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看了电影《芳华》,感觉还不错,回来竟然鬼使神差的把小说也给看了。之前还有挺多地方看不太明白,双管齐下,效果果然不一样。
那样一个时代,文工团的青年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芳华。不过要说这部片子最吸引我的,还是人性和善良。
故事主角一男一女,男的叫刘峰,女的叫何小萍。善良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PS:小说和电影情节相互纠缠在我脑海里,有时可能会穿越,还请见谅。)
1、 人善被人欺
刘峰,小说里其实大家称呼他“雷又锋”,寓意又一个雷锋,连起来读快点也就成刘峰了。这么说来刘峰和雷锋似乎天生就有几分相似。
不光名字,刘峰就是一个活雷锋。遇到困难麻烦,有脏活累活没人愿干的活, 就三个字:找刘峰。更多时候都不需要找,他自己就会主动找上门。
刘峰是一个绝对的好人,无条件,非功力的好,对所有人好。大家把他定义为一个完美人格的好人,好人就该做好事,于是理所当然的向刘峰索取,心安理得的享受刘峰的给予。
甚至会觉得他好的不像个真人,好的缺乏人性,没有臭德行,没有荤腥肉欲,也或者说不该有。
以至于刘峰对自己默默付出默默喜欢了很多年的女生林丁丁表白的时候,情不能已的一个拥抱,让他的人生从此改写。林丁丁为自保,出卖举报了刘峰。于是组织对刘峰判了刑:刘峰,表面上雷锋,思想是个垃圾堆。
事出后,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刘峰说话,他之前做了多少好事大家都忘了,只记得这一点所谓的坏事。人们等待好人犯错的看戏心态终于得逞了。对刘峰,反目、不堪和孤立。
然后,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当兵,在战争中失去了一只胳膊。
女主角何小萍(小说里叫何小嫚),是一个从小不被善待的人。六岁时父亲入狱,之后随母亲改嫁到一个把她当成累赘给予鄙视的家庭。离开家走进文工团当了兵,依然还是被欺负的对象。
拿回遮挡内衣的衬衣,被大家毫不留情的审问搜身;因为爱出汗,大家都嫌她臭,不愿和她搭档跳舞;企盼了好多年,还是直到父亲去世都没相见;慰问演出心灰意冷不想上台假装生病,虽然后来上了台且演出圆满,还是被下放到野战医院……
在文工团里,她从来都是一个卑微的,遭嫌弃的人。
刘峰被下放伐木连临走的时候,何小萍是唯一一个舍不得刘峰,送别刘峰的人。
正如那句经典台词,何小萍是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2、依然选择善良
长郊猎罢烹鹰犬。
两个善良的人,一个被下放伐木连,一个被下放野战医院。纵使自己善良的结果是如此不善良的被对待,他们还是依然选择了善良。
刘峰成了一名前线战士。在生死关头,他抱着求死的心态,把时间和机会优先让给了弹药补给,最后自己失去了一只胳膊。
文工团解散后刘峰回去看望,发现萧穗子屋里的地板坏了,还是本能的帮她去修。
有钱的战友郝淑雯替刘峰出了联防所讹人的一千块钱,刘峰没钱,还是先打上了借条。
老婆跟长途车司机跑了,刘峰无奈也表示理解,并不怪她。
何小萍成了一名战地护士,看过太多残酷的东西,她还是用了力且尽了心的去照顾每一位伤员。
面对全身烧伤的十六岁小战士,在炮弹来袭帐篷被炸掉的一瞬间,她义无反顾的用自己瘦弱的身体扑上去护住他。
也许,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善良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善良着。
3、好人有好报
看起来刘峰和何小萍两个好人经历了善良,却并没有好报。
。。。我不这样认为。
对何小萍来说,早已习惯了整个世界对他的不公和刻薄。刘峰的出现,却有如一道光,照亮了她的世界。即便亲生母亲都不善待她,却有一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给予她善待和温暖。
何小萍从来都是一个被忽略不计的人,却也在后来成为了战争英雄,接受了很多人的崇拜,体验了一把被当做掌上明珠的感觉。虽然也因此神经失常,但不影响她曾有过一段绽放的历史。
人到中年,何小萍终于等到了刘峰,给了她一个等待十几年的抱抱,我觉得在那一刻,何小萍心中觉得一切都值了。
而刘峰呢,在一场中越战争中动脉血管失血过多,错过了救治的最佳时间,还是命大的活了下来,只是失去了一只胳膊。其实也正因为失去胳膊这个负伤,他才没有去参加更多的战争所以幸存了下来。
晚年的时候刘峰重病,身边无人,是有何小萍悉心照料,相伴终生。
当初刘峰对林丁丁表白失败了,却有另一个女人给了他最长情的告白,一个珍惜他、懂他、爱他一辈子的女人。
还有电影最后的独白:“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他们从未结婚,却待人温和,彼此相偎一生。”
过的知足幸福,活的云淡风轻。
这不就是很好的结果么。
4、但行好事 莫问前程
芳华的整个故事里其实看到不少人性的弱点,在刘峰和何小萍身上,闪现出了人性的优点。
其实,不管好人有没有好报,会不会被欺负,人还是要行善的。选择做好人做好事,不是为了回报,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人之初,性本善。行善,即便没有好的回报,起码也能落得个心里踏实,问心无愧。
所以,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