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天气:晴
狂暴后的记忆总是变得那么模糊,冥冥之中好像是狼魂在报复我这个窃取它力量的人类,也在反过来蚕食着我的记忆。好在我有惠惠!她总是能把我拉出失忆的泥沼,然后抚慰我的心灵、滋养我的身体,像个万能的人参娃娃。
今天上午莫兰和马克来找我和惠惠,一进门就说他俩有个旅游计划,希望我俩也能参与。惠惠自从跟了我,性格变的活泼了不少,一听有活动,兴奋的不行,赶忙问道:“什么旅游?什么计划?我俩有时间,我俩都参与!”
我一阵苦笑:“我说‘娃娃’,你这一天到晚东跑西颠,怎么还这么精力满满的?是不是背着我吃什么好东西了?我记着你早上好像又去帮隔壁李婶打猪草了吧?那一大框猪草我怎么感觉我背着都费劲呢?”接着,我又拍着她的大腚感叹道:“这身子板好像变的更结实了,我有种预感:你推倒我,翻身做主的日子不远了……哎呦,哎呦,你看我说什么来着,这掐人的手劲儿……快来人啊!姥姥!你家大妞子家暴了……”
看着我俩追跑打闹,院子里的人笑成一团,姥姥也笑着走出正屋,看着我俩绕着她转圈圈,就拿蒲扇拍拍惠惠的脑袋,“快别闹了,没看见客人来了。”
我也赶忙趁机抱住惠惠,“停,停,停,快叫莫兰他们进里屋,听听他们的计划!”说着还向她的耳朵吹了口仙气,惠惠就怕我吹她,一吹就软,百试百灵,惠惠软软的靠在我怀里不再闹腾,莫兰、马克也进了屋。
“来,说说你们的计划。”我开门见山。
“我跟莫兰想进山玩一圈,当天肯定回不来,我俩大概做了个攻略……”说着拿出一张草图,接着又道:“这张图,是我和莫兰走访了咱们村一些经常进山的猎户画出来的。整体行程大约需要6天,明天出发,3天后我们将到达这里,”马克指着草图上标示的小房子说,“这里也就是我们此次旅游的目的地——深山里的这座古庙,住一晚之后再原路返回。”
“第一天我们将在这里过夜,”莫兰指着途中一个标示着湖泊的标志补充道:“而第二天,我们将在天黑前赶到这座小山宿营。”她又指了指图上的一个山形标志。
“其实这次旅行我们在回村之前就已经在计划中了,装备也准备齐了,帐篷我们本来就准备了两个,本来想着留一个备用,现在刚好给你们使。如果你俩加入,只需要多补充一些食物就行了。”马克续道。
“小北,我们也去好不好?北北……”惠惠可怜巴巴的跟我撒娇。
“好,娃娃,我陪你去。”我回道。虽然我心中忧心着富娜的安危,但现在实在不是回城的时机,不说警方的追捕风头正紧,就算是关于富娜的线索自己也是一团浆糊。我也曾怀疑那天混乱之下可能把富娜安置在了要家父子的诊所,但后来想起自从在赌场救出他俩不久,他一家就出于避风头的考虑跑国外旅游去了,要三个月以后才能回来。时间点上显然不对,而后面的记忆恢复还需要时间……所以也没多想就答应了惠惠。
“好耶!”惠惠高兴的跳起来。
“不过……”我又假装有些为难的说道。
“不过什么?”惠惠赶忙问道。
“不过我有个条件,既然我家大惠惠这么有劲儿,不妨咱俩的行李就你来背吧?哦,我还有睡午觉的习惯,不知道我家大惠惠中午的时候能不能背着我走?哈哈……”我趴在惠惠肉肉的后背上笑道。
“你坏死了,小北!”惠惠又掐我。
“你俩感情真是好的让人羡慕……又是娃娃,又是大惠惠的……”莫兰叹道。
“咳咳,咱俩感情也好啊,大…大兰兰……”马克害羞的说道。
“噗……”、“噗……”、“噗……”他这一句话,笑喷了三个人,连姥姥都笑出声来,“你这孩子,学他俩这无赖劲儿做什么?呵呵……”
………………
既然做了决定,今天我和惠惠就开始着手准备露营的东西。盘点了莫兰和马克的装备,发现确实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但我和惠惠睡袋却是只能用被褥代替了。好在现在的季节也不算冷,我俩的行李还不算臃肿。
在姥姥家找到了一只硕大的竹筐,惠惠细心的在竹筐背带上缠足厚厚的布,就算装上再多的东西,背在肩上也不会觉得勒的疼。我又别出心裁的在竹筐上装饰了草枝、树叶,远远看去好像个草垛,这样,一个乡村版大号野战背包就制作完成了。随后又用柳树枝叶给自己扎了个草帽,再背上竹筐、挎上柴刀,来到正在准备食物的惠惠和姥姥面前打了个立正,敬个礼,“三团一营二连,战士小北向您报道!”
10月13日,天气:晴
今天一大早,我和惠惠与莫兰他们在村口汇合,稍事整顿就向大山进发了。虽然说是让惠惠背行李,但实际还是由我背起了全部,她只负责戴上我的草帽在前面蹦蹦跳跳,采摘野花、野果。看她高兴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些歉然情绪,自从我俩在一起,她帮了我这么多,甚至是挽救了我的灵魂,而我却从没带她去哪儿玩儿过…哦,就赶过一次大集!
我是个一直向往山林的城市娃,此刻看着四周片片翠绿、一路花果,心中也是无比舒畅。随着逐渐远离人烟,山中的飞鸟走兽也逐渐多了起来,它们或栖息树枝或隐藏山林,好奇的注视着我们这一行人、这一行突兀出现在这里不和谐的异类。自数十亿年前地球诞生了第一个生命起,经过漫长岁月的进化演化,人类得以诞生,大自然赋予了人类强大的智慧,让他们成为地球的霸主,他们是大自然当之无愧的宠儿。而如今他们却已经与大自然渐行渐远,无法像其他生物那样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群山、林木、花草、小溪、麋鹿、飞鸟、背包客……总觉得最后一种事物是硬加上去的,显得那么违和!
惠惠可没我这么多想法,难得出来玩儿的她,高兴的像个孩子,一会儿跑到前面瞭望,一会儿又摘野果回来给我们吃。山里长大的孩子,总能找到最艳的花、最红的果。这刚喂了我一个果子就要往前跑,我趁她还未走远,突然叫道:“快看,快看,好肥的一头狍子!”
“哪儿呢?哪儿呢?”惠惠忙问道。
“mu……亲我一下我告诉你。”我嘟起嘴唇逗她。
惠惠红着脸,小嘴儿在我唇上一啄,就马上跑开,当着外人她总是这么害羞,而我却无耻的以让她害羞为乐!
“哎、哎、哎,你这儿小鸡啄米呐?认真点儿行不?”我不满意。
“别闹了,北北,快告诉我吧……”惠惠一边央各我,一边东张西望。
“好吧,让你一回……那不就在那儿呢,头上还戴着个草帽,你看,你看,哈哈……”我笑道。看着惠惠呆怔在那儿的傻样儿,莫兰和马克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臭小北,你又整我,我掐死你!”惠惠张牙舞爪的扑过来。
我顺势一把抱过惠惠,拍了拍她的大腚,对莫兰他们笑道:“嗯,这大狍子挺肥实,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
…………
中午稍事歇息,吃了些昨天准备的大饼、咸菜,我们又启程了。经过一上午的跋涉,土路渐渐消失,我们已经深入山林。莫兰他们好像之前有过野外徒步的经历,可以很从容的根据指北针和之前做的路线图带领我们一行人前进,但随着不断深入,路上的荆棘也越来越多,要一边走一边挥砍掉挡住路的荆棘枝杈才行。队伍最前面的马克渐渐有些体力不支,我们的行进速度一降再降,我看看天色,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加快些!马克,你后面歇会儿,咱俩换换位置,我来开路。”说着走到了队伍最前面。
“好,向正北方向,你开路,我给你确定方向。”马克回道。
我拔出腰上别着的柴刀,刀身黝黑、粗厚,刃口雪亮、锋利,据姥姥说是村里的铁匠为了报答她教书识字的情谊,下了功夫给她打造的,用料、工艺都没的说,唯一的缺憾就是刀身太重,老太太平时也不太用,这次知道我们要进山玩儿,就给我找了出来。此时,我拿在手里随意耍了个刀花,回头冲后面几人说了句:“跟紧了啊!尤其是你,惠惠,别光顾着玩儿!”然后一摆柴刀,向前迅速突进而去。
开始的时候,马克还在后面不断为我辨识方向,后来就慢慢闭了嘴,可能他发现即使他不说,我也能如一条直线般向正北前进,即使前面有障碍物需要绕开,待绕开之后我也能回到正确的方向上,而且我的突进速度极快,再粗大的拦路荆棘、枝杈也禁不住我一刀劈砍,仿佛是头不知疲惫的野兽,一路向前、从不停歇。林子里的微风吹拂着我的头发,心无旁骛的劈砍让我逐渐进入化境,我仿佛不是在疾步而行而是在奔驰,奔驰在一片翠绿的草场上…………
……“小北,你骑慢点儿,我有点儿怕……”娜娜紧紧贴在我怀里,带着香味的头发随风吹拂在我脸上,痒痒的。
我哈哈一笑,“别怕,娜娜,有我在!”话虽如此,但还是放缓了马速,任马儿缓缓在草场漫步。碧草幽幽,晚风送暖,抱着怀里温软的人儿,我不禁有些醉了,慢慢吟道:
“云中阙,花连藕,美人在怀风拂柳。鹊桥卧,释纱罗,玉露金风莫蹉跎。且共欢歌!”
“消极!”娜娜评价。
“边关月,马奶酒,钢刀在握斩敌首。高鞍坐,射修罗,十里狼烟燃战火。墨马金戈!”
“鸡血!”娜娜总结。
“我咬死你!嗷嗷嗷……”我扳过娜娜,在她脸上、脖颈、胸前一顿乱啃乱拱,逗的她“咯咯咯”笑个不停。
正在这时,身后响起一阵马蹄声,要雁峥策马赶了上来,叫道:“小北,你确定这是你第一次骑马?没上缰绳、马鞍还骑的这么快,也不怕它把你甩下去!?”
“我跟马兄交流过了,让它跑稳点儿,我还是个新手。”我回道。
“切……”要雁峥翻了个白眼儿,认为我在开玩笑。“回吧,时间不早了,我想马场的晚饭也该准备好了。”
“好!”我低头拍拍马脖子,说了声:“回吧!”马儿就扭头转身,驮着我和富娜往回走去。
要雁峥看了一呆,嘴里念叨着:“你这家伙不会真的能跟马交流吧……”
…………
这是一片位于京郊的马场,占地面积广阔,除了供马儿驰骋的草场,还开发了高尔夫球、购物街、商业住宅等,周边配套设施也开发的相当完善。当然,能在这里消费的都非富即贵,像我这样的穷小子压根儿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这次也是沾了“要父”的光,他是国内知名的中医专家,前些年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一位京都的隐形富豪,为这位富豪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偏头痛,也因此成为了相交莫逆的朋友,而这片马场就是这位富豪的产业之一。
老马爱交朋友,也更爱马,于是但凡有他看重的朋友都会邀约到马场玩儿。要大夫算他的老朋友了,也经常来找他玩儿,有时候还带着他儿子一起。此时我们一行人随着他来到马厩,他给我们一人选了一匹,当得知我是第一次骑马,还特意帮我选了匹性格温顺的马。
听说老马确养了不少名贵的马匹,但不是每匹马都会让别人骑,这其中就有一匹黑色的英国纯血马。这马头形优美、胸阔背短、身材匀称,但连他都罕有骑乘,他说这匹马性格暴烈,别说骑,稍走近点儿,它都会烦躁不安,甚至会起蹄攻击……
它是那么忧伤,形单影只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它在回忆它的主人、曾经的主人,那个从小陪它长大、经常用宽大马刷为它梳理皮毛、和它纵情在草场奔驰、喂它吃番茄的主人……可惜后来一切都变了,它被带到了赛场,跟随了新的主人。为了让它能比别的同类跑的稍快那么一丝,新主人用坚韧的马缰勒着它、鞭子抽打它、还有那尖锐的马刺……它暴怒了,不再努力奔跑,哪怕被注射了让它精神亢奋的药物,它也努力压制着自己奔跑的欲望,甚至去攻击任何一个想骑它的人……它想着也许这样就能回到过去,回到那个自己长大的草场,回到那个疼爱它的主人身边,但愿望破灭了,它来到了这里……
我站在栅栏外,没人跟我说,但我就是知道、知道这匹马在想什么。我敲敲粗大的木栏,那马儿回过头看着我,然后缓缓走过来,“你受苦了……”我看着它的眼睛说。随后用手轻轻抚摸它的头面,它竟默默流下了眼泪,更将头紧紧顶在我的手上,摩擦着。
“想出去走走吗?”我问它。它轻轻用前蹄刨刨地,我知道它的意思。于是转身对马场的主人说:“不好意思,您看,我能骑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