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相遇
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黄昏又上枝头,落日的余晖给眼前的这座大厦度上了一层光灿灿的金边,青灰色的外墙瞬间贵气了起来。大厦内的景致别有洞天,流水绕小桥,花木两相宜,各色花花草草笼罩在一层淡淡的烟雾里,恍若仙境。然而这并非世外桃源,恰恰相反,它是再寻常不过的烟火人间---俗世气甚至比别家更旺。
这是我第一次走入这座大厦。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曾无数次站在它面前揣测里面的模样。但也只是无数次经过它时偶尔的一动念。这座建筑虽然外表不起眼,但无数围绕它流动的香车美女,是它活色生香的名片。是的,它是这座城市最顶级的私人会所,虽然外表和其他建筑并无差别,它安安静静地座落在这个城市的一隅,但却用金钱铸成一道隐形的墙,金钱和地位是通向这里的金光大道,天价的会员费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一辈子都难望其项背的。
但此刻,在这座大厦里,我正眯着眼睛,想象着远处墙角边突然走过来一个高富帅,锃亮的皮鞋踏着洁净的大理石地面,卡嗒,卡嗒,微笑着向我走来......。
“客人走了之后,你们就去打扫房间,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区,就可以下班了。”一个略带沙哑的大嗓门把帅哥吓跑了。好沮丧。我拍了拍脑袋。唉!还是被眼前这个穿着灰色工作服,吐沫星飞溅的欧巴桑带回了现实。梦想终止于尖叫!我这才意识到,我所在的是二楼的清洁员专区,高富帅可不会出现在这里,“现在,划分任务区..”欧巴桑继续尖叫。没办法,我只好随着身着统一清洁制服的人群奔向属于各自的工作区。
该死的叶小青!我又禁不住忿忿地想起了她。
两周前,我接到一个剧本工作,写一个农村打工妹如何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迷失,又如何自我救赎的故事。我在家憋了一周,写写删删,总不成行。
“文学来源于生活,我每天在温饱线上挣扎,没有机会迷失,照此下去,人家月子二都写出来了,我连饭都吃不上啦。”我对叶小青这般诉苦,让她帮忙出了个主意。
叶小青是我大学四年的死党,而且是个土著,总归有些办法的。
她的办法就是---把我弄到这座顶级会所担任清洁工。
“你就不能帮我弄个体面点的差事吗?服务员也行啊,清洁工,也太低端了吧。”我抱怨道。
“姐姐,我也想,但你的条件不够啊!”叶小青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哪儿不够?”
“除了学历,其余的都不够。”叶小青拿余光扫我。见我要怒,忙把吃剩的半截的披萨放下,拍着我的肩膀连忙说“你不就是要素材吗?干嘛那么挑剔?你知道这种地方有多难进呢,就这个保洁员的差事,还是把我大表姐的婆婆的弟弟的关系都用上了。你就知足吧。哎,那个,你请客是吧!“她顿了顿,抬起头向服务员招了招手,“这儿,再加一份牛排。”
我斜了她一眼,心里恨恨道,吃死你!
不过,说到底,我还是该感谢她,要不我这个伪编生涯该怎么继续呢?
我被分在这座大厦的十五层,负责整个楼层的地面清洁。几天下来,倒也顺利。这份工作极其清闲,只需要等客人走了以后,把地面打扫干净就可以了。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去摸清大致的情况,比方说十五到二十层是娱乐区,我闲时暗自去过,所以比较熟。十层以下是工作人员办公区,我们清洁部门就在二楼。二十层以上会客区,一般人员不允许上去的。那里有专用的电梯系统。我所在的娱乐区工作时间为晚上八点到早晨六点,通常客人们都会在零晨一两点钟,又或者三四点钟才会散场。如果散得早,就可以早点下班,就能赶得上成为我家门口那间生意特别火爆的早餐摊的第一个顾客。然后回家做笔记,呼呼大睡,如此循环,也累积了不少素材。只不过,那里人们云淡风清般的穷侈极欲总是令我对“朱门酒肉臭”的感触更加深刻。
虽然很累,但因为新鲜,而且有所收获,所以我时常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
星期六,本该轮到我休息,但同事李姐家的孩子病了,求我帮忙代班。我一向热心,况且李姐平日里一向对我照顾有加,于是我便大包大揽了她所有的工作。李姐负责二十层的贵宾室,是整栋大厦最豪华且最有情调的,有单独的游泳池,酒吧,KTV,各色娱乐设施一应俱全。刚来的时候我就曾经偷偷跑上去看过。凌晨三点我正在打嗑睡的时候,主管把我扒拉醒,告诉我可以去打扫了。
我迷迷糊糊的和另外两个人,拿着拖布和水桶,按了二十层,就上去了。
此时,这里早已空无一人了,我们三个人进行了简单的分工,就朝各自向责任区去了。
我负责东边角落里的小酒吧,经过了一夜的喧腾,此时却寂静的有些可怕,只有霓虹灯孤单地闪烁着,倒平添了一份载浮载沉的落寞。我定了定神,虽然工作了几天,但还是感觉有些害怕,总是感觉后背嗖嗖冒着凉气。可能是太空旷的缘故吧。我摸索着打开大灯,屋子里一下子亮了起来,我这才看清楚四周,地上堆着无数的空啤酒瓶,桌上几瓶红酒,横七竖八地放着,有的空着,有的半空,还有一瓶打开显然没喝几口,倒在桌子上,正滴答滴答地流着猩红的汁液。空气中弥漫着酒精烟草以及一种浓烈的雄性荷尔蒙的味道。我走到桌子旁,把酒瓶扶起来,仔细看了看标,虽然不太懂酒,但也知道这种酒,每瓶价格都在几万元上下。桌子边竖着一个塌了一边的三层生日蛋糕,没吃几口,倒是奶油扔了一地。这些有钱人难道都没有学过“粒粒皆辛苦”吗?
虽然见识过这里惊人的铺张,但我还是不习惯,这是一个我从来不曾接触的世界,虽然现在身处其中,却感觉那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我一边想着,一边马不停蹄地收拾起来。突然听到咣的一声响,好像是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我循声过去,打开了厕所的门。一股呛人的臭味扑面而来,随后看到一个粉裤绿衫的人倒在一堆呕吐物里,不省人事。我打了一个趔趄也差点吐了。我连忙扭过头,深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拿出口罩戴上,然后奋勇地冲进污渍中,把这个高高大大的人形拖到了外面的沙发上,随后打开了厕所排风扇,收了污秽物把地拖干净。
我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可是这个人怎么办?我犯了难,沙发上的人睡得像个死猪。我看着他,心里盘算着:不管了,反正我已经干完活了,回去通知一下保安室就可以了,嗯,就这么办。我刚想走,这个人翻了一下身,又吐了。我叹了一口气,头都大了。拿起刚收起的工具,又收拾了一番。
这个人喝了这么多,万一吐了把自己噎死怎么办?我又脑补了一下他被噎死的画面,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不行不行,还是等他恢复了意识再走吧。
我现在也弄不明白的一件事就是,喝酒到底有什么好处,让这么多人前仆后继。现在,眼前的这个,醒了就吐,吐了又睡,一晚上不得安生。反正,我看到的除了难受,没有其他的了。好不容易才安稳下来。我一看表,已经七点钟了,我倒了杯水放了在桌子上,然后打了个电话通知了保卫室。
第二天上班,我正在换工作服,欧巴桑打老远就冲我打招呼:“杨雨桐,二十楼有人找你,上去一趟。”
二十楼?谁找我,我边走边想,难道是昨晚醉酒的那个。不会要感谢我吧,给我点钱。哎呀,我是要呢,还是要呢?想到这儿,我忍不住嘎嘎的笑了起来,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脑洞。到了二十楼,我沿着游泳池向右拐,来到了昨天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