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

1

那天,和往常一样。

学校过礼拜天,枚坐车去另一个城市看望男朋友。

280公里,3个小时。

这段路她每个月都会乘列车走4趟,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枚其实有很严重的晕车症,从学校到车站坐公交要1个小时路程,但她每次都要坐90分钟,而且每次都会晕车。

刚开始身体不习惯,每次上车坐到一半时,就开始狂吐,1个小时的路她每次都要下来转一次车,在路上虚脱的休息几十分钟等下一班,每次都会吐出胃酸;

后来,坐的多了,她开始自带塑料袋,甚至掌握了一项自创的防晕车秘籍:坐车当天必须空腹上车!连早餐的鸡蛋都不敢吃,这样能减少一半的晕车机率,就算吐,也不会吐出胃酸那样难受。果然,这招在坐过10几次车晕过10几次后,多少还是起点效果的。

对于没有晕过车的人,应该不太清楚晕吐是种怎样的感受。

枚心里自嘲:恩哼,从学校到车站的车一共就5个班次。这5辆车我轮着吐,早就转几圈了。哈哈~

但是关于晕车这个秘密,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为爱情,280公里在她心里的距离,变成了20公里。

2

有次,枚坐车到了他的城市。

那天很冷,零下2°

枚一出站就被广场上各种拉客的小贩包围了,他们穿着军大衣在凛冽的寒风中哆嗦的举着牌子热情的喊着住宿送客,每个人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热闹的追问着从车站走出的每一个人。

那天见男友,枚还是和以往一样,把自己的打扮的漂漂亮亮,长发披肩,短裙,帆布鞋,素颜。

那是她那个年龄觉得自己最美的装扮。

刚下车温差和车上太大,枚管不了那么多,兴奋的给男友打了电话,男友说还在谈客户,马上就到,让她在旁边的肯德基点杯热饮等一会。

挂完电话,枚想,这么晚了还在工作,在外打拼的男人可真不容易啊。

想着,就直接去找了家店,给男友挑选了一双很厚实的手套。颜色是她喜欢的那种淡淡的格子蓝,温暖如她爱他的心一样炽热。

20分钟过去了,男友还没打电话。

枚提着手套挎着包包就站在广场中央的警亭那里傻傻的等着。

风吹卷着她美丽的裙子,她怕男友找不到她,觉得那里是最显眼的地方。

枚没有跟男友打电话一遍一遍的催怎么还没到,她从不这样。她怕男友谈客户时接到她的电话让客户觉得不礼貌,她怕耽误他的生意,就觉得多等几分钟没什么。

在这点上,他从来没说过,而枚,从来都知道该怎么做。

40分钟后,男友大老远的看到她就跑过来了。

“你怎么才到,我还以为一出站就能看到你呢”枚见到自己心爱的男人,上一秒还坚强无比的女汉子马上少女心。

“客户一直不说签合同,谈的时间有点长,等很久了吧,冷吗?”

“不冷。见到你心都是热的,就是脚有点冻的快没直觉了。”

“不是让你坐肯德基点点热的吃嘛”

枚忽然想起来自己刚去买的礼物忘记掏了。

“哦对了,我刚刚去对面给你买了双手套,很喜欢就买下来了”

“傻丫头,手里拿着手套还要把自己的手冻僵。”

风还在肆意的吹着,但只要能看到对方,连空气都是甜的。

他们手牵手在广场上朝对面走去,被一举牌大妈拦下,“哎小伙子要不要住宿啊,我们这里很好的。”

他一手搂着枚一手拎着女友的包,满脸幸福的对那大妈说了句:不用,我们回家。

时隔3年,那句“我们回家”,枚依然觉得那是她这些年来听过的最动听的情话。

有人说,我是恋爱白痴,我不知道怎样对女孩子好,不知道怎样保护她,不知道怎样给她安全感……

其实,当你遇到一个对的人,那些你以为的不知道,都会让你变成一个温柔的小暖男。

当爱情轻敲肩膀时,连平日对诗情画意都不屑一顾的男人,都会变成诗人。

3

枚其实是个不太会照顾自己的女生,她做过所有大大咧咧的女生都做过的事。

吃饭丢饭卡、逛街丢钱包、出门忘钥匙、阴天不带伞、

上课带错书、冬天穿裙子、上街常迷路、吃饭不准时,

但凡去个陌生的地方总是毫无违和的就把自己迷的晕头转向,同一个地方,迷3次一点都不稀奇。

但遇到他,枚却变的出奇的懂事。

她还是会经常丢三落四,但对他,却尤其的细心。

仿佛那细心,是自带光芒的专属一个人。

终于,毕业了。

那天,枚打电话跟男友说,

“我终于可以每天都能看到你了,我要去你的城市找工作”

“好啊,但是,你不是很喜欢北京吗?”

枚哭了,是激动的哭,是终于不用为了爱情跋山涉水的哭,终于能结束长达几年的异地恋而哭,她讨厌这该死的异地恋。

“是啊,我喜欢北京。

可是北京没有你啊!”

那晚,枚走的很匆忙,她买了挂完电话之后能查到的最早的一班车。

提着行李坐在那个曾经被她吐过很多次的公交上,望着窗外的霓虹,枚觉得自己像逃荒。

路过一个站台停靠的时候,站牌上写着一句万科的广告语:别让这座城市留下你的青春,却留不下你。

枚再也忍不住的大哭起来,车上的人都在看她。

北京是她最爱的一个城市,是她从高中时就爱上的一个城市,是在地图上用红色笔圈过无数次的一个城市。她羡慕这里的人们能在这里生活,曾经发誓毕业后一定要留在这里打拼。

如今,为了爱情,她要奔赴他乡。

后来,枚跟我说,她毕业后做的最正确的一次选择,就是回到了爱人的身边。

因为,爱在哪,家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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