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卡瓦菲斯的《城市》一诗,略摘录如下:
你不会找到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
这个城市会永远跟着你。你会走在同样的街道上,
衰老在同样熟悉的地方,白发苍苍在同样这些屋子里。
你会永远发现自己还是在这个城市里。不要对别处的事物
抱什么希望:那里没有你的船,那里没有你的路。
就像你已经在这里,在这个小小角落浪费了你的生命,
你也已经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毁掉了它。
读这首诗的时候,蓦然感到一种矛盾感,它既在说明城市的雷同,又不可否认它们之间的巨大差异。当我行走,出走,逃离的时候,我的经历、阅历负累着我,我不情愿而带上一副有色的眼镜,将此乡看作彼乡。咖啡的浓淡解脱不了我,我只得不断回味,像一头年事已高的牛不断翻动它的胃,咀嚼着谈不上美味的绿食。
万物本来是有名词代称的,可这里的城市却隐姓埋名,只有此乡彼乡的差异。远方原是美好的,一如塞尔维亚笔下的灯塔,可当间距与行程的比对慢慢缩小,远方也会变成异乡变成此乡。究竟是心底的情感无法抹去以致处处想搜寻痕迹,于是雷同太多了呵。
这样一来,作家们多多少少有些异动,他们想执笔描绘繁茂景象,用事物代替情感来锁住一个城市的记忆。苏童的“一只鸭子”说,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就是这里的代表。近来还发掘到一个诗化散文家:车前子,他的四卷本也是用物象勾勒苏州模样,闹中取静,静中取境。
或许,关于城市记忆的索需,从雪泥中体会鸿爪,从鸿爪中感受那一片雪的情景已寥寥可数,“反认他乡作故乡”非但不是杳无,倒当真切实存在了,而我唯一能做的应当是保留个体对物象的记忆与认知,明白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本质区别,那些细小的差异都需一一铭记。
如此,枪响时分,出走的才算是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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