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用零星的阅读时光看完了余华老师的这本小说,故事开篇,介绍了主人公许三观是个丝厂的送茧工,这个职业让我想起很多关于丝厂的往事。
九十年代初期,我身边很多的长辈都在缫丝厂工作。那时候我的邻居阿姨在第三丝厂工作,我的奶奶、二伯、爸爸、妈妈都在第四丝厂工作。
直到某个平常的午后,那座我每天坐在家里窗前都能眺望的烟囱被强制炸毁,昔日里效益良好的第四丝厂已落寞,后来就盖了公寓楼。我出生长大的这座城市,民族工商业发展昌盛,当年赫赫有名的永泰丝厂,现在已经变成了丝业博物馆,成为了供游客和年轻一辈参观的博物馆。
很多人了解余华老师作品的,都是从《活着》开始的,作为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他的作品有种说不出来的张力,质朴平淡的文字却写尽了虚构故事的真实,轻描淡写地写出小人物在面对命运时表现出的那种乐观坚强的品质。
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为了娶许玉兰、为了儿子许一乐,为了一夜情的女人林芬芳,为了全家人的生计,每一次我都以为他要撑不下去了,也许哪次会死在卖血回家的路上。可是并没有,我非常喜欢他第一次卖血后,回到叔叔的田地里的那段环境描写。大概是这样的:夕阳把许三观的脸照的通红,红的就像猪肝一样,他看着远方农户屋顶上升起的炊烟,他觉得要用卖血的这35块钱做点大事。
胜利饭店的黄酒和炒猪肝始终在等待着他,等待着即使卖了血还健康的他,等待着中年的许三观。
最后一次卖血,终于为了他自己,因为他想吃猪肝了,可是他忘记了,饥荒的年代已远去,所有的政治运动都过去了,他和他的家人终于盼来了一个安定的年代,他们家的经济条件不再拮据,他们有钱了,分分钟可以吃上炒猪肝。
但卖血似乎成为他活下去的寄托,他觉得自己的血是年轻血头口中的垃圾,是油漆工都不见得要的。这一段恶言恶语,令他心态彻底崩了。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也没有崩溃,饥荒时候他没有奔溃,妻子被批斗时他也没有崩溃,直到没人要他的血了,他崩溃了。
一个成熟的中年男人,经历过命运这么多的无奈,他徘徊在街头哭着像个孩子,妻子许玉兰出现,带到去胜利饭店吃上炒猪肝,他觉得自己是老了不中用了。
故事的结尾其实非常圆满。许三观没有死,得了肺炎的一乐也康复了,三个儿子各自有了家庭,许三观和许玉兰这对欢喜冤家也算是互相扶持到老。
余华老师的小说,总是会让你在合上书本的那一刻若有所思,许三观经历过文革、大灾荒,他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余华老师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我们父辈那代人,故事多发生在农村,这也激发了我阅读乡村文学的兴趣。
不论是《活着》还是《兄弟》,还是这部《许三观卖血记》都让我想到我的爷爷,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四海为家,却没有放弃读书写字,是那个年代少数的读书人,识得几个大字,写得几篇文章,做得可口的饭菜,到老了还能活跃在社区党员圈子里。普通人平凡的人生境遇,在他看来却值得炫耀。活着本就十分不易,特别是经历过饥寒交迫的年岁,更加知足常乐,这样的人也更加纯良吧!直到爷爷骑车或走路会摔倒在路边,他常常问我,他是不是老了?不中用老了?……我理解许三观最后的无力,理解他在街上不顾形象地大哭,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始终觉得自己还能像年轻时候那样有才干,哪怕才华轻于鸿毛,他们不能接受自己命运的落寞,但其实胜利饭店的大门一直为善良的他们敞开,永远。
这是创作于1995年的故事,我很庆幸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这样真实而平淡的作品,让我能够透过虚构的作品,看到那个逝去而真实的时代,体会那个时代生活之艰辛,感恩自己生在一个很好的年代,从此余华老师又成为了我佩服的作家。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读书的意义,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感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