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400多万字的小说,开始很好看被狠狠吸引力。
看到一半的时候,还特别担心烂尾,但是越看越好看,越看越热血的那种。
不仅人物刻画得多,而且每个人物个性都非常明显,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故事,真的超级精彩。
我还特意查了下作者,好年轻呀,99年的,天啊,就写出了这么牛逼的小说。
我这一辈子都写不出这样精彩的故事。
写小说真的是一件需要天赋的事,而且也需要毅力,因为刚开始的时候,肯定很难很痛苦。
故事精彩,一环套一环,背景宏大,人物个性鲜明。
就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痴迷,根本停不下来。
今晚我今天看的内容,看着看着,就被带入情节里了。
配角不得不分离,男三舍身取义,男主智斗等,都要全能吸引我的注意力。
我感觉一天啥都可以不用做,就看这本书都行。
400万多字,一个多月能看完,很幸福,故事没有让我失望。
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说好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