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在电影《小丑回魂2》里客串了一个旧物店老板的小角色。这个旧物店老板是个毒舌男,当电影男主比尔(原著小说威廉)问他,要不要在他买的新书封面上签名时,他厌恶地摇摇头,回答说:“不了。我不喜欢这本书的结局。”这个精妙的回答,不知是斯蒂芬.金在刻意讽刺电影的结尾,还是在自嘲自己小说的结尾。但不管斯蒂芬.金用意何在,这个回答都能够深刻反映我在读了小说《它》之后的心情。“可惜了这本书的前95%,就是这个结局……我也不喜欢。”
斯蒂芬.金用如椽巨笔构筑了一个规模宏大的谎言。这个谎言前期无比精密,逻辑严丝合缝,像高级推理小说一样环环相扣。时间线前后交错,复杂但不混乱。各类人物粉墨登场,每一个都很有个性,令人印象深刻。特别是七个主角团成员的塑造格外精彩,斯蒂芬.金赋予每个人以不同的角色标签,只要提到名字我们就能立刻想到他(她身上对应)的特点——威廉,结巴、秃头、作家、银仔自行车所有者、始终活在弟弟去世的阴影里;贝弗莉,问题少女、吸烟、每个人的初恋、有家暴的爸爸和老公;本,胖子,热爱读书,建筑天才;理查德,眼睛男,口技演员,幽默;埃迪,妈宝男,长大后成为妻宝男,风险评估师,伪哮喘病患者,方向感超人;斯坦利,犹太人,敏感,懦弱,理财和鸟类学研究专家;迈克,黑人,忠诚,唯一留在德里的守护者……当然还有小丑潘尼歪斯,它可以以任何形式出现,随时可以变化成每个人心目中恐惧的模样,它以大家的恐惧为食,每隔27年周期便为害世间,它让我们从此害怕上了红色气球……
可是谎言终究是谎言。无论前面如何铺垫、解释、自圆其说,终究还有无法闭环的一天。到全书最后,我们明显能够感觉到斯蒂芬.金像自己塑造的小丑一样开始左支右绌,再也没有了前面的轻松感与驾驭自如的潇洒感。为了掩饰谎言即将被戳穿的尴尬,他开始东拉西扯,一会儿鬼话连篇“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了鬼”,一会儿开始把小丑编成外星人,一会儿跟我们扯开了宇宙观(小丑身后还有乌龟,还有其他人,到底是谁反正也说不清),一会儿开始以毁灭整座德里城来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对于难以自圆其说的东西,最后斯蒂芬.金开始自暴自弃、胡言乱语,一副你爱信不信,反正就这回事了的痞子模样……
当然,虽然小说结局烂尾,但这本书仍不失为一本难得的好书。特别对恐怖气氛的营造别具一格,我想,除了斯蒂芬.金以外,这世上再难有第二个人具备如此实力。我查了百度新闻,当前豆瓣评分最高的恐怖电影,《小丑回魂》排名高居第三。排名第一的《闪灵》也是斯蒂芬.金写的,据说当年这部电影公映时还吓死过人。我的大女儿如今已是一名高中生,她也很想看一下《小丑回魂》。可我们只是看了个开头,小丑潘尼歪斯在下水道旁一口咬掉了比尔弟弟乔治的胳膊,我就把电视关了。还是不要给女儿看这么血腥、恐怖的东西了,我不想让她因为电影,从此对卫生间、图书馆、餐厅甚至爸爸产生恐惧。虽然这部电影里也有我想让她学习的东西——朋友之间的忠诚与信任,只要坚持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的勇气与责任。
最后再说一下斯蒂芬.金在电影《小丑回魂2》里塑造的角色。我一个人在南通的酒店里,拉上窗帘,调暗灯光,一口气看完了《小丑回魂》上下两部(当天晚上我就在紫琅湖边做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梦)。彼时的我对电影里每个人物都已成了惊弓之鸟,觉得这个家伙随时都有可能变成狼人、僵尸、滴血的骷髅……看了斯蒂芬.金扮演的旧物店老板,从他的长相我就判断,这一定又是小丑潘尼歪斯的化身。谁知居然猜错了。他只是对着男主喷了几句恶毒的语言,镜头便一闪而过,长着一副吓人模样的店老板最终并没有变成吃人恶魔。后来我才知道这个角色其实是原著小说作者,而且……斯蒂芬.金本人长得就是那么恐怖。一张又长又方的脸,突出的下颌配上细线般的薄嘴唇。他的小眼睛藏在镜片后面,仿佛在考虑先吃掉你身体的哪一部分。他的皮肤苍白而斑驳,就像是僵尸正在蜕皮的电影镜头……有没有一种可能,斯蒂芬.金本人就是一个外星人?不然,人类的脑子里怎么会产生那么多惊悚的念头?不然,他怎么会写出那么多让人既想看又不敢看、而不看又不甘心的故事情节?
小丑背后有一只乌龟。这只乌龟除了轻描淡写地鼓励男主几句以外,基本上就是个巨大的摆设。但关键不是乌龟,而是同时创造了小丑和乌龟的那个人,或者说那股力量。到底是谁呢?电影和小说都没有解答,只能任凭我们自己去想象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德里。我们不用遗忘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