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验证友谊?
被这样一个沉重的问题困扰很久很久了,有些时候总觉得能把这个题目回答清楚,毕竟已经有过几次“验证经验”了,但掂量又掂量怕是又说不清楚了。
因为近期视野范围之内的发生事件和故事把这个问题“拷问”得太瘆得慌。
刚刚过去的2017年,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法院能够宣判的是凶手,但宣判不了的是道德底线之下丑恶的人性。
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的是法律层面的东西,但一两眼能看清楚的是人心最卑鄙一面的道德沼泽,并且在此之中眼睁睁看着“朋友”和“友谊”这些无比金贵的东西被亵渎的体无完肤。要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应该是且行且珍惜。逝者实在不值,生者苟延残喘。
近期热播的电视剧《风筝》收视率杠杠滴,可以在拍摄完成后五年才获播出许可,並没有被彻底毙掉也算幸运。剧中“友谊”之意,已经顺位放在了信仰和人性之后了,他宣示着友谊也必须是带有阶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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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有过稀里糊涂地体验经历,那是完全没有任何目的的原生态的感性冲动。个中原因有一条是肯定的:那就是图一时之快,呈匹夫之勇,祈兄弟之情。
细细的品味,对自己生命都不负责任,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这样肤浅的曲解和滥用验证这么的神圣的东西,实在觉得惭愧。待时过境迁已物是人非,不禁为自己唏嘘不已。
人人都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俯视和评判别人,但有谁去扪心自问反省自己是不是值得别人用生命去守护,並成为别人用生命去验证的那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