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说这本书的文体不知道叫啥好,就叫小说吧。这是他朋友的事情,在这些故事里,毛姆以作家的身份视角,记录每个人的一言一行,观察每间屋子的每个细节。察人审物、塑造人物之细致啊!
一:精明的艾略特
艾略特是最先出场的人物,他极其通晓人情世故,并以此为傲。非高大梧桐不栖,非达官显贵不交。殷实家资与社交手腕让艾特略在整日游走在上流社会,如魚得水。即使是最无趣的老太太,他也可以谈笑风生。让人觉得,连他的渊博知识也是为势力服务。艾略特的人生,凡事都要讲场面,谈利益,处事圆滑,难怪有人说“我就欣赏你像老鸨这一点”。
随着艾略特年事已高,上流社会已是新人换旧人,当初他举荐的帅气多金、幽默风趣的保罗已经成为新贵妇们的宠儿,地位完全可以与他媲美,他似乎被这个年少的自己气晕,还说自己最痛恨卑鄙的势利鬼,哈哈哈。毛姆对他势力性格的态度也很是明确,正写他因为炒股赚钱沾沾自喜奢靡炫富时,突然来一句,纽约股市崩盘了(后来得知艾略特提前抛了股票,依旧可以富裕生活)。毛姆却也是喜欢艾略特的,他一再写了艾略特和他姐姐的事情,姐姐出去旅行,他一定陪在侧;姐姐生病去世,外甥女家里破产,他仗义疏财帮助他们。
艾略特的晚年,不尽如人意。他一生追求达官显贵的社交场合,以没有被邀请到豪华晚宴为耻;可他卧病在床时,他所毕生经营的社交场合却摒弃他,“这个一脚踏进棺材的老头,因没获邀参加宴会,竟哭的像个小孩一样,让人不胜唏嘘”;交往了那么多王公贵族,重病卧床也没几个人来看他。以至于毛姆为了安慰他,找安排晚宴的秘书通融了一份邀请函寄给他,想他重病在身不会去参加晚宴,只是希望他可以开心。
我想艾略特想见毛姆,一方面毛姆有些知名度是个不失身份的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向一个作家倾诉他的不甘心与不公平,是有些许期望某天自己的痛苦被世人所知所同情。
而对于艾略特的一生,他势力却也善良多情。对于他,不谈喜恶,就是这样一个人,若觉得他处事圆滑好相处,往来;若不喜欢,远之不论。
而拉里,他所有的行为性格都是讽刺艾略特的存在。
二:自由的拉里
拉里是瞒着年纪参加战争的孩子,那个最是活泼好动的朋友为他而死,他亲眼目睹22岁的生命戛然而止,他感受过 “死人就是死透的样子” 。他困惑:如果死亡就是生命终点,那么一切又有什么意义。他不执着于好的生活,随便吃什么都好,不追求名利工作。被人嘲讽也安静笑笑。他因来处与周围循规生活的人不一样,而不被环境接纳,所以只能离开这里去找他的远方,巴黎。
他似乎成了“巴黎漂”;他有一些资产足够支付他简单的吃住,因此他不需要工作。他每周学拉丁文,他说“读懂《奥德赛》的原文,仿佛是踮起脚尖,伸出手来,就可以碰到天上的星星”。这大概就是那么多漂着的人的心理,他们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沃土,那可能是故乡所无法给予的。
拉里与伊莎贝尔(拉里的女朋友,传统家族里的快乐女孩,艾略特的外甥女)在拉里的巴黎小房间里的对话着实反应出了北漂与亲戚的对人生追求的矛盾。这种辩论似的对话,对两个人来说都没有错,只是价值观的冲撞。很是有趣:
拉里说:“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的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
伊莎贝尔:“但是,这些大哉问存在好几千年了,如果有答案的话,肯定早就有人找到了。”
拉里:“你说的没错,但是既然这些问题存在了几千年,那可能也证明了世人没法不去问,而且,不得不继续探究下去。”
伊莎贝尔:“这些应该是大学生才会有兴趣,毕业之后就忘了,这些东西没法讨生活啊”
拉里:“你看,幸好我还有点钱,不然也要去努力赚钱了”
伊莎贝尔:“但是,美国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冒险,你不知道现在美国的生活多么令人向往。你应该尽一份心力,参与国家的发展。你这样难道不是在逃避责任吗?难道不是佯装努力,实则偷懒吗?”
拉里:“我的求知欲不亚于格雷(二人的密友)的赚钱欲。”
伊莎贝尔无可奈何,只能拿自己“要挟”拉里,说她想过富裕的生活,有晚宴可以参加,有华丽新衣服可以穿,有骑马,高尔夫,舞会这样的活动可以结伴游玩。伊莎贝尔的要求纯粹而世俗。
拉里也宽慰道,你说的没有错,但是不买香奈儿,其他衣服也可以穿的体面,世界上有趣的人并不都住在凯旋门和福熙大门。
最后伊莎贝尔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生活,她要芝加哥,那里有她的朋友,家人,一切社会关系。两个和平分手。道不同,擦肩而过。分手之后,拉里合上书本,开始体验矿工的生活,又辞去工作,四处游走。他环游世界,追寻真理,去印度悟道,又回到巴黎,散尽钱财,选择到船上打工。毛姆劝他,金钱一旦散去就不再回来,金钱是可以让你自由的。可拉里说那些都是负担。
伊莎贝尔嫁给了门当户对的才俊格雷,过着安稳富裕的生活。生儿育女,家庭美满,出现在各种上流圈子,身材愈发窈窕,气质越发优雅出众。虽然遭遇股票崩盘,可舅舅艾略特帮助了她,舅舅死后又把不菲的遗产留给她,她还是过着贵妇的生活,筹光交错。
拉里和伊莎贝尔这对年幼情侣选择不同,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他们都多多少少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都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刀锋》里所认识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与追求,而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包容。我喜欢艾略特,刀子嘴豆腐心,他炫耀傲娇的样子像得了新玩具的孩子。我更喜欢拉里,不是因为他特立独行的追求,而是他在追求到他的精神境界之后并没有与世隔绝或者当个所谓“上师”,他选择入世,过微不足道的无争生活,这种沉浸在生活烟火里觉悟而潇洒过活的人,最是让人喜欢(四川人身上就有这种特点)。
三:人生的暴击
还有一个人是苏菲,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另外两个人的影子。
苏菲原本也是家庭恩爱美满,就是有了小朋友也要和老公搂搂抱抱看电影去,被别人说三道四,依旧我行我素。可是,一场车祸夺走了她的丈夫和儿子。她开始酗酒吸毒滥交。她也曾有过可以回头的机会,和拉里订婚。尽管别人多么不屑,拉里依旧记得苏菲是那个年幼时和自己读剧本,又喜欢写诗的美丽女孩。这些却被伊莎贝尔的嫉妒扼杀,苏菲又走回了原路。最后被谋杀抛尸。
她让我想起了一个流浪汉,也是经历过人生大劫难,妻子孩子都是车祸里死亡。他大概心死如灰,流浪过活。直到有一天,他在钢琴面前弹奏出对妻儿的思念,才让人们得知他的故事,看到这个曾经也受过良好教育的男人,对命运无常,无力的反击。很是心疼。还有一个就是杭州纵火案的家属林生斌,对这样的不幸,什么样的言语都是无力,我只能同情之余,却无能为力。
最后我还想起了《奇葩说》里的一个辩题 “到底要不要感谢生活的暴击?”
对于辩题我的态度向来是中立的,两边的想法都有,我能理解感谢生活暴击的人,暴击激起他们的不屈。可是在看完这本书,我的立场很是明确:不要感谢生活的暴击。
苏菲与拉里都是接触过死亡的人,可是前者并没有挺过来,伊莎贝尔说,这是她自己不够坚强,是她本性恶劣,不懂节制才没能振作起来,这也只能是伊萨贝尔这样的贵妇所能说出来的,她所经历最大的暴击大概就是钱财尽失,不得不让有钱的舅舅帮忙,或者是有个满足她的丈夫,而不能拥有拉里这样的情人。苏菲的惨痛经历不应该被这样的鄙夷,也没有人应该说你就是应该挺过来,好好生活。拉里是那个挺过来的,他追求真理,得到了真真的平静,可是他应该感谢战友的牺牲让他找到了人生的归途吗?暴击没有任何可以感激的,那些暴击所带来的觉悟与成长,可以以温柔的方式呈现在你面前。
《刀锋》一词取自 “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而智者说,渡过得救的人很少。所以与其去感激生活的暴击,不如感谢那个在暴击中坚强挺过来的你自己,你很棒。
四:毛姆
"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失败的人不胜枚举,成功的人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