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帶著理解的眼光看著若菱,等她發洩完了,才清了清喉嚨,嚴肅地問若菱:「你為什麼去干涉他的事?」
若菱不解,回道:「因為我關心他啊。」「你愛他是嗎?」「當然啦,要不然我管他幹嘛!」「很好,你知道嗎?天底下只有三種事‥‥」「‥‥」若菱覺得老人有點莫名其妙,靜默地等待他的解釋。「老天的事,」老人伸手指指上面,「你的事,他人的事。」「你是說志明的事是「他人的事」?我可不同意。」若菱反駁說,「他病了,他老了,倒楣的還不是我!」「所以你管他的事是為了你自己?還是為了你愛他、需要他?」老人平靜地問。
若菱啞口無言。關心志明,當然有一些成份是真心為他好,但何嘗不是因為自己的恐懼,恐懼失去伴侶、恐懼造成麻煩呢?「愛呀愛,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老人搖頭嘆息。「我關心他,反倒成了罪過?」若菱心裡很不平衡!「你看,很多父母管教小孩,督促小孩要守規矩、用功念書,有多少成份是摻雜了怕小孩出去丟自己的臉(怕人家說你教的孩子怎麼這麼沒教養!),或是希望、期待孩子能為他們的ego帶來光榮,甚或是將自己對未來無名未知的恐懼投射在孩子身上,加重他們的負擔?」若菱不語,她知道老人說的有道理。可是論到夫妻之間呢?「夫妻之間,也要捫心自問:你真正的出發點是什麼?是為了對方的人生,或更多是為了自己?」「自己最親近的人的事,真的可以不管嗎?」「對最親近的人,更要注意溝通的方式和方法。如果是為了自己,而且還自以為有權利管對方,認為我們可以介入他人的領域、促使別人改變,這種做法不但白費力氣,而且還會造成兩人關係的緊張。」「可我的確也是為了他好啊。」「你可以把你知道的,你認為對的、正確的東西和他們分享,但是背後不要設定一個預期的結果。(比方說:你一定要聽我的,要不然‥‥)這樣的話,對方比較能夠接受。伴侶之間、親子之間都是這樣。」「很難哪!」若菱搖頭。
「是呀,所以你一天到晚介入他人的領域,管他人的事,自己這兒卻沒有人在家,關心自己的事。」老人指著若菱的腦袋調侃道。「我怎麼可以看著我的伴侶慢性自殺呢?」「你覺得志明生活習慣不好,而你自己最近有了一些體會,想改變生活、飲食的習慣。你就自己努力、盡心地去做,讓你的伴侶感到好奇,讓他看到效果,然後他可能會願意聽聽看你為什麼這麼做的理由,同時,他也許會試著做一些你在做的事。但是如果你強加這些觀念在他身上,他的『小我』第一個會做的事就是反抗。」「嗯‥‥」若菱覺得很有道理。「所以呀,記住,管好自己的事最重要。」老人提醒她。「為我們的親人擔心,其實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加害行為!」
「什麼?」若菱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聽我說,」老人胸有成竹地解釋:「比方一個母親,她的孩子要和朋友去遠足、郊遊,他決定要去的時候,母親擔心年輕人出遠門會發生危險而試圖阻止,但是孩子大了阻止不了,所以他出門的時候,母親就耳提面命他要注意這個、注意那個‥‥在後面一直嘮叨‥‥」老人看看若菱,「你知道能量世界的定律的,這個母親在孩子出門的時候,給了他什麼能量?」「當然是不好的負面能量。」若菱回答。「是的,」老人點頭,「而且母親之所以會這麼做,是由於她無法承擔一絲絲可能會失去兒子的危險,於是把它投射到孩子身上。現在,你明白我說的:『擔心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加害行為了吧?』」
若菱思考了一會兒,問:「可是有時候孩子真的不太懂事,你不提醒他真的會出事的。」「提醒是可以提醒,」老人同意,「但是仍然要看你的出發點。你的本意是出於關心,所以把提醒孩子當成是一種愛的表達,還是出於恐懼地把擔心投射在孩子身上,給他很多壓力。」「這兩者怎麼劃分呢?」若菱問。「在表面上也許看不出來,但是在能量的層面上,而且在孩子的心理感受上,可以區分得出。」若菱似有所悟地點點頭:「就是不執著吧?」「對!」老人讚道,「就是要放下小我的執著心。」
若菱又問:「但是,如果孩子真的出事了,母親難道不會覺得自己沒有給孩子足夠的警告,或是阻止他而感到愧疚嗎?」老人微笑著問:「我剛才說過天下有幾種事?」「三種事。」若菱老實地回答,「我的事,他人的事和老天的事。」「一個人的命活多長,是老天的事,一個母親再怎麼樣努力去保護孩子都是無法與天命違抗的。」「是呀,誰敢跟老天抗爭‥‥」若菱喃喃地說。「不一定喔,你有曾經因為交通堵塞誤了約會,而坐在車子裡咬牙切齒的時刻嗎?」若菱不好意思地點點頭,「當然有!」
「交通堵塞是誰的事?」老人問。若菱想想,說:「老天的事。」「所以呀,人們常常跟老天爭辯、抗衡而不自知的,不是嗎?」老人摸著鬍子,娓娓道來,似乎在嘲笑世人的愚癡:「無論你多麼愛他,多餘的擔心就是最差的禮物,不如給他祝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