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内,轻松的看完了莫言的《晚熟的人》,最开始看这本书的动机,不是因为它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纯属一次偶然,去朋友家喝茶,从她满墙的书籍里瞅见了这本书,自认为自己是个晚熟的人,觉得这个书看起来应该会深有感触,就顺手借走了这本书(第二次才借到,第一次借的那本《厚黑学》还没翻几页就丢一边了)。
就不上网找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了,单纯从我个人角度来谈点小感受,能够轻松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更多源于这本书的语言确实带有很多幽默性,有时候看到很乏的时候就会来那么几句诙谐的东西,“鸡屎”青年,放屁的描写,猪大自肥,奶胖不算胖,真的是困着困着就笑了,如果要我用几个词来形容这本书的话,那就称之为流氓文学吧。
现在很喜欢看书的时候拿个笔记本把有感触的东西记下来,或许《晚熟的人》这本书的名字就让我有共情了,居然记了满满的两页纸,《贼指花》里武英杰抓苍蝇的片段,让我想起了原来自己小时候也是个抓苍蝇的高手,对准苍蝇的头部方向,一个顺手,就手到擒来了;《等待摩西里》柳卫东的消失又出现,我猜测,或许他是掉入了传销组织,又或者是缅北的诈骗集团吧;《天下太平》里袁武的猪厂,涉及环保问题,不禁让人想起刚参加工作那会,一次次的拆钢厂、猪厂、砖厂的画面;《红唇绿嘴里》覃桂英利用网络上访,造谣,吸粉等,不得不佩服葫芦七兄弟还在“高参”这条路走着(那天去永辉路上,还看见校哥在伏案“工作”,乐在其中)。似乎整篇文章的每个片段,都能让我发现很多点滴也存在我生活中,如果用大数据来分析的话,难不成这篇文章是以80%的人的生活琐事为线索?
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后一篇《火把与口哨》,让我联想到上次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活着》,确实挺悲惨,从打趣顾双红,夸赞高三叔,沙窝五耳结义后,立马笔锋一转,高邦矿厂意外离世,清泉莫名被大黄狗叼走,清灵被逼服毒自杀,直到最后蜡烛红直捣狼窝,找到了那双鞋,为子砍了那窝狼后安详离去,如果没有意外,那段关于口哨的描写应该会是他们今后幸福生活的雏形,可是这世界上什么果都有,就是没有如果。
《晚熟的人》开篇是这样写的,一个人,特别想成为一个什么,但始终没成为一个什么,那么这个什么也就成了他一辈子都魂牵梦绕的什么,似乎这句话是在写书中的他,也是在写现实里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