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播如此迅速的今天,任何事件都可以成为人们表达自我观点的诱因,江歌案就作为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事件被大家推到网络前台,接受众人的评判。纵观各路评判,其焦点的本质是法律和道德在众人心中的不同地位,有人认为刘鑫基于"人性"的本能,在灾难面前趋利避害无可厚非,人本来就有脆弱的一面,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另一方认为刘鑫应该冲上去接受自己该承受的灾难,完成人性的升华,或者事后也该有痛苦悔恨,泪流满面自我谴责,从而符合我们日常道德说教中的该有的要求。
刘鑫应该怎么做?对于置身事外的众人,各自评判,对于假设的一个事情,每个人都占领着道德制高点,一般没人把自己定位在难堪的境地,除了08年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回忆高中时一位老师说过,当有人问你是爱国还是卖国时,你只能回答爱国,除了你能卖什么?谁买?这类基础条件不具备外,也没人从语言上把自己置于道德的不利之地。所以置身事外的我们评判他人总是一股君子坦荡荡的气势,也没人会提起自己可能存在的不堪的散落在历史角落的与自己道德标准不符的事情。
社会不断的演变和进化,道德标准也一起交织着演变和进化,当前期的道德要求在全社会普及,新的更高的道德要求必将出现,而旧的道德要求变为社会规范,部分演变成法律,作为社会的底线强制附加与民众,底线是任何人不能触碰的,违反必受处罚,此时没人会拿起道德的大棒来评判违反法律的人。而新的道德作为作为社会进步的硬指标必将会以各种形式督促众人去实现,我们不能以人性和不违法而把新的道德要求的必要性拉到冰点,人类不能既自认自己是万物之灵,然后又以大自然的本能人类的本性来掩盖甚至放低对自己的要求!
从物质角度讲,人类不停地追求更多更好的物质,人类不满足现实,不会提出现有的坚果还采摘不完为什么要种田这样的疑问?同样在虚拟的社会需求层面,人类追求社会更高的发展阶段时,不是所有的事情法律都可以解决的,如果仅仅把把法律作为底线,没有更高的道德要求,甚至把法律既作为底线又作为最高要求,止步不前,我们不能想象会出现什么状况。另外从纵向的社会发展角度看,道德标准确实是逐步发展,不停地向更高标准演化,虽然很多人在说人心不古,但让你穿越回过去,也没人心甘情愿的,人类所说的借鉴,也是基于对过去的评判,来做出更好的行动。所以道德标准要更高,也只能更高。
回到江歌案,我们不能像网上各路大侠讨论的要求刘鑫舍身取义之类的行动,但是我们总是觉得事情不能是这样,也不该是这样,我们应该是有所行动,有所改变的,因为法律是底线,道德才是我们的最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