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具备无限性——存在不是无限的,但是具备无限的性质。若存在是有限的,那么无论所占据的空间还是存在的数量皆是有限的,空间无限的存在不可被感知,存在所占据的空间若是有限,但数量上无限,那么每一单独的部分所占据的空间则是无限小的,将这空间无限小的存在看作具备空间的存在,那么原先的存在所占据的空间则是无限,由此可见,有限的存在,无论所占据的空间还是存在的数量皆是有限,但这样的话,每一不可再分的单一存在皆是具备空间的存在,但是空间具备可分性,这是矛盾的,所以空间有限的存在必是无限可分的存在,存在不是绝对的无限,却具备无限的性质。
存在是实体的存在,实体具备不可分的性质,所以存在的本体是无限小的。但是无限小的存在虽然是不可分的单一性存在,却非是唯一性存在,不能肯定除去那无限小的存在之外再无其他的存在,如果是如此的话,外在的显象和本体应该是同一的,可以感知的存在明显是非本体的存在,所以存在又是复多的。
与一对立的是多,与不可分对立的是可分,可分的涵义不只是分离,更多的表达了存在的复多性质,不可分同于单一,可分对应复多。复多和多不同,单一和唯一也不同,复多代表着某一种存在的可分性,而多指的是不同存在;同样,单一指的是不可分的存在,而唯一的涵义是没有其他存在,自身可以不是单一的。存在是实体的存在,所以是单一的存在。现实的存在不是单一的,至少可以分为自我和非我,存在只要是复多的,即是无限的,毕竟可分的无限可分。现实的存在是无限的存在,那么则是唯一性的,因为无限容纳所有。另一方面,一切存在的集合必然是不可分的,因为存在具备永恒不变性,而可分的存在是变化的存在,宇宙的整体是单一的。一切存在都是相互关联的,所以整体的具备唯一性的,存在永恒不变,所以是单一的。无限大的存在是唯一性的,无限小的存在是单一的。存在既是单一的又是唯一的,所以既是无限大的又是无限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