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法考备考第46天。
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让渡租赁物的使用权。
租赁期限可以多久
一、最长20年/次。
二、不定期租赁: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原租赁期间继续,换租户。
出租人的义务
一、出租人有适租义务。
二、出租人有维修义务。
租户义务
一、支付租金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
2、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由次租人代为支付租金。
3、租赁物没了、用不了,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坏了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第三人来抢租赁物。
二、不得擅自装修
三、不得擅自扩建
四、不得擅自转租
租赁权
一、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户>买方
租赁物在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所有权变动破租赁:买方>租户
1、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则房屋受让人无需承受原租赁合同。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则房屋受让人无须承受原租赁合同。
三、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认有优先购买权,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以及承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且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但承租人未参加拍卖,这三种情况可以破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四、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