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张光直,1931年生于北平。1954年台湾大学考古系毕业,196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博士,曾先后任耶鲁大学人类学系教授、系主任,哈佛大学人类考古学系教授、系主任,美国科学院及文理科学院院士。1994年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哈佛大学讲座教授。著作《中国青铜时代》《美术、神话与祭祀》等深受国内读者的喜爱。张光直著有多部英文专著,如《古代中国考古学》是世界范围内的考古学教材,影响巨大,还有《商文明》、《考古学再思》等。
序言:古代中国的艺术与神话同政治有着不解之缘。我们已经相当习惯于把政治看做当代中国社会中的一个决定因素,然而,认识到它对古代中国也具有同样重要性的人却并不多。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将得之于考古学的,以及文学和艺术的材料与观点结合起来,对此作一番论证。《美术、神话与祭祀》提供一个基本的视界,从性质与结构两个方面对具有强烈政治色彩的古代中国文明进行观察;同时力求证明:如果我们能跨出传统的专业局限,这对于古代文明,至少对古代中国文明的研究会大有裨益。这是这部专著的双重目的。
作品风格:作者综合了考古学、历史学、人类学、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在本书中对中国古代的政治权威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借此想回答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中国古代文明是如何产生的,相对于西方文明,它有什么自己的特点。作者对不同学科知识合理的运用,充分体现了他在前言中所说“跨出传统的专业局限”综合各学科知识来分析问题的方法。书中尤为明显的运用了大量人类学理论,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莫斯、列维-斯特劳斯等大师的影子。或许,这并不奇怪,尽管张光直通常更多是被人称作考古学家,其实从其学术生涯一开始,他就和人类学结下了不解之缘。早年他在台湾求学的时候,就受到了深具“南派”(王建民,1997:160-166)传统的人类学熏陶,他当时的老师凌纯声、李济等就极力强调将考古学与人类学、民族学等结合起来(张光直,1999:134-135;168-175)。在美国念博士期间,张光直还是专攻考古,但就读于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这是因为在美国,考古学是人类学下的分支学科(其它几个是语言学、体质人类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后来他又任哈佛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凡此种种都表明,对人类学民族学与考古学之间有何关联这一问题,应该说他有着至为深刻的体会。
本书是本考古学著作,但在我看来,从其宏伟构架到具体的细节,无不透出作者的人类学关怀。本书写作的最终目的,在于阐明中国文明的产生和西方文明不一样,有着自己的特点。这一视角和人类学一直所推崇的“文化的多样性”异曲同工。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作者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理论阐释:“中国文明,以及其它相似文明的产生的特征,是在这个产生过程中,意识形态作为重新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以产生文明所需的财富之集中的一个主要工具”(张光直,2002:114),而西方文明,却是用“生产技术革命与以贸易形式输入新的资源这种方式积蓄起来的财富为基础而建造起来的”,对于前者来说,在此过程中并没有造成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仍然将人与自然都看作是整体宇宙的部分,而后者却不同,把这两者分割开来。因此,作者将前面这种文明发生的形态称作“连续”,而后者称作“破裂’。并且,他对以前“西方中心主义”的文明观进行了修正,指出从世界范围看,中国、玛雅这种“连续”才是文明产生的常态,而西方确实是个异态。
张光直的这一论述,对我们有什么样的启发?这涉及到他一向所提倡的,从中国的具体材料中,我们应该对社会科学的一般理论有所贡献。他教导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这一重要的事实,“即一般社会科学上所谓原理原则,都是从西方文明史的发展规律里归纳出来的”(张光直,1999:55)。因此,用一些非西方的材料我们应该能够对社会科学理论做出很好的补充和修正。当然,和一般高喊“本土化”口号的学者不同,他冷静地指出,“对社会科学做重大的贡献的话,头一件要做的便是把西方社会科学学好。中国史料里面与社会科学有关的种种真理,不是不言自明的,也不是闭关自守的学究能发掘出来的”。这一看法,确实比国内一些只注重“本土化”或“国际化”的学者要高明许多。并且,他身体力行,以上对世界文明产生的比较就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作者对青铜器及上面的文字、纹样等“物”的具体分析,是书中尤为精彩的部分。照张光直自己的话说,这些“青铜纹饰(是)具有含意的”,而非单纯的艺术品。这里的“含意”如何理解?我觉得就是社会学、人类学所一直所强调的,将“物”纳入社会、文化、宗教、或宇宙观中去理解,正所谓“事物分类就是人的分类……事物被认为是社会的固有组成部分,它们在社会中的位置决定了它们在自然中的位置”(涂尔干、莫斯,2005:87-88)。张光直让我们懂得需要从一个大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之下去理解一些细微之“物”,同时也可以反过来说,从这些细小之物——如青铜器上的图像来看到整个社会、文化。有时,“这东西或许只是一片陶片,或者是其它可以给你一个探讨整个古代人类时代的线索的物品,你可以用它去研究他们的宗教概念、他们的社会”(张光直,1999:230)。人类学民族学能够让考古学家知道把“物”与当时的社会、文化等联系起来,而不是将其活生生的分离开。反过来,从考古学家对细微之“物”的深究中,我们理应得到这样一种启示:即一个“物”本身能展现一个社会、一个文化,它是社会众多关系的集合体,或者说,一个“物”就是“微型宇宙”,具备了宇宙存在的所有可能性。
古代中国文明有着天与地、人与神、生者与死者这样一种二分的世界观。在祖先和神灵那里掌握着人类所需的知识。因此,就有一些“人”和“物”在这之中扮演沟通这二者的角色,这些“人”就是巫师,“物”就是文字、艺术、青铜器等。这些“人”、“物”之特点,正如列维-斯特劳斯所说,他(它)们“处于对立两项中间,就必然保持某些二元特性(即自相矛盾的和模糊不清的)”(列维-斯特劳斯,1995:425)。玛丽·道格拉斯将此观点作进一步引申,认为社会中的许多事物之所以成为禁忌,那是由于它们违背了事物自身的秩序,无法分类(玛丽·道格拉斯,1995)。
借助这些分类学理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张光直在书中关于纹样、文字、青铜器等“物”的论述。那就是,天地、人神、生死的对立是古代中国最基本的分类。其间的“中介物(人)”是具有“二元特性”的,“自相矛盾”、“模糊不清”。或许,在道格拉斯看来,这是禁忌。但正是这些无法分类的“人”、“物”恰恰具有了沟通天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