。如果真有人能洗盡鉛華,那蘇大小姐便是集鉛華於一身了。可人就是這樣,總是只會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東西。我們的小方不願一開始就放棄蘇大小姐是因為大小姐的身份帶給她的氣質。最後,當大小姐知道得不到小方時,也用大小姐身份帶來的副產品毀掉了小方的幸福。對唐曉芙而言,又何嘗不是如此,不然她怎麼會輕易相信蘇大小姐對小方的誣陷,不然怎麼會斷然走開。她說,「我愛的人,我要佔領他整個生命,他要留著空白等著我」,那一刻她又看到了誰。
剛剛講到的柏拉圖的故事,其實只講了一半。後來圖圖又去找到蘇老師,問他什麼是婚姻。蘇老師說,你去森林里砍下一顆最大最茂盛的樹。一樣只能看一棵,一樣只能前進不能回頭。結果圖圖帶著一棵不算太差,也沒有很茂盛的樹回來了。跟蘇老師說,我怕像上次一樣空著手回來,於是看到這棵還不錯,就帶回來了。對,這就是婚姻。
有人說,男人這輩子都會暗戀過白蓮花,親吻過紅玫瑰,最後娶了康乃馨。
於是,我們的小方娶了孫柔嘉。
讀圍城,總有一種自虐和虐人的快感,就像是脫光了衣服被鞭打。直到好基友趙辛楣的離開,這種鞭打就開始慢慢滲入你的內心,當你覺得痛得很深,它又像一個奄奄一息的火把,灼燒你的情緒,直到結尾,你被煙薰得有些不能呼吸。
或許在旁人眼裡,方鴻漸真的不必娶了孫柔嘉。可當你發現自己變成方鴻漸的時候,你就知道他只不過是做了那一刻最正確的事情。當你回望,你不過是在生命的每一刻做著看似沒那麼遠見的決定罷了。你不是上帝,所以你沒有上帝視角。決定或許會讓你後悔,可那一刻,你卻不知道你會不會後悔。
我一直告訴別人我不喜歡霍金的《時間簡史》,不是因為他太科普,而是因為我不喜歡他對時間坐標進行的那個生動的描述。他會讓我覺得生活可以被選擇,他會讓我嫉妒每一刻都做對決定的那個我。
很多人喜歡趙辛楣。楊絳說是趙按照一個幾歲的小孩子來寫的。所以塵世間很難見這樣的人。《圍城》里的每一個人,在作者筆下都有缺點,趙也有,卻像是小孩般可愛。成人喜歡小孩,是因為小孩有他們沒有的東西。很多人討厭方鴻漸,是因為方鴻漸就是他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