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还有一些将尽未尽的留恋,而他,剩下的只是加快离去的脚步。我再次抬着头四周眺望,试图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但我其实知道,他已经走远了。
那是2005年的某一天,艳阳高照,武汉的步行街人头攒动摩肩接踵。这时候的步行街,是武汉最繁华的地段。路边各种品牌店铺都在忙着接待络绎不绝的顾客,门口的小哥戴着闪着金光的棒球帽,如迪厅的旋转灯球般耀眼,举着喇叭站在宽腿儿的凳子上,扯着嗓子卖力地兜售着着千篇一律的促销口号。路中间摆放着的几个垃圾桶,已经被密密麻麻插满了竹签,远远看去宛若几头巨型豪猪。
那时的我,刚开始接触大城市的一切。熙熙攘攘的人群,热辣刺眼的阳光,众横交错的电线,这一切织成了一张网,而我则陷在这网里。这里的人,有的很可爱,会热心地给我指路;有的很粗鲁,从身后走来撞了我一下,却连道歉都不说一声径直朝前走,抬头一看,是一个身材矮壮,穿着白色破旧衬衣的中年人。我刚想骂一声,但是为时已晚,他已经径直走入了人流,遂作罢,否则像是在骂所有迎面走来的人。
逛了不到一个钟头,我肚子有些饿了,斜眼瞥见旁边有家卖鸡翅包饭的小店,赶紧走过去,看着烤架上摆放着的油光闪闪的鸡翅,我边咽唾沫边说,来一个鸡翅包饭,加个火腿,然后伸手一摸口袋——诶,我钱包呢?仔细一想,一拍脑门,想起了那位撞了我的大叔。
大叔,把我那边上泛黄的棕色头层牛皮钱包还我行吗?里面的二十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