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个地方叫新城,就是今天的山东桓台县。那地方有个兵部尚书,姓王。兵部尚书也叫大司马,所以王尚书就是王大司马。
王大司马家很有钱,家里还有管家和仆人。有一天他睡着觉,突然梦见有个人进屋对他说:“你欠我四十贯钱呢,现在得还我啦!”大司马吓一跳,惊讶地问为什么。这人也不说话,直接往大司马里屋走进去。
大司马的老婆正怀着孕,在里屋躺着呢!这一下把他吓得立马醒了,刚好听到丫鬟来报:“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啦!”大司马立马明白了,这孩子就是梦里那人来要前世的债的。于是他拿出四十贯钱单独放在一个房间。凡是孩子的一切衣食、医药费用,都从这四十贯钱里开支。
过了个三四年,眼看着这四十贯钱只剩下七百文了。刚巧这天,奶妈正抱着孩子在一边玩耍。王大司马就把孩子叫过来,对孩子说:“四十贯钱快用完啦,你该走了。”
话刚说完,小孩的脸色马上就变了,接着头往后一仰,眼睛一瞪,再一摸鼻子,已经没气了。大司马就命人拿剩下的钱买了治丧的物件,把小孩给埋了。
这件事被当时欠债的人引以为戒。其出自《聊斋志异》,故事里还写了一件事。以前有个老来无子的人问一位得道高僧,为什么他就没有孩子呢?
高僧说:“你又不欠人家的债,也没人欠你的债,哪能有孩子啊?”哈哈哈!
所以说:生了好孩子乖孩子,是来报恩的;生了坏孩子不听话的孩子,是来讨债的。生死由命,生了孩子的不要过于欢喜,没有孩子也不要过于悲哀。
我并不想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和道理真假作出评论。初读这个故事,我感到一种奇妙的神秘感,久久不能放下这个故事。传说中的“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就是我当时看完这个故事的样子,为这奇妙的故事,为这奇妙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