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茶颜观色告茶颜悦色一案,一审宣判了:驳回“茶颜观色”商标持有公司洛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家网红奶茶店,排队1小时,喝茶10分钟居然有人每天一杯,乐此不疲!
这杯奶茶 名叫“茶颜悦色”
“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深受消费者喜爱。随着“茶颜悦色”走红网络,许多到长沙旅游的人,都会打卡一杯“茶颜悦色”。
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之争。
审理查明
法官抽丝剥茧,层层对比
以“茶颜观色”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检索,在第一家“茶颜悦色”门店开业前,检索不到“茶颜观色”相关商标使用信息。而在网络销售平台上,不少消费者购买“茶颜观色”后发表评论,称误以为是“茶颜悦色”。
茶颜悦色PK茶颜观色
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载明,“茶颜悦色文字”及“茶颜悦色图形”美术作品系吕良于2013年创作,登记日期为2017年5月。2013年12月,吕良在长沙开设了第一家“茶颜悦色”门店,并在茶饮料包装、店铺门头、店内装潢上使用了“茶颜悦色”标识。
根据商标检索“茶颜悦色”文字商标,竟然出现了67个同名商标,由各个不同的公司申请注册,其中已注册的申请人就有至少五个!
实际上,我们所知道的茶颜悦色是由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在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茶悦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茶颜悦色”多款商标。
一审判决
“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有两个争议焦点,即: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侵犯了“茶颜观色”的商标使用权;注册商标“茶颜观色”的取得及使用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核定使用的范围包括茶、糕点、咖啡、茶饮料等。虽门店设有座椅等,但其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与“茶颜观色”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不同。从商标本身的近似程度来看,双方在字形、含义及构图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茶颜悦色”虽由“茶颜”和“悦色”两部分组成,但起识别作用的是“茶颜悦色”这一整体。
此外,茶颜观色商标最早由案外人柴某于2008年注册,首次转让之前,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知晓度不高,市场知名度亦不高。与之相反,“茶颜悦色”门店开张6年有余,已逐渐发展成为连锁品牌店,被广大消费者认可。
最终,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注册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茶颜悦色(左)与茶颜观色(右)
随着法院一锤定音,一场商标风波就此画上了句号。
【大熊总结】
最后还是那句话:无论品牌大小,商标都关乎生死。作为创业老板,一定要先把商标注册好,将来品牌做大时才没有后顾之忧!
企业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应该在注册前做好商标近似查询工作,尽早获知商标注册成功率!应从商标命名、商标设计等多个方面去规避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