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建设不是完成时,方能持久进。党员干部要秉持“坚韧不拔、恒久飘香”的精神,以“纪”继续前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再出发。
把思想的基础提升到一个“新高度”。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灵魂,深化党纪学习是增强理想信念的必由之路。学习党纪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它必须定期学习,在日常生活中理解,在日常生活中思考,才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累和发展。党员干部要把学纪律、懂纪律作为政治责任,主动加强个人自学,密切关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重要内容,把它作为衡量自己日常言行的标尺,进一步明确“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促进党纪知识深入人心。要积极参与集中学习,自觉主动参加党纪知识培训、纪律党纪讲座、警示教育座谈会等活动,真正做到“勤学”、“深学”,切实强化纪律意识,了解纪律法规,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落实。
修身、自强上实现“新突破”。《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深化监督纪律“四种形式”运用,定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命令检查、训诫,使“脸红冒汗”成为常态。党员干部要不断培养政治美德,不断反思贪婪的危害,按照党章党规进行政治考试。在自我反省中,要扫除思想上的灰尘,纠正行动上的偏差,严明纪律,不能自欺,不能忽视小问题。我们应该以先进的模式为基准,用负面的例子来警示自己。要用好思想报道、自我批评、民主评价等“净化工具”,有效“挖”出党性政治修养方面的短板。我们要敢于采取实际行动,勇于面对挑战,勇于把刀刃向内翻,做到“检查到底,改进到底”。我们不应该等待和依赖,而应该调查和改进。
迈出“新台阶”,造福人民。要做到学以致用,就要学以致用。全党坚持以纪律为基石、以服务人民为宗旨,开展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最终目的是体现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上的遵纪守法。这是为了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为群众服务是自己的本分。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群众路线,始终牢记“权力为民、权力为民”的理念,始终把群众的需要和关切作为“第一信号”,到田间、到车间、到码头、到炉边,了解群众的思想、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