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拳,是极端女权主义的简称,因过分谋求特权利益、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而备受关注。
我们的民族历来是一个讲究忠孝节义、礼义廉耻的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有着无数优秀的传统文化。而“忠孝节义、礼义廉耻”这些文化属性却无一不是完全的道德层面的要求。事实上,数千年来,我们的社会都是以道德作为主体运行规则。
今天的社会,在物质大大丰裕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却过于强调法律,而忽视了道德。要知道法律本是道德的底线,道德乃是公序良俗的主体,倘若人人闭口不讲道德,只谈法律,那岂不是人人都游走在了道德底线的边缘?岂不是人人都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都竭力将法律作为为己谋利的工具?倘若这样,那人类文明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呢?这种情况下,法律文本恐怕是只会越写越厚的了,且未必能赶上人们挖掘其漏洞的速度。
而如果是以道德文化作为社会主体标准,大多数人将处于道德层面的修养中,人人以内心的道德作为行为准则,无须法律常态化地发挥约束作用,人们不断追求内心更高的那层道德要求。如此,法律的用武之地越来越少,其文本自然也就越写越薄了。
“女拳”现象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抛弃道德而只讲法律的情况。
有近期报道过的几个例子,某女收了三十万彩礼后而拒绝结婚,且堂而皇之地说出“是他自愿给我的,我收彩礼又不代表我要和他结婚”之类的话;某对情侣交往了三年,女方因彩礼没有谈妥而状告男方强奸;某地铁内,女子控诉六岁男童对其进行性骚扰;某地17岁男生因救落水女子牺牲,被救女子称“又没求他救,他没了活该”......听听,可笑吗?如果觉得可笑,那正是因为在以道德的标准来看待这些事,而非法律。
如此就有了一个更直接的问题,现代社会下,倘若一方以道德作为社会生活主体准则,而另一方以法律作为社会生活主体准则,那么就会必然引发不公平和大量社会矛盾。要解决这种根本的矛盾,则要么是一方重新将道德作为基本准则,要么是另一方亦改将法律作为基本准则,这样,便能够达成价值观的一致了。
另一个例子,有个东莞女司机驾车时不慎落水,在水中爬出车门后并未呼救,终因无人施救而不幸遇难。那么那些路过而没有施以援手的人错了吗?谈不上,他们顶多是不具备高尚的道德,而没有违法,更算不上坏与错。况且那个女司机彼时并没有呼救。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能够为自身负责的成年人,没有呼救表明其当时并不需要外界帮助,而如果此时有他人提供了所谓“帮助”,则是一种实质的对当事人的权益侵犯和人格的不尊重。
从这个例子也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人自发地将法律作为了主要行为准则,而非道德。而这个“自发”却是很大程度上环境作用下的不得已性质的外部推动,这显然不是一个良性的现象。
女拳者惯用的一个幌子是“给你生孩子我吃亏”,可是她们却忘记了作为自然界的一份子,哺育幼崽是大自然赋予雌性的权利与责任。在自然界可以看到很多独自带崽的雌性动物,像老虎、花豹、猫、狗、熊......等等,雄性没有给予它们任何的所谓“安全保障”,但它们依然能够本能地为种族的延续进行繁衍,依然能够拼命地去抚育自己的幼崽长大。这是一种天然的本能、责任与义务——无论作为动物还是高等动物的人类,而母爱的伟大正在于此。
人类社会作为高度发达的文明群体,与动物的显著区别就在于具备道德感和伦理观,因而男性自发地承担起了供养家庭的主体责任。而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在现代社会而言,男性提供房子、车子、彩礼、家庭开支等等,并非是法律层面的要求,而是男性的一种绝对的道德感使然。
如果单纯从道德层面来看关于彩礼与嫁妆问题,那么是一定要将现代社会和古代社会分开来看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从古代遗留下来的相关的东西。古代社会是男主外、女主内,贤良淑德、勤俭持家、相夫教子是对婚后女子的基本要求。将彩礼和嫁妆全部交给女方,是因为女方要对内家庭的所有事务负责,包括抚育孩子、照料公婆、为丈夫准备所需物品、打理家中的事务、婚葬嫁娶、各项开支等等,这些钱财即是给女方做这些所用。这样,以使男方能够全身心地在外面打拼事业。现在呢?有女拳者的逻辑是,家庭内外均由男方负责,而原本作为内家庭经费的彩礼和嫁妆则全都装进自己腰包,并堂而皇之地将其宣称为自己的私人财产。
如果单纯地从现代法律的角度来看,彩礼、房子等财物属于自愿赠与,与婚姻并无实质的直接关联。这就衍生了一个很滑稽的现象,男性以道德要求为标准给予了女性彩礼等大量财物,而女性却以法律要求为标准“笑纳”了这些的自愿赠与,而摒弃了与之相关的任何道德层面的义务。
她们过的节日也是五花八门,像什么秋天的第一杯奶茶、女神节、情人节、白色情人节、七夕节、圣诞节、生日、恋爱纪念日、儿童节、双十一......,总之是逢节必要钱要礼物,而且这个钱和礼物的‘份量’要以她们自己设定的标准为主,有甚者连清明节也不放过。她们还特地将此取了个华丽的名字叫“仪式感”,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们找到了一条可以通过摒弃道德与羞耻而轻松发家致富的路子。
“女拳”现象的形成,是社会、经济、历史、人性等多方面长久作用下的结果,它更多地体现为将个人的经济矛盾、人格矛盾、工作矛盾、家庭矛盾等集中地转移到一个点。作为动物,哪个不喜欢好逸恶劳、不劳而获、奢靡享受呢,哪个不喜欢众星捧月、颐指气使、无拘无束呢。但作为一个有人格的人,需要讲道德、担责任,需要劳动、有自尊、知羞耻,需要不断学习、创造、奋斗,而这些精神层面的要求,自然是和不劳而获的享受相悖的了。倘若能够在众人反应过来之前,抓住“合理”抛弃道德的契机,一股脑儿地把这些原本属于自身的责任和压力全部转移到一个出口,便能够“正大光明”地通过剥削与殖民他人轻松地达成所求的骄奢生活的目的。这无疑是一个最简单、最高效、最直接、最低代价的方式,因此无论从人性还是生物学的角度,连锁式地趋之若鹜也便顺理成章了。
“想要瓦解一个民族,只要抽掉男人的脊梁和血性,拿走女人的廉耻和善良。社会风气坏了,几代人也难以修复”。摒弃了道德和廉耻的畸形价值观对国家和民族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而为何它们能够堂而皇之地广泛出现于公众的视野,其背后是否有资本的恶意推动或境外势力的渗入,值得深刻警惕。
真正的女权主义者从来是耻于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她们有着独立的人格、崇高的理想,有坚定的自尊和道德观,她们勤劳勇敢、诚实守信、努力奋斗,她们相信自己具备和男性一样的创造力,相信自己同样能够为家庭和社会做出大的贡献。
古往今来,有道德、有理想、勤劳、勇敢的伟大女性数不胜数。
班昭,著名的女史学家,完成中国首部纪传体断代史《汉书》,她的《女诫》成为古代女性道德教育的经典,对后世女性品德的培养产生了深远影响;李清照,首创“易安体”,以女性视角突破传统词坛格局,作品将文学美与音乐美相结合,对后世婉约词创作产生深远影响;居里夫人,首位两次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发现镭元素和钋元素,开创放射性理论,奠定原子物理学和医学放射疗法的基础;屠呦呦,首位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中国科学家,发现青蒿素使全球疟疾死亡率大幅下降,获授“共和国勋章”。
秋瑾,中国女权运动先驱,创办《中国女报》,参与辛亥革命,首倡妇女解放与教育平等,被誉为“辛亥女杰”;宋庆龄,举世闻名的爱国主义、民主主义伟大战士,杰出的国际社会活动家,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做出了卓越贡献;蒋英,中国女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为新中国声乐艺术和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沂蒙红嫂,以血肉之躯浸在冰冷的河水中为人民军队架起渡河的桥梁,用乳汁救活受伤的八路军小战士。
街边随处可见的夫妻店、女性带娃的外卖员、夫妻共摆小推车路边摊、夫妻共同开大车跑运输、夫妻共在田间劳作......这本是爱情最美的风景,她们每一个人都散发着当代女性独属于现代文明的耀眼光芒。
真正的女权是我能做、我负责、我想做、我会做、我去做,是“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气魄,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勇气,是不随波逐流、明辨是非的睿智,是为社会、为家庭不断做出贡献的自豪,是“不食嗟来之食”的自尊,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自立,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担当。
另外,关于男男女女的称呼上,动辄张口以“帅哥”“美女”“小哥哥”“小姐姐”,须知语言称谓是一个人思维意识的直接显现,无论主体与客体。长此以往,价值观怎会不扭曲变形?难道保持一个正常的伦理观、摒弃虚假的浮华就不现代了吗?这些随意的语言轻薄和虚假的言语鸦片摧毁的正是人们勤劳勇敢的质朴和自尊自爱的品格。而最好的称呼就是同志,男的称男同志,女的称女同志,年长的称老同志,年轻的称小同志。或直接地称先生、女士、小伙、姑娘,无不能够体现中华民族自尊自爱、含蓄内敛的品质。
最后,妇女能顶半边天。希望社会给予女性更多的同男性一样的对履行社会家庭责任、义务与担当的权利,树立新时代女性的精神风貌。不应让不良思潮牵累于广大有道德、讲文明的正常女性,更不应忽视女性原本应有的创造力和对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