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好的周末,基本很有干活的冲动。尤其是拖延了很久的活。感觉大概天好了,心情也好了,可以享受做事带来的愉悦了吧!今天我就来了一次清书行动。
令我纠结的事不少。最为纠结的有三大件:1.选哪个男生恋爱(捂脸啊捂脸)。2.选穿哪件衣服(虚荣啊虚荣)。3.选丢哪本书。第一件的纠结,终于在7年前可以不用纠结了。老周是终结者。第二件纠结之事,随着年龄增长和减肥的部分成功,终于慢慢找到自己喜欢的风格了(内心os:哎什么风格不风格的。只要瘦下来,穿啥都好看!) 唯有这第三件纠结之事,始终不能够释怀。每次老周提议我清理掉一些不看的书时,我立马怒目圆瞪,回敬他一句:扔什么都不能扔书!这是知识,你懂不?
此乃对书的执念。虽然很多书,买回来顺手一翻就束之高阁。美其名曰:到有空再看。
可是,今早,也不知为何,突然想明白了一个问题:书,可扔也。
字典,可扔也!我昨晚下载了朗文高级英语第五版的app。查字典又快又准又好。效率远高过手头的字典。还用字典作甚?扔!
考试类书籍,可扔也!留下高级口译之类的书,作何用?当年为了考试不得不学,真的有空闲时,断不会再去翻阅。留它何用? 扔!
小孩子的绘本,可扔也!藏了很多绘本,最大一套是斯凯瑞绘本。当年同事送我一大套,但觉得里面画的小动物好丑哟。我也不爱看,小孩子也不喜欢。留了作甚?扔!
以前的试卷,可扔也! 一切都电子化,需要调哪套卷子出来,只要ctrl + F+ keyword就好了。发黄的试卷留着作甚?扔!
这样七七八八,竟然扔掉了很多书。老周说的是:橱里塞了书,乱七八糟东一本西一本,真要起来,怎么都找不到。还是要经常理理,经常扔扔,才能清楚自己要什么。
“万一扔了的书,发现到时候又要了,怎么办呢?” 我问。
“买呗!“ 周回答。”哪里还买不到呢!“
也是,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多清点地方,摆上喜欢的花草多好。书够用就好。能装点下门面,足矣。
想看书?电子书也可,图书馆也行。反正选择多多。有什么可惜的呢?
最重要的是,喜欢的书的桥段,都已经印在脑海中,成为我笔尖流淌的文字的一部分了。阅读时,时而会心一笑、时而若有所思;掩卷后,不知不觉地被一种文风所吸引、被一个观念所影响,这不就是书留给我的最大价值了吗?
书房犹如花园,需要不定期地整理杂物,修枝剪叶,才能发觉心之所爱。
再想想,人生也是如此啊!人的时间和精力,也会慢慢变得更为宝贵。仿佛寸土寸金的城市,也需要我们不得不做些取舍,才能找到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