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的第1657天,娇妻?

今天看到一个问题,娇妻和独立女性的区别。

有一个很高赞的回答,写了聂小倩和宁采臣的后续。

宁采臣救了聂小倩之后,宁采臣并没有和聂小倩在一起。

因为宁有一个病重的老婆,所以就拒绝了聂。

聂为了报恩,就去照顾宁的老婆和娘。

宁的老婆死后,才娶聂,做了继妻。

聂又为宁纳了二房小妾,给宁生孩子。

还真不知道还有这个后续,以为救了聂以后,两人就在一起了。

就说聂是娇妻,但却是她最好的选择。

说她像是一个缅甸打黑工的人,给她一个机会,给别人做娇妻,以前的一切黑历史一笔勾销,还能获得安稳的生活。

给别人做娇妻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好,当然要做了。

就这点,让我感到别扭,这还能算是娇妻吗?为了更好的生活,自主选择了娇妻,最终目的是利己的。

如果是利己的,为自己着想,又没有伤害别人,为什么要批判别人。这不是一个历经困难的女性,做了一个很现实的选择吗?

社会上批评娇妻,没有自主性,一切都为男性着想。不管男性做什么,都无条件的去维护,没有基本的是非观。

如果聂是娇妻,首先就不会让宁娶自己,因为自己是有黑历史的人,怎么有资格嫁给宁,自己会变成宁的污点,会感觉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是二婚,宁也应该娶一个家世清白的女子。

即使牺牲自己或对自己不利,也要以宁为主。让宁成为那个最大的受益方,这是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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