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得以持裁判文书办理房产过户

编者按:法院裁判文书确认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所有人得以持该文书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如果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所有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文根据实例解说此类房产的过户登记。

“同志,您能帮帮我们吗。”调解员老陈坐在接待前台值班,听到有人问话赶忙站起身,说:“好的,好的,先说说情况。”

说话的是一位大爷,他的身边站着个大妈,一看就是老俩口。两人脸上略显焦急,还带着些无奈。

“我儿子已经离婚了,法院把房子判给了他……”大爷开始说了起来。

原来,前几年,大爷的儿子与儿媳闹起了矛盾,刚开始吵吵闹闹,后来就动手撕吧。再后来,两人就分居了。总之,就是离婚过程的那些老套路。儿子与儿媳打官司到了法院,经过法官调解,两人同意离婚。

双方商量好了,小孙女归儿子抚养。两人共有的一套住房,归了儿子和小孙女,儿子占40%的份额,小孙女占60%的份额。拿到调解书之后,儿媳头也没回就走了,至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可是,可是……”大爷的话音急切了起来,“儿媳一走,房产过户的事情就撂在这儿啦。我们找过律师,也找过不动产登记中心,都说已经五年了,调解书过期啦。我们就是来咨询一下,怎么才能把调解书给续一下。”

“调解书过期啦?”老陈一楞,“怎么,法院的裁判文书还能过期?”

“是啊,您给看看是怎么回事。”一旁的大妈边说边颤抖着手从档案袋里往外掏材料。这是一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制作日期确实是在五年之前。

老陈问:“调解书前儿媳妇也收到了吧。”

“收到了。”

“儿媳妇没有配合你儿子办理过户手续,是吧。”

“是啊。她拿到调解书就走了,再也没有了音讯。”

“你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他们是怎么说的?”

“他们说这个调解书过期了,要我们问问法院,能不能把调解书的期限给续上。不然,他们没有办法办理过户登记。”

“明白了。他们说的过期,其实,就是说你儿子没有在二年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这是法律规定的裁判文书执行的期限,超过了这个期限,这份调解书就不一定能够执行了。”

“我们就是个老百姓,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啊。”

“在这五年期间,你儿子,或者你们有没有催促前儿媳办理房产过户,就是发过微信、短信的也行。”

“嗐,啥信都没有,人都找不着,哪里还有什么微啊、短的信啊。”老陈眉头紧蹙,思索了一会儿,之后才说:“这样吧,你们的这个事情属于法院裁判文书执行的范围,不属于我们调解的案子。”

“这可怎么办啊!”话音未落,老俩口异口同声着急地说到。

老陈接着说:“我看这样吧。建议你们先提出执行申请,这事儿就算了结啦。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那么你儿子可以‘离婚后财产纠纷‘再来打官司,要求按照这份调解书的内容把房产过户给你儿子、孙女。”

老俩口听罢,对视了一眼,没说话。

老陈见状解释道:“这份调解书上,并没有写明前儿媳妇要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所以,这份调解书生效后,你儿子带着孙女拿着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就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调解书已经超过了执行期限,不给办理房产过户。这种情况下,你儿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凭借这个通知书不动产登记机关就可以给你儿子、孙女办理房产过户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老俩口长舒了一口气。

“别着急,这是一般情况下的做法。如果前儿媳提出调解书已经超过了执行期限,这样,法院有可能不受理你儿子的执行申请。”老陈接着说,“那样,你儿子可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前儿媳,要求按照这个调解书的内容分割房产。案件审结后,你儿子拿着法院新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产过户。”

老俩口听罢连连点头,说:“这回算是把事情弄明白了。”

老陈说:“说白了,法院裁判文书中写明房产归属于一方所有的,所有人即可持文书办理房产过户,与对方无关。”

老俩口忙说:“是啊,是啊。我们就是知道的太晚了。”

老陈说:“这样吧,我带你们去自助诉讼服务区,那里有申请执行书的格式。你们用手机扫描一下,回去后把申请书写出来。之后,让儿子带着调解书、身份证、房本一起交给法官立案。”

“太好啦,那就麻烦您啦!”老俩口边说边跟着老陈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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