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子】
记得,也是这样秋风忽起的天气。我站在球场边上,看着他和一个的漂亮阿姨在打羽毛球。
他穿着雪白的衬衫、黑色的西裤,一双皮鞋锃亮,秋风居然没把他浓密的黑发吹乱。
那个阿姨一袭紫色花长裙,搭一件白色小马甲。
他们挥舞着球拍,谈笑风生。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晰,是因为彼时的我,怀着满满的自卑。
2、
我叫陶晓卉,16岁,高一年级学生。
我爸妈都是宜城化工厂的职工,我还有个比我小2岁的弟弟。
那一天,我穿一条裁剪粗糙脚踝的格子长裤,小碎花的上衣。一双破洞的白球鞋。
我在秋风中簌簌发抖,却不肯回家。
我爸爸在宜城驻省城办事处工作,每个月只能回家3天。妈妈在一线车间三班倒。
爸爸很宠我,可是他离我太远。
他回来的那三天,对于我来说像过年一样开心!
妈妈很重男轻女。从小到大,弟弟每次闯祸,挨打的必定是我。
我从不反抗,因为反抗会遭来细竹鞭更重的抽打。
我只会晚上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盼着爸爸赶快回来。
还从电影里学会了如何祈祷:
祈祷我的亲妈,有朝一日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接走。
还会帮我买布娃娃,还有小皮鞋。这是我期盼很久很久的东西。
我认定,我现在的妈妈不是亲妈。
因为,从我记事起,我就没有一丝妈妈抱过我的记忆。
还因为,我无论是真的做错事,还是被冤枉做错事,都会遭来妈妈一顿细竹鞭的抽打。
我的小腿上,经常青一道紫一道的。所以我不敢穿裙子。
可有一天,我午睡的时候,无意中听到我妈跟隔壁的李阿姨聊天,我就彻底断了我亲妈会来把我接走的幻想。
那天,我妈跟李阿姨闲聊说起生我的时候,她没去医院生,是职工医院的助产医生崔医生来我们家,帮接生的。
还说,虽然我现在不长个。可出生的时候,我居然有8斤重!
我由此证实了:她,果真是我的亲妈,我是她如假包换的女儿。
我从小内向,只有在少数玩得好的几个同学面前,才会嬉闹一阵。
还有,我偏科严重,特别喜欢语文。
我的梦想是长大以后,能成为一个作家。
这,就是我。
3、
我那天在球场上碰见的打羽毛球的叔叔,姓邵,邵云峰。
他31岁,是我们化工厂厂长的儿子,人称“邵公子”。
大学毕业后,邵公子分配到化工厂的企业管理科工作,据说是我们厂最年轻的科长。
那个陪他打羽毛球的漂亮阿姨,是他的女朋友,叫庞玲。
她原来在食品公司下属商店站柜台。谈恋爱之后,就调到了厂工会工作。
当然,这些庞大的信息,是我好不容易才收集全的。
晚饭后,我洗完碗、扫完地,就会趁着我妈妈去洗澡的间隙,溜到球场待一会儿,再回家写作业。
我喜欢坐在球场边上的石凳上,看人热热闹闹的打球。
那天晚上,突然刮起了秋风,气温骤降。
邵公子的羽毛球被风刮到了我的脚边。
他笑着冲我说:可爱的小姑娘,帮叔叔把球扔过来!
我的小脸“噌”的一下,变得通红。
我捡起羽毛球,没有勇气扔过去,而是走到庞玲阿姨身边,一言不发地递给她,然后就跑回家了。
落荒而逃之际,听到邵公子在我身后大笑:哎呀!这小姑娘,害羞了!
是的。我害羞了!
因为,在看到他打羽毛球的那一刻,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他——这个足足比我大了13岁的小叔叔。
我觉得那一刻,在我内心沉睡了多年的小兽,突然间苏醒了!
它开始恣意撞击我的五脏六腑,搅得我的心七零八落。
我害羞,还因为,我穿得太土。而且,脚上的小白鞋还破了个洞。
我自惭形秽!倍感羞耻。
我深深地记住了那个秋天的傍晚,我的落荒而逃。
4、
从那以后,我每个傍晚都会风雨无阻地去球场,想碰碰运气,看还能不能见到邵公子。
也许是因为秋寒露重,在球场打球的人渐渐少了。
我也没有再见到他。
于是,我就在放学后,背着书包,到办公楼门口瞎转悠。
邵公子的办公室在三楼。
我想,也许他会下楼打壶开水吧?或者,他会去邮政局,取份报纸或者信件什么的。
这样,他就会看到我了。
但是,他还会记得我吗?
我设想了一百种,他见到我后跟我打招呼的方式。
可我,一次都没碰见过他。
因为,我能瞎逛的时间很有限。我要赶回家煮饭、洗菜。
偷偷地思念,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让我迅速地长大了。
虽然,我那时的身高才152公分,瘦弱得像根豆芽菜。
我开始瞒着我妈,用我爸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回家看。
《安娜卡列尼娜》、《基督山伯爵》、《呼啸山庄》,一本又一本的书。
我晚上睡觉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全看完了。
我还开始学习写诗。
比如:
一池春水
被你的来临
撞碎
是萍水相逢吗
即使是
我也将
终身难忘
5、
过年的时候,我居然猝不及防地见到了邵公子!
那是大年初三,我爸带我去我叔叔家吃饭。
我爸跟我叔在客厅的沙发坐着,边喝茶边聊天。
我堂弟坐在地毯上,玩他的小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