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悔恨也好,回忆也罢,都不过是远山投在时间之河里淡淡的影子罢了。日暮苍山远,仅此而已。
一、
“从明天起,你必须离开这里。”
我面向白粉墙,侧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感受着床垫中部已经失去弹力而下陷的弹簧,满不在意地听着。
胡案显然极为不满我的态度,我无需费力转身去看,便知道他一定是坐在书桌旁,转过身像是小时候那样,眯着眼,看垃圾一样看着我。
“听好了,我明天要去款待几位朋友。学校里的朋友。”
胡案着重音调补充道,我能感到他竭力保持的不屑,不过我依然侧躺着,目光落在手机盈盈的光上,暂时没能聚焦。右手有些压麻了。
“这一次别指望我会与你讨价还价。以后都别再指望了。”
这话十分有趣,我知道我继续不理他他会一直打扰我,于是按灭了手机屏幕,翻身坐起,看着台灯下满脸阴影的胡案,我咧咧嘴角。他悄悄地挺了挺脊背,好像在威慑我,抑或是给自己壮胆。
“我留你最后一个晚上。不,你现在就走。滚。”
我无法抑制地大笑起来,他惊吓间往后缩了缩,灯光打下的影子便无法再遮盖他幼稚的表情。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取过墙上挂着的亮白色的羽绒服。
“好啊。”
二、
今夜星星真多。
我躺在公园的长椅上,枕着手臂。若是那个书呆子在这里,恐怕又要强扯出几句漂亮的“修辞”,或者是唐诗来。
我心里庆幸走的时候没逞强去拿黑风衣,那件小胡案痴迷一样,好像穿上就成熟了。这厚实的羽绒服垫起我的后背,让长板木椅不那么硌人。就是这颜色,和那个书呆子一样装,白得容不下一点儿异色。
我冷笑起来。天也确实渐冷。上一次这么露天睡觉,应该是三四年之前吧。
2016年,我们还住在爸妈家里。不过这没什么值得回忆或留恋的,很难讲那时候我的床和如今垫着羽绒服的木板哪个更舒服。
那年春末夏初,是书呆子考大学的关头。我记得他好像特地跑去外地一个更大更有钱的城市找人辅导,通过了大学的笔试。胡案不在的一个月,我在家和爸妈相处得格外舒服,好像平时的一切争吵都是来自他。这种和平维持着,直到胡案拖着一个巨大无比的旅行箱回来。
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着他满是红血丝的眼睛和沉重的眼袋,在回家的那一刻想要哭又强忍,感觉很滑稽,像个初次学习掌控自己表情的小丑。更像小丑的是,胡案随后从箱子里扯出来一些花花绿绿的布条,说是学习之余给家人带了几件礼物。我差点把手里的瓜子皮笑撒了,这书呆子还有几分讨好人的本事。
他收敛笑意,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愉快地向他点头致意。
胡案不喜欢。
所以他送给我一本书。我最讨厌书。
集训结束之后,留给每个考生的就只有三四天的“闭关”,然后就是“决定命运的时刻”,或者“见证奇迹的时刻”。
我一直觉得这很儿戏,人生大事付诸于几分钟的面试。不过这很符合这个世界。胡案觉得,这应该是他人生光荣薄上闪闪发光的一笔。
就他那个书呆子,呵呵,做梦。
我又被迫躺回了又闷又潮的地下室,才几分钟,身下便已经有些汗呼呼的,我无奈,只能整个人贴在墙壁上,静静听着楼上的走动声。
倘若是我主考面试,第一道题就请教这些“大学问家”,如何在炎热的夏天清爽地躺着。然后把每一个,一脸惊讶、说“打开空调呀”的学生拿扫把追着赶出去。
呵,不行,在那种场合还是要装的斯文且绅士,作为回应,“滚蛋”这种字眼恐怕不合适,反倒是其他威力更大的字句,像是“很不错,你被录取了”,更能穿着华丽丽的衣服,摸到他们可怜的心脏。
过了忘记是三天还是四天,在地下室里昏昏沉沉的我被胡案叫醒,他捏着鼻子。
“你,现在去洗干净,然后送我去面试。”
原来今天就是“幸运日”啊,我笑笑。
一小时后,我穿着胡案强迫我穿上的别扭西装,和西装革履的他站在一起,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拥堵在大学的门口。
我肆意伸展着筋骨,并不在意夏天和身上西装造成的冲突——比地下室里舒坦多了,眼睛在四周漂亮的女生之间扫视。我能感到身边胡案呼呼地低声喘着气,似乎企图用狗的方式获得一些凉快。我也能感到他一股强烈的,想把我藏起来的欲望,可偏偏自己应付不来的恼怒。
我顿时感觉更畅快了。
候考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你可以看着这些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考生,和拥挤着、恨不得把头伸到面试厅里面的家长,一同上演的大型马戏。我转头看着手里攥着打印的自我介绍稿的胡案,一脸汗水,皱着眉头,正闭着眼睛快速默念着。
从小到大,这个书呆子确实也不容易,装得够久,似乎变成真的了。
我想起小时候,最喜欢拍他拨浪鼓一样的大脑袋,他那时候也不恼我,只追着我跑,倒也有趣。我回味着过去,突然拍了他一下脑袋,谁知道这个书呆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哇的一声吐了,我惊得跳起来,还不待我反应,好巧不巧地点到了胡案的名字。
他浑身一抖,一遍强压下呕吐,一遍摘下脖子上的准考证,和手里的稿子一并带给我,用上全力指着面试厅的门。我看着他已经憋红的脸,随即马上就要火山喷发的样子,有些想笑。
他执着地指着门,看着我,要我代替他去。双眼血红。
罢了,我无可奈何地点点头,让他去厕所。他不要,我知道他要看着我进去。
于是,小爷人生第一次,顶替一个书呆子参加面试。
面试第二天,还有些虚弱的胡案不由分说,把我从家赶了出来。
三、
公园边上远远传来几声喊叫,还有轻微的酒瓶碰撞的声音。我站起来,无可奈何地,裹着羽绒服开始跑步。太冷了,我怕自己死掉。
夜晚开始有薄薄的雾,又像是霜,我一口气跑了两圈,感觉身子热起来了,也有些饿。换做胡案那个书呆子肯定要拄着膝喘一大阵子。
我继续散步。夜晚的公园其实静谧地很好看。我一点一点走出了公园。
站在马路边,路灯昏黄,我身后几百米应该是几分钟前经过的酒鬼,踉踉跄跄半倚在树上,还没走远。凌晨的街道还有几个清醒的人,在路灯下抽着烟,可以见到黑色里跳动的几点红色烟蒂。
我缩紧羽绒服,不想让热量随意丧失掉。突然一声大喊划破了夜晚躁动的静。我好像瞬间开心了许多,噙着笑转过身,看到那个醉汉旁边飞速经过一辆漆黑的摩托车,骑手带着头盔,似是刚刚拽走了醉汉的挎包,正朝我这个方向逃窜而来,醉汉在其后无力地追赶,大声喊叫着。
我默默看着抢劫犯从我身边经过,礼节性地给他低头致敬。
随后,那几个咬着烟头的青年愣了一下,缩缩脖子,移动到了更远的一盏路灯下。
经历了这个趣味盎然的小插曲,我回到了公园的长椅。
长椅已经敷上薄霜。
其实我很喜欢童年时期的胡案,我们有一段时间无话不谈,形影不离。那是在故乡的时候,我希望能像小说里那样,描绘出记忆中金黄的麦田、童真的夏天等等,可惜写不出那么好的文字,或许书呆子有这个文笔,不过他如今肯定不会写。他大概忙着润色他伟岸的个人简历,无暇分心。
我不知为什么想起来他送给我的那本书,是叫《远山淡影》的,嗯,应该是这个名字。
四、
我和另外三个人一起站在五位考官面前。若是他们强行扒开我的眼皮,就会发现我真诚的白眼。
“我叫张家麒,曾经拿过五个国际数学竞赛的证书……”
“我叫李明,是今年全国青少年作文大赛的银奖……”
“我叫王……”
“我不是胡案。”
我眼睛都懒得睁开。身边三人散发的光芒太闪耀,我本应该在影子里面看戏的。我随即听到有几个考官好像笑了,随即第一个问题就是:
“你不是胡案,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好问题,我也在思索。要不是那个书呆子紧张到胃痉挛,我会在这里?我睁开眼,看着坐在中间的那个中年眼镜男。
“我是胡案。”
“你刚刚才否定过。证明一下?”
你大爷的,我又没有被体制编号,难不成让你现场做个DNA鉴定?
“我是不是胡案不要紧,关键是我能不能通过面试。”
几个评委皱了眉头,齐齐看向中间的这位眼镜男。眼镜男笑了笑,好像人还不坏。
“好。那第一个问题,齐老师您先问吧。”
“好的,学校生活之外,你们对社区和社会做过什么贡献?”
“齐老师好,我曾经在社区组织了多次大清扫活动,为维护社区卫生做出贡献。我会在冬日的早上起来扫雪。垃圾分类也是我……”
“我以前建立了一个学习小组,专门帮助学业上有困难的同学,大家都叫我小李老师。对社会,我常常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性研究,为提升公众福祉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今年初,跟随国际青年组织去了很多东南亚国家,去那里为教育和医疗卫生带来优化和津补,每每看到皮肤黝黑的小朋友露出笑容,我的心就暖暖的……”
现在坐在木椅上,公园旁边的球场已经灭了灯,四周慢慢黑下来,我又可以数星星了。回想面试那时候,我突然想,自己当时应该讲,我是一个关心他人成长的少年,有能力帮助拦下那个抢劫犯却没有这么做,为了给社区里的醉汉上人生一课,叫做社会险恶,自求多福。
五、
我记得的,小时候最有意思的,莫过于放学之后,大家一起“走路”。因为当时,家里守着一大块五颜六色的田,住在小村里,村子和城里的学堂还隔着四五里的山路。这山路前半段是修葺平整的水泥路,后半段是日夜踩踏形成的宽大土路,唯有中间一块儿有些难走,林木穿插,坑坑洼洼。大部分人宁愿选择从旁村绕路进城或者回村。
于是,征服这段路就成了我们那群四五岁的男孩子伟大的志向。若是寻常天气,借着树叶间稀碎的午后阳光,大家十二个人,好似猿猴般窜跳在路上,神气极了。那样走回去会比绕路快上不少,赶回家还能帮些稀碎的农活,家里大人们起初不准,可架不住那条路的吸引力太大,好像走过才算男子汉,大家便继续走那条路,只是快到家的时候在田埂上藏一会儿,骗过大人们的审查。
最神气的,要数哪天早晨,听到同学讲说,昨晚他留校,竟然在夜色里一个人走那条路回家。这可是了不得的男子汉行为!最是让人佩服。
怀揣着这种男子汉的情谊,这项活动一直持续了一年多,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那条路被修正地如同皇帝家的中轴线,便没了乐趣。
好像也是那时候,胡案开始讨厌我。他恨我懒散,懈怠,不守规矩,我则看着他变得陌生,变得“书呆子化”。
唉,大晚上的,原本想回忆些开心的事儿,怎么就想到这里了。我掖掖羽绒服,躺在长椅上,莫名其妙有点伤怀,混蛋。
六、
面试第二天,胡案查了榜,发现其赫赫大名高居其上,喜笑颜开,一气之下把我赶出家门。
可笑的是,我当时正在地下室里无可事事地看那本《远山淡影》,手里捏着个小铃铛乱玩。这离家之旅,也变成了我,一个最恨读书的人,和一本书的旅程。
我如今还大概记得那本书的模样,也记得那一阵子四处漂泊的活。
我打赌,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其实快餐店过了十二点,反而是更热闹的时候。店里新来打工的服务员大概是个学生吧,看店里没什么人点餐,就得空在那边卖力地洗刷用于炸薯条的篓子,旁边几个年长些的聊着天,打着哈欠,我猜测他们在说青春和理想。店里面除了我,还有几个人在窗边举着手机,屏幕的光给他们脸上打上苍白,似乎再点根烟,冒点白气,便是活人模样。还有两个来店里深夜学习的,我不是很懂他们为什么不在家里舒舒服服地学,非要跑出来,在接纳了不知多少天油腻的桌子上做题,大概这样才叫津津有味地看书吧。那边好像还有一对情侣,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深夜的爱情,美好得如同夜晚的沉默黑色。再过一阵子,到了两三点钟的样子,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店里多了几个中年男人,有几个还穿着泛黄的短袖白衬衣,大概是的哥吧,奔波劳累了半宿,几个人坐在一起愉快地侃大山,我只希望他们抽烟也成,别说话打扰我睡觉。
越睡越酸,好不容易坚持到早上,太阳舍得洒下阳光了,我便赶紧去店外接着。那种舒泰,正是现在躺在这潮湿长椅上的我所向往的。
所以,那一阵子的大多时候,我不是在看人,就是在看那本《远山淡影》。
那本书是个日本作家写的,具体名字我想不起来。不过不重要,反正我也不会再读什么书了。故事大概讲了,在日本某个特殊的战后重建时期,一个女人遇到了另一个带着小孩的女人。然后发生了许多事情,让第二个女人决定淹死了小孩的猫,带着小孩远渡重洋。
我必须承认的是,这本书看得我云里雾里,稀里糊涂,还时常想起胡案的那张臭脸和看着我的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起初我还幻想,会不会有漂亮小姐姐看到我在读书,跑过来送我炸鸡吃,所以时常注意着店里的风吹草动,这样一分心,就更读不懂了。
那时候,当我兜里最后一分钱花光,饿了两天赖着不走的时候,也是如今眼前这个人,拿着一盒炸鸡坐在我身边。
七、
徐君鹏拿着一杯冒着白气的咖啡,站在我的长椅前。我坐起来,甩甩头,拿过那杯咖啡,这股热流可真舒服。
“他们说你在这。”
我望旁边点下头,让他坐下。于是两个人各自坐在长椅的一头。
“天凉了。过了今夜就是二十世纪二零年代了。”
我身子前倾,拄在膝盖上,手里握着热乎的咖啡杯,扭头看他一眼,还是像从前印象里刻板的人,只不过看起来又胖了些,胡子也长了些。随后慷慨地赠与他一个白眼,可惜在夜里看不清楚。
“与我无关。”
他笑了。
“有时候真觉得不认识你。”
我懒得理他。但有些事情要问清楚。
“鹏子,你和花儿还有联系吗?”
他的喘息声一下子停了半拍。
“我以为你不会想谈这事儿。”
我不要你以为,我要我以为。
鹏子顿了顿,有些低沉地开口。
“他前几年辍了学,现在是房地产的销售。你知道花儿,和谁都是那种大大咧咧又粗中有细的性格,做销售得心应手,好像快要升职加薪了吧。嗯,过了这个年,他一定能。”
我点点头,感觉思绪都被冻结了。
他很好,我很开心。
“围巾留下,你走吧,别管我。滚。”
鹏子从小就听我的话,我那时候性子跳脱冲动,不守规矩,在鹏子眼中就是酷炫,所以他喜欢围着我转。每次我和别人争吵,都是他出来当和事佬。我很感谢他。
他如今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打工,一如既往。
花儿如今做了销售,升职加薪,性格开朗。
胡案那个书呆子在读大学,兢兢业业,规规矩矩。
很好,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八、
那天,胡案,我,花儿,一起被罚留校。鹏子坐在校门口的大石头上等我。
冬天黑天很早,等我们四个人一起准备回村子的时候,已经黑漆漆一片了,还好有些月亮的光亮。
出了城,我看着那条路,心里痒痒,觉得是一个创造明天在学校大肆宣扬素材的好机会。
“哎,咱们去走那条路吧。”
他们三个起初一惊,但是在我挑拨下,也有些跃跃欲试,谁不想当个让人竖大拇指的男子汉呢?
于是,在月光的见证下,我们四个人跑上了那条“好汉路”。起初一切顺利,我记得花儿讲,“晚上的这条路也不过如此嘛,壮哥还天天在学校里吹嘘,真不害臊,真正的男子汉都是可以走下来的。”鹏子也附和他。
确实,一开始的时候,只是路面有些不太显眼的大坑,但月光还算明亮,我们几个身法矫健的孩子,轻轻松松。渐渐的,路两边开始有向我们挤压而来的树木,月光被切的碎碎的,慢慢看不太清了。走着走着,突然听到鹏子大叫了一声没了声音,我们赶忙去找他,摸索着,发现路边有个大坑,估摸着他是一脚踩空,翻进了右边的林子里。我心里焦急。
花儿冷静的声音传来,对我和胡案说,“你们别动,我下去拉鹏子,等会叫你们,听着声儿我们就寻回来。”
我看着夜色里好像有个影子跳进了路边一个大坑,往林子里去。我也想跟着去寻找,可胡案不敢自己一个人呆着,于是只能守在原地。我和胡案过一会儿就高声呼喊花儿,起初花儿回应得很快,可后来渐渐声音远了,不知道他走了多远,为什么还没找到鹏子。
又过了一会儿,彻底听不到花儿的回声了,我和胡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胡案说,
“要不我们也进林子去看看他们吧。”
我在他脑门子上一拍,这个呆子,我们进了林子谁来给花儿传声儿,他们一会儿就找回来了。这时候,我们听见远远的,好像有几声狼嚎。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坏了,若是花儿和鹏子碰上了狼……
“走!胡案!我们赶紧回村找人!花儿和鹏子可能碰上土狼了!咱俩在这里等下去,可能会被土狼循着声儿找过来!跑!”
黑夜里我好像都能看到胡案的脸一下子白了,踉踉跄跄地跟在我后面。
那一路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跑回去的,不知道被树枝坑洼伤了多少,等我跑回村子,身上新的棉袄已经露棉花了。
胡案和我顾不得这些,大喊着出事了出事了,村里大人跑出来,又跑回去拿锄头和手电,接着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冲进了林子。我和胡案摊在村口,眼巴巴地望着。
我再睁眼就是第二天早上了,家里大人说,昨天没用多久就找着了躲在树上的花儿和鹏子,花儿进林子没过多久就找着了鹏子,可随后看见黑影里露出一双绿油油的眼睛,花儿知道碰上土狼,就拉着鹏子上了树,不敢吱声,也就一直没回应我和胡案。至于我俩,昨天在村口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可能是太累了。
自那之后,我一直很佩服花儿,但是他却变得阴郁沉闷,逐渐疏远了我和胡案。胡案也不知道发什么疯,开始恨我。
好久没见了。
九、
那天在快餐店,徐君鹏拿着炸鸡对我说,
“你该去见一见花儿。他现在很好。”
我吃的十指流油,样子肯定很狼狈,忘了眼前的人曾经是我的小弟。
我当然知道花儿很好,我常去偷偷看他。
天变得蒙蒙蓝,雾过了浓的那一阵子,正在死死压着亮光不让它迸发出来。我站起身,准备去找花儿。
我只感觉,像是鹏子说的,今夜过了,如今是二十世纪二零年代的第一个日出,那就该去找花儿了。
光秃秃的花园还是很好看。我知道哪里能找到花儿,我也知道书呆子今天要见的朋友就是花儿,他昨天的那点小伎俩骗不过我。
我回到大学门口,果然看见胡案穿着那个滑稽的黑色大衣站在那等着。他见我来了,厌恶得很,不愿搭话。
正好,我也没什么想说的,就一起等吧。
过了很久,久到太阳都出来,西装革履的花儿终于经过了大学的门口。他还是一如既往,带着一股朝气,只是见了我和胡案,脸色有些变化。
胡案一板一眼地想和他握手,我开心地看着花儿没伸手,听到他冷冷的声音里面有些恨意,
“胡案,你怎么还是这样。”
我收回手,脸上僵硬,努力笑笑想找回以前自己的感觉,就听到花儿叹了口气,语气变得松动了些,继续说道,
“2020了,你就忘了我和瓦片儿,然后做你自己。这样最好。”
我的笑一下子变成小丑,如遭雷击,无法喘息。从后脑好像有些什么疯狂地冲击而上。
是了,那天晚上,四个小孩儿进了“好汉路”。
花儿,鹏子,我,和花儿他弟,瓦片儿。
十、
“各位同学,请问迄今为止,对你人生影响最大的事情是什么?”
“各位尊敬的面试老师,我想讲个童年的故事……很小的时候不守规矩,性子冲动爱逞强,有一天晚上留校后,我拉着几个伙伴走野路,想“证明”自己是男子汉……花儿和鹏子遇上了土狼,我就让瓦片儿跟着我跑……后来我跑回村子,身边就已经不见了瓦片儿……大人们找了一夜,最后只在林子里找到他一直带在身上的小铃铛……
“所以从那以后,我胡案唾弃那个不守规矩的自己,再也没有做过一分一毫出格逞强的事情。可胡案很煎熬,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自己。
“我希望,我能和花儿和解,更希望能和自己和解。”
花儿走了,我裹紧了黑色风衣,对面的服装店缓缓拉起了遮住橱窗的幕布,玻璃上映出街这边我孤零零的身影。
2020,我要如何忘记。
后记、
通篇文章是一个对石黑一雄著作《远山淡影》的模仿式创作,融合了我的想法和尝试。若能借此,让读者对《远山淡影》这本书产生些许的兴趣,林皓隐欣喜满怀。
20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