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演通论》第一章读书心得
“存在”与“感知“的关系。
全章第一句,“存在”仅指感知中的对象之总和。这个“存在”最早可以追述到“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对万物的构成本源提出的一个猜想,那就是“水是万物之源”,这里第一次提出存在的概念。哲学也由此产生。
本人对“存在”一词并不是太了解,这个存在,应该是一个很抽象,非常抽象的事物,但是,它可能也会是一个具象的事物,具象到比如世界万物的各个最初状态。但是在《物演通论》这本书中指出:
“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我个人对这段话的理解,是建立在“万物构成的形态”上的理解,是“由一变多”的过程或结果。也可以像中国最早的思想家“老子”所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这些都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如果换成一个具象的,把存在放在一个狭小的区域里来阐述的话,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文中说的“不是在者集合,而是在的分化。”我举一个并不十分恰当的例子。
举例“细胞分裂,不是多个细胞的集合又分裂,而是一个细胞分裂成两个细胞,两个又变四个”。
在这里,“在”可以比作是“一个细胞”;“分化”可以比作“细胞的自我裂变”;“在者”可以比作“分裂后的细胞”。
所以,在分化出在者,在者可以理解为在的裂变。
感知”,一词,仅只,从感官世界上获取的“知识”;但是这个感知的对象,并不是世界万物,而是只能感知到我们在世界上可以通过,感觉器官来判断的物质。所以,书中会提出“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
说到这里,书中,将大家经常谈起的“形而上学”,具体的做了一个阐述,即,既往哲学不该是只在“形而上学”之中,它可以分成自然哲学和逻辑哲学,并且,总结,我们在研究哲学的时候,表面上,可能是研究哲学的两个分支,一个是自然哲学,一个是逻辑哲学,但是在这里,这两个哲学分类,确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同时也概括的解释了一下两个哲学分类的定义,
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对象的总和来研究,称为自然哲学;
把感知中的存在作为感知的总和来反思,称为逻辑哲学;
而“形而上学”是关于存在的理论的研究,即本体论。它涉及以下这类问题:使某物成为真实的是什么?存在的本质是什么?表象和实在的区别是什么?
而“逻辑哲学”是最专业话的哲学分支,它也被叫做有效推理的科学。
注意,上述问题,不具有实验性,因为在你开始任何实验之前,你不得不先得出一些推测性的结论。
所以,书中阐述,对于感知的存在,归结为“形而上学”之中,这是一个错误的。
举例,汽车是感知中的金属以及橡胶等零部件的总和。这里的汽车可比作“存在。同时,这个也是逻辑哲学,可以证明的,因为,汽车的组成部件都是真实的存在,具有实验性的。
举例,心灵存在吗?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我们是没有地方可以去实地考察的。所以这就是本体论和书中阐述的感知存在之间的区别。
同时,这个例子也可以用作书中这句话的白话文理解, 即“存在”已是设问者感知中的主观存在了。
书中原引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
所以,书中总结,哲学上的第一设问或设问前的潜在疑问应该是:作为存在着的设问者合一要追问存在?
设问者对问题发问是否合理。进而在设问,追问,证明中寻找适合的答案。
以上内容不断更新,本次未做更详细说明。
思考:
1、为什么书中提出,感知和存在是由设问者提出的?
2、作为感知的存在,为什么仅仅是从自然哲学和逻辑哲学出发来研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