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与#漫步青春#征文活动,作者:曹丹妮,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且未在其他平台发布
记一次邂逅
这是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度过的第二个秋天。时值深秋,坐在一百多来人的大教室里,倒也算不上太冷。
怎么办?老师看上去还没有要下课的意思,正在讲台前滔滔不绝地说着李白杜甫,感慨着一个盛世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沦陷......然而此时的我对这些丝毫提不起兴趣。我看了一眼身边的同伴,露出一个悲壮的表情,“我们还得赶着去操场上体育课呢......”算了,还是先好好听课吧。我默默的安慰着自己,虽然心里还是期许着能够早点出去见到暖暖的阳光。
终于,老师宣布着下课。我着急的收拾好书包,和同伴一起,准备奔赴下一个课堂。其他同学也大都急急忙忙。
这个时间段的教学楼依旧拥挤。前两节课结束,又要去不同的教室赶着上后两节课。大家都行色匆匆。我看见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着“时间快来不及了!要迟到了!快点!”当然,我也不例外。我还得急着去上体育课呢!只不过由于我属于慢吞吞的性格,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便显得不那么匆忙。
大概在这个时代,大家都是忙碌的,总有着做不完的事情,以及总是会不够用的时间。忙于学习,忙于交友,忙于工作,忙于生活......又或者是,糊里糊涂的繁忙着。总是不停地奔赴下一个目的地,而忘记了偶尔也需要停停脚步,逗留一番。
跟着人群走出了教学楼,我猛地吸了一口秋天的气息,这座城市的空气质量也还算可以,秋天的暖阳比夏日的炙热不知要温柔多少倍,照在脸上,身上,就像是一个软软的拥抱,让人懒懒的想要睡觉。我笑着对同伴说:“这种天气,就应该泡一杯香茶,窝在庭院的藤椅里,晒着太阳打瞌睡......”同伴笑我太懒太没追求。
伴着徐风,飘落的银杏叶在空中打着旋儿,坠落在地面。校园两旁的道路早已被它铺满。一片金黄,煞是好看。双脚踏在上面,“沙沙”作响,我忍不住弯身挑选一枚,决定拿它来做书签,也算是留住了一抹秋色于书中。
“哗哗—”一团巧克力色的“肉球”从我眼前晃过。定睛一看,哇!居然是一只可爱的小奶狗。小奶狗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又欢腾地向前跑去。顺着它跑开的方向看去,不远三四米处,有一位男生正蹲着身子,拿手指轻点着地面,温柔的招呼着小狗。不是和所有的小说、电影、电视剧里描写的男主那样,他并没有穿着白衬衣,却也迷人,干净的好看。
小狗来到他跟前,男生轻轻地抚摸着小狗,逗玩着它。他就那么静静地蹲在路边,宠溺地笑着。行人来来往往,都与他无关;周边喧喧闹闹,也浑然不知。
大概对温柔的人或事物真的是毫无抵抗力吧,我早已被深深迷住,为他的温柔所感染,好像自己也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停步不前,站在那痴痴地望着。
卞之琳的《断章》中说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而此时此刻的“我们”,逗弄着小狗的“他”,和驻足呆呆的看着这一切的“我”,不正如《断章》所言么?想到这儿我不由得笑出了声。鬼使神差,原本害羞胆怯的我竟也走上前去,蹲下抚弄这只小狗。男生抬头看了看我,我们彼此相视一笑。没有言语,却也心领神会。此刻,微笑便是最好的交流。
“体育课要迟到啦!还不快点......”同伴的呼唤声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宁静。我又被拉回这个匆忙的世界,也终于意识到因自己逗留许久而快要迟到的事实,便“呀—”地一声向同伴奔去。等走了几步再回头,发现男生早已淹没在了来往的人流中。仓促地我们彼此都来不及说上一句话,我因他的温柔而驻足,而后又从彼此的世界匆匆路过。
《诗经·国风》说道:“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能够在某一天某个地方,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相遇,能够吸引你为他驻足,停下脚步,实在是浪漫。我想这亦如《荀子·劝学》中所言“驷马仰秣”,“仰骨而秣,听其声也。”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吸引人的,一切美好的事物也都是值得你为之“浪费”时间,驻足停留的。
我不曾为自己的“痴行”所懊悔。如果再来一次,就算再仓促我也还是会选择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