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书,但凡遇到好书,就肯定要买的。不知不觉,自己的书籍就非常多。
先说几个例子。
几个月前,一个同事来我家里,说,你好多书呀。可以借几本吗,然后借走了《第五项修炼》和彩印精装本的《梦的解析》,到现在还没还。
我小时候,我爸说,他高中的时候买了很多笑话书,但是每次不同的亲戚来,都会借走一本,如此一来,只剩下一本笑话书。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的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上面的三个故事讲完了,回到题目的问题,朋友间借书,需要付租金吗?
我个人认为是需要付押金和租金的。
其一,作为借书者,借书是自己的需要,有偿看书,本是天经地义。租书者收取押金和象征性的收取一点租金(2元、3元等),你根据租金情况,选择借或者不借,是自己的事情,本不该要求别人无偿提供。
其二,作为被借人,收取押金和一点租金,可以更加无所顾忌的去买很多书,提高买书的积极性,甚至帮助朋友买书。毕竟买书也是有成本的。因此,收取租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书不断变多,让自己和他人都受益。
其三,免取了被借人的顾虑。一个人,不但秒飞借给你书,而且还要承担不还书的代价,这未免是对被借人的不公平。
其四,支付适当租金,就可以形成借书还书的良性循环 。试想,一个人,如果经常无偿向你借书,他自己也会不好意思的。但是支付适当租金,自己借书就会心安理得,不会觉得欠别人人情了, 就可以形成借书还书的良性循环。
对于借书者来说,付押金和很少的租金实在算不得什么。但对于被借人来讲,自己借书,却要承担不还书的代价,还要无偿做这些事,因此缺少了分享的快乐。
分享,本人是快乐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建立分享的激励机制,这种快乐就无从谈起。
有了这种激励机制,我可以放心的说,你好,借书吗,我这里就是一座小型图书馆,欢迎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