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候做英语报纸,现在是想想质量挺高的文刊:有高质的习题,有每日一禅,还有游戏,以及位于中缝的“交友信息”。对,我这辈子唯一的一个笔友就是通过英语报纸上找到的。笔友的英文叫Pen pal,现在还记得。这提笔忘字,说的就是我和pen pal的故事。
不好意思,这不是一篇小情文。
记得是个她,来自江西九江市。巧了,位于祖国大北方地区的我那时候地理学得好,九江好像是刚好背过的地点,才得知的城市名。于是,开始相互写信。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想想不过10年前),黑网吧里也只有不需要网的CS。倒也没落后到写信这样。不过也是我们能想到最有神秘感,有意义的交流方式了。
自那时起,我们便用英文写信。
我们互相更正对方的语法错误,比如I think it should be "I like listening to music", but not "I like listening music".
我们用自己拙劣的文字询问对方。Which fruit do you like bes? What is your favourite color?
每次的通信只有一两页,每次提笔都会忘字,每次读信都窃喜地像是又多多了解了一点,关于她。
那时候的生活是 现在想不起有任何烦恼的时光,容易忙,忙着玩。
我们的地址留着彼此的初中。我会每隔几天去校门口的大叔那里找找信。找不到,我就去打篮球。
她的英文字,像是用尺子比划过得整齐,或许女孩子写字都是整整齐齐的,我想。
有时候她会用有四线格的纸张,背景是有颜色的那种。这样的纸我在家都没见有卖过,仔细看才发觉那些线是她用铅笔描绘的。
最后一次收到信时,还记得她说我要换学校了,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能不能去想去的学校。
我还记得,我写了最多的一封信,我鼓励她,我为她祈祷。带着信纸,下学跑去邻街的邮局,买信封,买邮票,贴邮票,塞信纸,粘信封,写地址。再熟悉不过的步骤。就是再没有回信。因为我初中毕业了。她也一样。
那时候离开了就是离开了。
此刻我想不起为什么当时不记得给她留其他地址,为什么毕了业没再回大叔那里问问有没有我的信。
提笔忘字,是一种五味杂陈的心情,不易用文字描述。或者是话在笔尖,无法下笔。
还记得最后的两封信里有次她提议,为什么我们不试着用中文写呢(英语)。我记得我回信时说还是这样更有意义啊,不然我们一开始联系的意义就没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 活该?初中没人喜欢我。
后来我考上了我们市的重点高中。还记得是刚开学十一长假前的秋季运动会,我一个人跑回初中。坐在班主任新带的班级前,看着跑接力赛的学弟学妹,看着校园, 突然觉得这里好小,突然觉得学弟学妹们好小。
我骑上车,像以往一样的路线,飞奔回家。
提笔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