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国学班---“阳明国学院”为给我们普及法律教育,特邀曹律师讲了一节生动的法律课。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神秘,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自古就有,我国现行的法律就是从清朝末年的法律基础上修改、完善的。清末时期,清政府为了挽救危局,清朝的实际统治者慈禧太后派五大臣出洋,研究各国宪政。虽说最终也没能挽救清朝的灭亡,但也标志着晚清中国在走向世界的进程中迈出了一大步。
现在中国的法律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维护法律。曹律师为我们讲解了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告诉我们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违法犯罪。如何自我保护,健康成长!
最后的提问环节,同学们问了好多好多问题,曹律师一一解答。我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案例:小明交友不慎,结交了一位品质不良的朋友,这位朋友因为缺钱便偷了别人的摩托车打算卖钱,但是推一段路后他自己推不动了,于是就给小明打电话,让他帮忙。小明想朋友打电话让自己帮忙不帮不够意思,而且自己没有参与偷摩托车,之后卖掉摩托车的钱我也不要,只是帮朋友忙应该没事,于是小明就帮朋友把摩托车一起推走了。之后车主报案,警察调取监控录像,看见他们推走了摩托车,就把他们请到公安局问话,小明说他没有参与偷车也没有分钱。但是小明不但没有制止也没有报警而是帮助朋友偷车,造成了车主的损失,由于被偷摩托车价值很高,所以小明构成了犯罪。我提出的问题是:“小明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他是从犯是不是会轻判?”曹律师回答:“是的,主犯是主要犯罪人负主要责任,从犯是辅助主犯犯罪的人,付次要责任。”
二、案例:如果一个人把车开到人行道上,被路人指责几句,他便从后备箱拿出一把刀攻击路人,路人夺过刀杀死了车主这个行为负法律责任吗?曹律师回答:“这个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拿出刀但是什么都没做,路人就抢过刀杀死车主,就属于防卫过当,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同学提问老师打学生违法吗?这个问题一出同学们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而且回头看我们杨老师。因为杨老师在我们犯错的时候可是会拿戒尺训诫我们的。曹律师也很难说了,他说杨老师教的是国学,古时候老师打学生不违法。这个时候我突然想皮一下,我继续追问:“古代打学生不违法,那现在打学生违法吗?”曹律师回答:“违法。”我幸灾乐祸的回头看杨老师,发现他摩拳擦掌的这是准备要揍我吗。
看我们这么说是不是觉得杨老师很严厉,是的,他是很严厉。但是我们特别喜欢他,特别爱上他的课,因为我们能感受到他更爱我们。杨老师不光给我们讲国学课,更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们有自己的梦想。让我们心中有一把“戒尺”。我很幸运,遇到了这位手持戒尺,眼中有光的老师!
心有戒尺,行有所止。法律是一把戒尺,道德是一把戒尺,我觉得梦想也是一把时时鞭策我们进步的戒尺……愿我们守住心中的“戒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